三峡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三峡大学位于世界水电之都、全国文明城市、长江三峡工程所在地——湖北省宜昌市,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具有优秀本科生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权、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少数民族预科生资格,招收留学生和中国政府奖学金生(CSC)资格,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资格,免试招收香港地区学生资格。学校是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五十强”高校、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和“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2018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等3个学科被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2022 年再次被湖北省明确为重点打造的省属高水平大学。目前,三峡大学已发展成为水利电力特色与优势比较明显、综合办学实力较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综合性大学。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近年来,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在省内外多项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竞技实力稳步提升,社会声誉不断扩大,有效地引领和带动了校园体育文化的建设和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发展和学生体育竞赛水平的提高,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招生地区及项目:
1、招生地区: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
2、招收项目:足球(男子)、篮球(男、女,5人制)、武术(男、女)。
二、招生计划:2023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总规模控制在上一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各项目计划分配如下:
足球(男子):
场上位置
招生计划
备注
非守门员
0-7人
一级运动员3人,二级运动员4人
守门员
0-4人
一级运动员1人,二级运动员3人
篮球(男子):
场上位置
招生计划
备注
中锋
0-2人
一级运动员2人
前锋后卫
0-3人
一级运动员2人,二级运动员1人
武术(男、女)
项目
类别
招生计划
备注
任何拳术和器械
0-1人
一级运动员
自选拳术
女子长拳
0-1人
二级运动员
男子传统项目八卦掌
0-1人
二级运动员
男子传统项目查拳
0-1人
二级运动员
男子传统项目形意拳
0-1人
二级运动员
男子传统项目劈挂拳
0-1人
二级运动员
男子42式太极拳
0-2人
二级运动员
自选器械
男子传统项目双钩
0-1人
二级运动员
男子传统项目朴刀
0-1人
二级运动员
说明:
1、我校各运动队招生原则上以优秀的一级运动为主,适量优秀的二级运动员为辅。
2、我校根据实际生源及测试成绩情况可调整各项目招生人数,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
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地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以及教育部和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运动水平突出、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且达到所报考项目的相关要求。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附加说明
1、全国及国际比赛的界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总局及下属各个单项协会名主办各类比赛。
(2)教育部及所属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体育单项协会主办的各级各类比赛。
(3)教育部组织承办的或组队(团)参加的洲际、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队(团)参加的各类洲际、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
(4)国内各个项目的职业联赛(超级、甲级、乙级、U系列等)。
2、省级比赛的界定
(1)各省政府名义主办的体育比赛。
(2)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
(3)各省体育局及所属单项协会主办的各类全省青少年及以上比赛。
3、其他
(1)篮球、武术考生,本人获得的国家运动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小项一致,足球需提供上场秩序册,场上位置应与报考位置一致。
(2)足球、篮球项目不招收在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注册的运动员(以三峡大学名义注册参赛相关比赛的运动员除外)。篮球、足球项目报名考生还需符合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颁发(大学足球联赛超级组、篮球联赛一级联赛)的参赛资格。
五、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17日8:00至2023年3月15日17:00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按系统要求完成报名并上传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
1、《三峡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签字盖章。
2、2023年高考报名登记表。
3、考生的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等级证书查询认证结果截图(可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网上查询)或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认证材料要含证书编号、审批单位名称、测试项目、测试小项、比赛时间和批准日期)。
4、近三年的参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运动成绩证书或获奖证书扫描件。
5、报考足球、篮球项目的考生,需由所代表的单位(学校或体育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考生为该项目中的主力上场队员(见附件1)。
6、签署报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7、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的所有材料请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上传材料须清晰可读,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之后,请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以EMS的方式邮寄至我校(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邮寄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大学路8号,收件人:三峡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Vx:-。报名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3月15日。
8、参加全国统测项目的足球、武术考生及拟报考我校篮球项目的一级运动员还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及考试报名。请考生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具体安排以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通知安排为准。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如果未报考文化课考试,或在文化考试报名系统目标院校中未报考我校的,将不具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入围资格。
六、初审及测试相关要求
1、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篮球考生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水平测试;测试时间及工作安排随初审合格名单一并公布。测试时间暂定2023年3月中下旬,考生可于2023年3月16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初审结果及测试公告。
2、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不再组织足球、武术项目专业测试。足球、武术项目初审合格考生,须报名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测试且填报我校报考志愿,具体报名方法、测试时间、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考区分配请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公布的为准。
3、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选拔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相关政策要求。若考生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体育专项测试有要求,其考生须参加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4、我校将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测试组织单位提供的所有考生测试成绩分布,我校以考生报名时的项目、级别和位置按测试成绩分别排序(同分情况下按测试要求排序),分项目、级别和位置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在三峡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我校可根据实际生源及专业测试成绩调整有关项目招生计划。
5、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馈报考志愿信息。若未按要求及时、如实进行反馈,后果由考生承担。学校按照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有关规定,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按照招生计划录取。
七、录取办法
1、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建队需要及初审合格考生测试成绩,分项目、分位置、分级别择优确定高水平运动队拟入围考生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成绩优惠录取政策分为3类:
A类:使用体育总局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录取的;
B类:使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二本线65%录取的;
C类:使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二本线录取的。
A类和B类录取名额分别不超过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总招生计划数的20%、30%。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原则上以优秀的一级运动为主,适量优秀的二级运动员为辅。
2、对于合并调整录取批次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该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3、被我校确定的拟录取考生须与三峡大学签订协议,入校后须按规定参加运动队的日常训练、有关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为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和丰富校园文化发挥积极作用。
八、监督机制
1、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本着各个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需要,坚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规定,宁缺毋滥”的原则,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
2、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或违反考核纪律,一经查实,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取消该考生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处理。我校将对测试合格者的名单予以公示,并报所在省招办备案。
3、若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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