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入上万不是梦?这些网络培训套路要警惕!长沙已经查处多家公司
懿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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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 08: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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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星期收入1000+、第二个星期收入3000+、第三个星期收入7000+、第四个星期收入10000+”……这样的宣传话术是不是很诱人?实际上却是完全虚构的。日前,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培训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在短视频风靡的当下,短视频培训已经成为培训乱象的高发领域。
套路一:宣称“百分百涨粉,百分百赚钱”
2023年11月29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南格元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没517594.07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9日,根据投诉举报线索,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主要从事短视频运营网络培训活动,在公开课中虚构“第一个星期收入1000+、第二个星期收入3000+、第三个星期收入7000+、第四个星期收入10000+”“百分百学会、百分百涨粉、百分百赚钱,必定赚回学费,第二个月得到自己想要的收入1W”等培训效果和收益,并利用虚假案例作推荐证明;虚构“官方指定培训机构3988,自掏腰包1000元,最低的学费2988,一次性收费,没有任何二次费用”等价格优惠,并谎称名额有限,诱骗学员缴费参加培训。经核实,当事人通过上述手段获取违法所得17594.07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套路二:谎称校长为短视频首席讲师、亿级大卖商家
2023年10月30日,芙蓉区行政执法局对湖南嘉晟迪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没253031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20日,根据举报线索,芙蓉区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运营有多个后缀名“@嘉晟迪科电子商务”的抖音账号,以“售前免费直播公开课”的形式,通过运营的抖音账号销售抖音短视频培训课程。经查,当事人为牟取利益,在免费公开课中虚构“第1个月收益6000元,没做到退款”等学习效果;虚构“校长‘吴超龙’为海外短视频首席讲师TikTok亿级大卖商家、国家跨境电子商务师”等讲师资质;虚构“之前原价12800元,本堂课程下单可享受特大优惠”等产品价格,诱导欺骗学员购买其课程。经核实,当事人通过上述手段获取违法所得33031元。
当事人通过虚假宣传,吸引学员购买培训课程非法获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芙蓉区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套路三:合同约定“不能主张解除合同或退费”
2023年11月29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南堇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9月25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网络教育培训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主要从事小语种网络培训经营活动,并与学员签订格式合同《堇乐教育韩语培训合同》对双方责任进行规定。该格式合同中含有“本合同生效后,除甲方存在上述情形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之外,乙方不能主张解除合同或退费”“乙方获得所报名课程的学习权限及相应链接后,无论乙方是否已经开始学习,均视为甲方已经履行完毕主要合同义务”等排除或者限制学员权利、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第八项的规定,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套路四:“湖南省社会公益先进单位”等荣誉牌匾,实为网上购买
2023年12月8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南梵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9月25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网络培训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从事影视后期制作、游戏建模等网络培训活动,其经营场所悬挂有“湖南省社会公益先进单位”“中国影视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中国在线教育标杆示范单位”“湖南省创优质量品牌企业”“中国教育行业最具影响力品牌”“中国影视教育行业先进企业”“品牌强国线上教育行业优选成员单位”等荣誉牌匾,并在直播公开课、官网页面展示宣传上述荣誉。经查,上述荣誉牌匾系当事人花费1311元从某平台店铺购得;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上未能查询到发证机构;所涉及荣誉无申请、评比标准,也无评比经过、公示流程;均系虚构。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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