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青少年足球关爱计划公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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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5: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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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让更多贫困地区孩子有机会接触足球,培养兴趣,享受足球运动带来的快乐和健康,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发起设立青少年足球关爱计划公益项目(以下简称关爱计划)。为规范管理,保证项目有效实施,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关爱计划的实施和管理,主要内容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捐赠足球等耗材和装备,使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青少年能够参与足球运动,获得快乐、自信和荣誉感,培养团队合作与共赢精神。
第三条 关爱计划资金来源主要为基金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等。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项目募捐,接受社会捐赠。
第四条 实施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地区和机构。
第五条 实施方式
基金会依据《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捐赠物资管理办法》接收捐赠或采购足球等物资装备,受助方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第六条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机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配套资金投入或社会捐赠的机构优先。
(三)中西部县域地区优先。
(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乡村振兴帮扶地区、足球事业发展薄弱地区符合条件的优先。
第七条 实施流程
(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项目资助对象或受益人,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直接申请。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机构,登录基金会官网填报《青少年足球发展支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附件。
(三)项目部门审核并确定拟捐赠单位名单和器材数量,由基金会办公会审议。
(四)在基金会官网公示拟捐赠单位名单,公示期结束后与申请机构签订资助协议书,向受助方发放捐赠物资。
(五)申请机构或受助方向项目部门提供项目反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物资接收确认书、满意度调查表和捐赠物资发放使用图片、视频、文字说明等。
(六)项目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回访和调研。
第八条 监督管理
(一)项目部门负责项目资金按时到位,确保项目运营通畅。
(二)项目部门负责项目工作进展与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三)项目部门负责结项工作,对项目的目标达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社会影响力、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的优化方案进行总结。
(四)项目接受国家财政、审计部门和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和监督。
(五)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募捐和项目实施情况。
第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