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付”支付账户服务协议

浠又 阅读:43 2024-12-21 10:57:38 评论:61

“全民付”支付账户服务协议

欢迎您选择“全民付”支付账户服务! “全民付”支付账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您与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签订的合同。在您创建、注册、接受“全民付”支付账户之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注册成为“全民付”支付账户用户,即表示您同意对我公司所有网络支付服务及其他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使用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本协议有助于您了解“全民付”支付账户为您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您使用服务的权利和义务,请您仔细阅读(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内容)。如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请告知您的监护人,并在您监护人的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本服务。 您同意,我公司可以随时以在我公司网站上发布修订版本的方式来修订本协议,并通过银联商务官方网站、银联商务微信服务号、订阅号、移动客户端等其中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您。 修订后的协议将在上述一种或多种渠道上提前30日予以公告。公告期届满后,修订后的协议即生效。若您在协议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接受修订后的协议,也将遵循修订后的协议使用本服务。 1.定义 “全民付” 指银联商务对外提供支付服务及其他服务的一项品牌,也用来概括称呼这些服务。 “全民付用户” 指使用“全民付”全部或部分服务的自然人或机构。 “全民付用户名” 指您按照银联商务提供的方式取得的,供您使用部分“全民付”服务的身份标识,用户名可以是您的电子邮箱或您的手机号码。如您只持有用户名,则不能使用余额服务。 “全民付” 支付账户(或称“支付账户”)指获得“全民付”用户名且根据您的真实意愿通过身份验证后,取得的供您使用网络支付服务、用于记录预付交易资金余额、反映交易明细信息的电子簿记。您取得“全民付”支付账户后,“全民付”用户名即成为您支付账户登录名。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全民付”支付账户持有人可以使用余额服务。“全民付”支付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全民付”支付账户及与其他机构合作,联名的支付账户。 “身份要素” 指我公司用于识别您身份的信息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您的银行卡账号、密码、数字证书、短信校验码、电话号码、手机号码、身份证件号码、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生物特征等。 “银行卡” 是指按照清算组织的业务、技术标准发行,卡面带有相应的清算组织标识,发卡方标识代码(BIN号)经清算组织分配或确认的卡片,包括但不限于:银联卡、VISA卡等。 “持卡人” 是指银行卡的合法持有人。 “银联商务官方网站”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指www.chinaums.com。 “银联商务网站” 指银联商务旗下支持“全民付”用户名登录的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的网站(包括但不限于银联商务官方网站、“全民付”网站、“天天富”网站、“银联商务”APP、“全民付”APP、“全民付收银台”APP、“天天富”APP、“全民惠农”APP等),以及后续可能开通的其他网站及其他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 “余额服务” 指基于“全民付”支付账户余额可以使用的查询、充值、消费、退款、转账、提现等服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余额服务的功能及收付款额度将按照《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监管规定进行调整。 “退货” 指特约商户因商品退回或服务取消,将已扣款项退还持卡人原扣款账户的过程,包括全额和部分金额退货。 “直接损失” 指在未经用户本人授权情况下,用户因本服务而遭受的“全民付”支付账户余额、“天天富”对应基金份额、绑定快捷支付的银行账户资金、在有效期内的积分等支出,但不包括可能产生的孳息、收益、间接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损失或精神损失)等。 “未经授权交易” 指从您的“全民付”支付账户发送了未经您授权的付款且您不会从该付款受益的交易。如果您授权他人访问您的“全民付”支付账户(向他们提供您的登录信息),而他们在没有通知您或者未经您允许的情况下进行了交易,则不属于“未经授权交易”的范畴。 “交易证明材料” 指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消费明细、购物发票、商户发货凭证、持卡人收货凭证、持卡人业务委托协议、商户销帐凭证等。 “监管机构” 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权监督、管理本服务所含业务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银行、银监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联。 “有权机关” 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权要求查询、冻结或扣划资金等措施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海关、税务机关。 “不可抗力” 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可预见、不可克服、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会妨碍、影响或延误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义务的履行。 2.总则 2.1在任何情况下,我公司及我公司高级职员、董事、代理、合资公司、员工和供应商对您或任何第三方的责任仅限于直接损失的实际金额。 2.2我公司不是银行,我公司及“全民付”支付账户提供的是付款处理服务,而不是银行服务。“全民付”支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您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您委托我公司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您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您,但不以您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我公司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我公司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2.3对您支付到我公司并归属至您“全民付”支付账户的款项,及您通过“全民付”支付账户收到的款项,您授权我公司予以妥善保管,除本协议以及您与我公司签订的基于支付账户的其他授权协议规定外,不作任何其他非您指令的用途。 2.4“全民付”支付账户的款项不计利息。您通过“全民付”支付账户开通相应具有投资理财性质功能业务的,相关账户所记录金额为投资理财金额,相应款项支付至基金公司或相关机构,所获收益为相关机构支付,并非委托我公司保管所取得的孳息。 2.5银联商务网站的运行可能会因维护或升级或受到许多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的影响而暂时中断,我公司将采取合理的措施来确保您对“全民付”支付账户的请求能及时得到处理,但不承诺也不保证完成处理所需的时间,因为银联商务支付服务会受到许多我公司无法控制的因素的影响,例如银行系统的延迟,因此您接受资金在转移途中产生的合理时间。 2.6您向我公司提供手机号码,表示您同意我公司通过该手机号码联系您,并且同意我们就与您使用本服务相关的事宜,向该手机号码发送短信。 2.7如果您通过本服务收到有关其他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银行卡的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验证码、密码、银行卡有效期等任何敏感信息),您必须对此信息保密,并仅将其用于与本服务相关的用途。未经用户明确同意,您不得将其信息泄露或散布给第三方,或者将此信息用于营销目的。 2.8未经我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转让或分配本协议所赋予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我公司有权随时转让或分配本协议或者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2.9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本协议内容、网页上出现的关于操作的提示或我公司发送到手机的信息内容是您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规则。 2.10本协议的任何译文版本仅为方便用户而提供,无意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如果本协议的中文版本与非中文版本之间存在冲突,应以中文版本为准。 2.11本服务所涉及到的任何款项只以人民币或当地货币计结,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结售汇业务。 3.支付账户管理 3.1注册 3.1.1您完成“全民付”用户注册并激活后,即可使用部分“全民付”服务;您还可以进一步申请并通过我公司实名验证后取得“全民付”支付账户,使用更多服务。基于您的使用习惯和使用要求,我们可能采取不同的验证措施识别您的身份,具体验证方式以本网站页面提示为准,具体支付账户类型见下表所示。支付账户类别 身份核验方式 支付账户余额付款功能 支付账户余额付款限额 Ⅰ类账户 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消费、转账 自账户开立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1000元(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Ⅱ类账户 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消费、转账 原则上,年累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具体以您“全民付”支付账户的显示为准。 Ⅲ类账户 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五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消费、转账、投资理财 原则上,年累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20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具体以您“全民付”支付账户的显示为准。 3.1.2根据《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要求,如您以自然人身份申请开立支付账户的,您只能在我公司申请开立一个Ⅲ类支付账户。 3.1.3您可以设置“全民付”支付账户的登陆密码和交易密码,为保障您的资金安全,请把“全民付”支付账户的登陆密码设置成与“全民付”支付账户的交易密码不一致。您可以对原有“全民付”支付账户的登陆密码或交易密码进行修改,您也可以通过提供银行卡及个人信息等资料向我公司申请“全民付”支付账户的登陆密码或交易密码的重置。 3.1.4您在用户名或支付账户中设置的昵称、头像、签名、留言等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且不会侵害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我公司可能会取消您的昵称、头像、签名。 3.1.5您确认,您注册“全民付”用户和“全民付”支付账户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当您的资料有变更时,会提前5个工作日在银联商务网站中予以及时更新。因您未及时更新资料,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您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付款的理由,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1.6若我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不完整的,或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您需要补充提供资料;如您不能及时配合提供,我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本服务,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3.2使用 3.2.1我公司向您提供的是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受您委托代您收款或付款的资金转移服务。 我公司收到您的收款或付款指令后,非经法律程序或者非依本协议之约定,该指令不可撤销。 3.2.2当您进行付款时,我公司将根据您选择的付款方式进行交易付款。 3.2.3 “全民付”用户、“全民付”支付账户及我公司提供的接口技术、安全证书仅限您本人使用,不可转让、出租、借用、赠与、继承,但“全民付”支付账户内的相关财产权益可被依法继承。 3.2.4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我公司可以暂停或者限制本服务部分功能,或增加新的功能。 3.2.5我公司基于交易安全考虑,有时需要了解您使用本服务的真实背景及目的,如我公司要求您提供相关信息或资料,请您配合提供。 3.2.6为了您的交易安全,您在使用本服务时,请事先判断交易对方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谨慎决定是否使用本服务与对方进行交易。 3.3“全民付”支付账户为您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几类: 添加/解绑银行卡: 您可以通过您的“全民付”支付账户绑定银行卡作为收付款方式,绑定成功后即视为您授权我公司在绑定期间内允许在您使用该卡作为收付款方式时,授权我公司从该卡中扣款来获得相关资金。您可以通过“全民付”支付账户解绑银行卡,来终止对该卡的授权。 查询: 我公司将对您的“全民付”支付账户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但我公司不保证该操作之目的最终是否能实现。您可以实时查询您“全民付”支付账户下的交易记录,最大输入的查询日期跨度为三个月,最大输入的查询日期范围为查询当日前一年内。您认为记录有误的,我公司将向您提供已按照您的指令所执行的收付款记录。您理解并同意,您“全民付”支付账户内最终收到款项的服务是由您绑定的银行账户对应银行提供的,您需向该银行请求查证。 交易提醒: 为了您及时了解您“全民付”支付账户的使用情况,“全民付”支付账户的提醒方式包括短信、邮件等。您可自行通过“全民付”支付账户选择是否开通交易提醒功能。在发生交易时引发的“全民付”支付账户资金变动,我公司将根据您预先设置的资金变化触发额度,使用您设置的提醒方式通知,但我公司不保证您一定能收到上述提醒。 充值: 您可以将您绑定的银行卡内的资金或通过跳转银行网银充值到您的“全民付”支付账户。我公司不提供预付卡、信用卡及通过无卡渠道或非验密方式对“全民付”账户进行充值。 消费: 您向商户购买商品和服务时,我公司将扣收您支付的款项至商户账户,买卖双方需要自行承担所有交易风险并自行处理纠纷。 担保支付交易: 您委托我公司先行冻结您“全民付”支付账户内对应额度的资金,待您按照流程点击确认收货后,我公司将先行冻结的资金作为您的支付款项代为支付给商户。如您在委托之日起的30天内未确认收货,我公司将默认您已确认收货,并自动把先行冻结的资金作为您的支付款项代为支付给商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发生交易纠纷时,我公司有权根据交易证明材料等证据决定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 快捷支付: 您必须向我公司提供您要求绑定的银行卡信息,并通过实名验证后,方能使用快捷支付交易的充值和消费业务功能。 买卖双方需要自行承担所有交易风险并自行处理纠纷。 无卡支付: 您无需事先将您的银行账户绑定您全民付账户,只需输入您的银行账号、银行卡交易密码和手机动态口令等信息向商户支付您所购买的产品金额。 买卖双方需要自行承担所有交易风险并自行处理纠纷。 退款: 由于您因交易取消(撤销)、退货、消费不成功或者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赎回等原因需划回资金的,经您与商户协商一致后,由商户将资金返回至您发生交易的原扣款账户。 如原扣款账户为“全民付”支付账户的,因注销等原因无法原路退还的,我公司在核实您身份后,将资金退还至您在我公司开立的其他支付账户。 如原扣款账户为银行账户的,因原扣款银行账户注销等原因无法原路退还的,我公司在核实您身份后,将资金退还至您在原交易账户开户银行的其他账户。如您在原交易账户开户银行无其他账户,我公司将根据您的授权将资金退还至您的其他银行账户。 转账: 您可以使用本服务,委托我公司将款项转至收款方“全民付”支付账户或银行账户。使用转账服务是基于您对收款方的充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收款方的真实身份及准确的“全民付”支付账户名),请您谨慎核对收款方信息以免受到损失。 为了您的资金安全,我公司可以监管机构要求以及我公司业务、风险评级标准限制,自行决定对您通过本服务发送的日累计转账金额和笔数。您可以通过登录到您的“全民付”支付账户查看、设置您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您设置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不超过我公司的限制基础。 提现: 您可以要求我公司退返“全民付”支付账户内的余额款项。当您向我公司发出提现请求时,必须提供一个您本人有效的中国大陆银行账户。除被冻结、止付或其他限制款项外,我公司将于收到您的请求后,在合理的时间内,将相应的款项汇入您提供的有效银行账户(根据您提供的银行不同,会产生汇入时间上的差异)。除本条约定外,我公司不接受您提供的其他提现方式。 3.4注销 3.4.1您可申请注销您的“全民付”支付账户,但须满足如下条件: 3.4.1.1您所申请注销的“全民付”支付账户应当是您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开立,并由我公司提供给您本人的支付账户。您可以通过自助或者人工拨打95534客服电话的方式按照我公司规定的流程申请注销“全民付”支付账户。 3.4.1.2您申请注销的“全民付”支付账户应当处于正常状态,因账户信息或用户信息过时、缺失、不正确,或账户内有资金被冻结、被锁定的,该“全民付”支付账户不能被申请注销。 3.4.1.3为了维护您和其他用户的合法利益,您申请注销的“全民付”支付账户应当不存在任何由于该账户被注销而导致的未了结的合同关系、其他基于该账户的存在而产生或维持的权利义务及我公司认为注销该账户会由此产生未了结的权利义务而产生纠纷的情况。 3.4.1.4您申请注销的“全民付”支付账户应当不存在涉及被有权机关、监管机构或我公司调查的情形。如果您在被调查时注销自己的“全民付”支付账户,我公司可以拒绝您的注销申请并冻结您的资金,以协助调查。 3.4.2 如果您的“全民付”支付账户在连续6个月内没有任何账户操作行为或资金变动,我公司有权主动中止您的“全民付”支付账户服务。您可通过我公司提示的方式重新核实您的身份信息,以此激活您的“全民付”支付账户。 3.4.3 如果您的“全民付”支付账户在连续12个月内没有任何账户操作行为或资金变动,我公司有权主动注销您的“全民付”支付账户业务,您将不能再登陆和使用该“全民付”支付账户。 3.4.4 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我公司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如您属于金融机构或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且您持有“全民付”支付账户的,则您同意按照我公司流程尽快将该“全民付”支付账户内资金提现或通过转账等途径支用完毕,并授权我公司将该“全民付”支付账户注销。 3.4.5如您在银联商务网站有欺诈、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洗钱、虚假交易、资金非法套现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银联商务网站规则的行为,我公司可以注销您名下的“全民付”用户或“全民付”支付账户, 情况严重的,我公司将根据要求,将您的信息报送给公安或监管机构。 3.4.6“全民付”支付账户一旦注销成功,账户记录、账户功能等将无法恢复或提供。如该“全民付”支付账户有关联的理财产品、待处理交易或余额,我公司会协助您处理,请您按照我公司提示的方式进行操作。 该账户下的兑换代码(积分、购物券、礼品券或优惠券等)将自动作废。 3.4.7我公司因“全民付”支付账户的注销,而终止为您提供支付账户服务,本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也将终止(依本协议其他条款另行约定不得终止的或依其性质不能终止的除外)。 您仍应对您在注销“全民付”用户或“全民付”支付账户前且使用本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及履约义务,同时我公司仍可保存您注销前的相关信息。 4.您的权益保障 4.1关于您隐私权的保护 4.1.1我公司出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向您提供服务及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包括支持我们开发新产品或完善已有产品功能,为您和其他用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收集、使用您的信息。您同意本协议或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已同意我公司根据本协议收集、使用您的信息。 4.1.2您注册“全民付”支付账户或使用本服务时,您可能要向我公司提供一些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身份证明、地址、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生物特征等信息及相关附加信息(如您所在的省份和城市、邮政编码、位置信息等)。 我公司会保存您使用本服务产生的交易信息,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这些信息进行妥善保管。 4.1.3为了保护您的支付账户安全,当您使用我公司提供的服务时,我们可能会记录您操作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网络信息、设备标识符、硬件型号、操作系统版本、浏览器信息、您的位置以及与本服务相关的日志信息。我公司会按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信息,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我们将在任何时候尽力做到使您的信息不被泄漏、毁损或丢失。 4.1.4您了解并同意,我公司使用cookie来使本网站对客户更友好(它可以帮您省去为使用我们的服务而重复输入注册信息和跟踪您的浏览器的状态),同时,我公司站点会收集由您设备的软硬件配置信息生成的特征信息,用于标识您的设备,以便更好地为您服务。 4.1.5为更为有效地向您提供服务,您同意,我公司有权将您注册及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提供、形成的信息提供给我公司的关联公司。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我公司需识别您的身份,或我公司认为您的账户存在风险时,我公司有权要求您提交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证件或其他文件)。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我公司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事先获得您的明确授权; -只有披露您的个人资料,才能提供您需要的产品和(或)服务; -按照本协议的要求进行的披露;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有权机关或监管机构的要求; -为维护我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合法权益; -您使用互联网支付账户成功登录过的其他网站; -对您或您所代表公司的身份真实性进行验证。 4.1.6您的信息和资料存储在位于中国的服务器上,为了备份的需要,我公司可能将您的信息和资料储存到我公司的支付账户服务器上。 4.1.7为了给您提供更多的服务,我公司可能在需要的时候增加商业伙伴或共用品牌的网站,但我公司对其他网站的隐私保护措施及安全性不负任何责任,请您在其他网站上注意您信息的保护。 4.2关于您资金的保障 4.2.1当您的“全民付”支付账户发生未经授权的交易或错误时,我公司将对符合条件的未经授权交易或错误提供补偿。补偿金额不超过您本次未经授权交易或错误而造成的直接损失金额。 4.2.2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您应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享受补偿服务: -在付款之日起的180天内,通知我公司。 -“全民付”支付账户已通过了我公司的实名认证。 -您必须按我公司的要求及时提供证明文件及其他信息。 -您尚未从其他来源获得同笔付款交易的赔偿。 4.2.3您可通过下述流程向我公司申请补偿: -您应在知悉发生损失后立即通过拨打客服电话95534通知我公司,并提出补偿申请。 -在您提交补偿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我公司会通知您是否满足保障条件及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资料。 -您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资料后,我公司会对您提供的证明文件或资料进行审核,凭证审核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将补偿款项支付到您同名的“全民付”支付账户或同名银行账户中。 4.2.4 我公司最终的补偿行为并不代表您遭受的损失应归责于我公司,亦不代表我公司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您同意,我公司向您支付补偿款项的同时,即刻取得您可能或确实存在的就前述损失而产生的对第三方的所有债权及或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就上述债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且您不得就上述已经让渡给我公司的债权及或其他权利向该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得就损失向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4.2.5若您从其他渠道挽回了损失的,或有证据证明您涉嫌欺诈的,或者发生您应当自行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您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我公司并返还我公司已补偿的款项,或在接到我公司通知后的第一时间返还我公司已补偿的款项。 您理解并同意,在您未及时返还补偿款项时,我公司有权自行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从您全部或部分“全民付”支付账户划扣等额于我公司已补偿款项等方式向您进行追偿。 4.2.6您理解并同意,如您损失的资金是通过快捷支付充值或消费的,我公司有权将补偿资金汇入该笔资金充值或消费当时使用的银行卡。 4.2.7您理解并同意,因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了资金损失,则表明您当次使用的“全民付”支付账户存在风险。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除我公司另有约定外, 我公司可能会暂停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您使用“全民付”支付账户余额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方式将资金流出到他人“全民付”支付账户或银行卡等。 4.2.8以下情况不在补偿的范围内: -经调查或经我公司合理判断,对您主张您的资金未经本人授权支出的事实存疑或我公司有理由认为可能由您本人操作或是您的配偶、亲属、朋友或雇员、代理人等所为的。如:资金支出的操作行为发生在可信网络环境下(如常用设备、IP、通过短信验证等),或存在您本人陈述与我公司调查到的事实不符等可疑情形。 -经调查或经我公司合理判断认为是因您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或违法行为造成您自身资金损失的。 -经调查或经我公司合理判断认为是因他人的欺诈、胁迫等行为造成您资金损失的。 -您未能提供我公司所要求提供的全部或部分资料,或不积极配合我公司调查的;或经我公司合理判断之后认为您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您的资金是在未经本人授权情况下支出的。 -由于盗用者以外的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您资金损失的。 -您的“全民付”支付账户在本次未经本人授权的支出发生之前,已经享受过我公司补偿服务的。 -您没有遵守本协议,或者有权机关、监管机构、我公司公布的其他规则,经我公司合理判断认为不需要向您进行补偿的,包括您曾在有过欺诈、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我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4.3关于您知情权的保障 您依法享有知悉您使用本服务,接受本服务的权利。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您可通过银联商务官方网站在线客服、客服电话95534等其中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咨询。 我公司会以网站公告、电子邮件、发送短信、电话、或客户端通知等方式向您发送通知,例如通知您交易进展情况,或者提示您进行相关操作,请您及时予以关注。 5.使用注意事项 5.1身份信息 5.1.1您在注册、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请您提供合法、真实、有效、准确并完整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明、联系方式、从事职业、通讯地址)。为了能将账户资金变动及时通知到您,以及更好保障您的账户安全,如该等资料发生变更,请您及时通知我公司。为了及时有效地验证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账户信息、购汇额度),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或我公司认为有需要时,您同意我们可以把您的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也同意第三方可以把您的信息提供给我公司,以便我公司进行验证。您应确保“全民付”用户名、支付账号或支付账户绑定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均为您本人持有,如您占用了他人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的,为避免给电子邮箱或手机号持有人带来不便或不利影响,也为了您的资金安全,我公司可能将该邮箱或手机号从您的用户或账户中删除并解除关联。 5.1.2 若您为个人用户,在出现下列情形时,请您积极配合本公司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必要文件,并留存您有效身份证件的彩色影印件,且完成本公司要求的相关身份验证: -您办理充值、收取或支付单笔金额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 美元以上业务的; -您名下全部“全民付”账户项下30天内充值、收取及支付总金额累计人民币5 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 万美元以上的; -您名下全部“全民付”账户余额连续10天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外币等值1000 美元的; -您使用本服务买卖金融产品或服务的; -您购买记名预付卡或办理记名预付卡充值的; -您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超过人民币1万元; -您要求变更身份信息或您身份信息已过有效期的; -本公司认为您的交易行为或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本公司认为您的身份信息或相关资料存在疑点或本公司在向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认为您已经提供的身份信息或相关资料存在疑点的; -本公司认为应核对或留存您身份证件或其他必要文件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5.1.3 为了满足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您同意按照我公司的要求及通知的时间提供您的身份信息以完成身份验证,否则您可能无法进行转账、提现、余额支付、购买理财产品等操作,且我公司可能对您的账户余额进行止付或注销您的账户。 5.2账户安全 5.2.1身份要素是我公司识别您身份的依据,请您务必妥善保管。使用身份要素进行的任何操作、发出的任何指令均视为您本人做出。 因您的原因造成的账户、密码等信息被冒用、盗用或非法使用,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应由您自行承担。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用户名和密码,保证不向其他任何人泄露该账户及密码,亦不使用其他任何人的“全民付”支付账户及密码。对于因密码泄露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5.2.2 如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用户名、支付账户及密码,或您的手机或其他有关设备丢失时,请您立即拨打95534通知我公司,并向我公司申请暂停或停止本服务。您理解我公司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如我公司未在合理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您损失扩大的,我公司将就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责任,但我公司对采取行动之前已执行的指令不承担责任。 5.2.3 我公司亦可能通过本服务应用您使用的其他产品或设备识别您的指示,您应当妥善保管处于您或应当处于您掌控下的这些产品或设备,对于这些产品或设备遗失所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这些产品和设备需要由您自行购买,因这些产品和设备导致的本服务有误或者延迟等因此而给您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2.4 存在如下情形时,我公司会对您名下用户或/及“全民付”支付账户暂停或终止提供本服务,或对余额进行止付,且有权限制您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对这些用户或/及账户名下的款项和在途交易采取止付、取消交易、调账等限制措施): -您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 -根据法律法规及法律文书的规定; -根据有权机关或监管机构的要求; -您故意诋毁或非法损害我公司声誉; -您如果是公司商户,发生经营不善、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恶意倒闭、被工商部门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您的用户或支付账户操作、资金流向等存在异常时; -您的用户或支付账户可能产生风险的; -您有批量注册用户或支付账户、交易内容不符或作弊等违反活动规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 -他人向您“全民付”支付账户错误汇入资金等导致您可能存在不当获利的; -因系统原因,导致您可能存在不当获利的; -您遭到他人投诉,且对方已经提供了一定证据的; -您可能错误地操作他人“全民付”用户或支付账户,或者将他人“全民付”用户或支付账户进行了身份验证的。 除前五项规定的情形外,如您申请恢复服务、解除上述止付或限制,请您向我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及身份证明等文件,以便我公司进行核实。 5.3交易安全 5.3.1 为了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我公司有时需要了解您使用本服务的真实背景及目的,您理解并承诺按我公司提出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如果我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虚假交易信息的,我公司有权暂时或永久限制您所使用的本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5.3.2 您使用本服务时同意并认可,可能由于银行本身系统问题、银行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通信网络线路问题、您的设备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服务无法提供。 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您须确保所输入的您的资料无误,如果因资料错误,造成我公司无法及时通知您相关交易后续处理方式的,我公司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5.3.3 我公司对通过“全民付”支付账户付款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不具备控制权,也不对其负责。为了您的交易安全,您在使用本服务时,请事先判断交易对方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谨慎决定是否使用本服务与对方进行交易。 我们不对任何用户的身份做保证,也不保证买家或卖家会完成交易。 5.3.4 您使用“全民付”支付账户进行支付时,您无需输入密码即可完成人民币500元以内的小额交易支付(具体金额将根据您在相关系统中的设置为准),相关我公司会按照商家确定的金额从您的资产里扣款给商家。 5.3.5 您认可“全民付”用户或支付账户的使用记录、交易数据等均以我公司系统记录为准。如您对该等数据存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我公司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供我公司核实。 5.3.6 下面任一情况下均会导致扣款不成功: -您指定的账户余额不足; -您指定的用户名或账户已被采取止付、冻结或其他限制使用权限的措施; -超出监管机构、我公司或银行规定的付款额度。 5.4风险提示及责任 5.4.1 您应自行承担您使用本服务期间的任何货币贬值、汇率波动、收益损失等风险,您仅在“全民付”支付账户款项(不含被冻结、止付或其他限制的款项)的金额范围内享有对该等款项支付、提现的权利,您对所有“全民付”支付账户款项(含被冻结、止付或受限制的款项)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和其他孳息)不享有任何权利。我公司就所有使用“全民付”支付账户款项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但不限利息和其他于孳息)享有所有权。 5.4.2您在使用本服务时,若您或您的交易对方未遵从本协议或相关网站说明、交易、支付页面中之操作提示、规则,则我公司有权拒绝为您与交易对方提供服务,且我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发生前述情形,而款项已先行入账您的“全民付”支付账户,您同意我公司有权直接自相关账户中扣回相应款项及(或)禁止您要求支付此笔款项之权利。 5.4.3 您使用本服务购买金融类产品时,为了您的利益,建议您仔细阅读金融类产品的协议以及页面提示,确认销售机构及产品信息,谨慎评估风险后再购买。 5.4.4 您在网上交易前应充分认识网上交易有风险,您确认您与他人因网上交易产生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数量、交易金额、交货时间等纠纷及损失,应由您独立承担责任。 5.4.5 您理解并承诺不得利用“全民付”支付账户及我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洗钱、虚假交易、资金非法套现及其它违法行为,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和风险责任由您本人承担。 5.5积分 5.5.1就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我公司向您授予的积分,无论该积分以何种方式获得,您都不得使用该积分换取任何现金或金钱。 5.5.2 积分并非您拥有所有权的财产,我公司有权单方面调整积分数值或调整我公司的积分规则。 5.5.3您有权按我公司的积分规则,将所获积分交换我公司指定的服务或权益。 5.5.4 如我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您的积分的获得及(或)使用存有欺诈、滥用或其它我公司认为不当的行为,我公司可随时取消您的积分,或限制、终止您的积分使用。 6.费用 6.1在您使用本服务时,我公司有权向您收取服务费用。我公司拥有制订及调整服务费之权利,具体服务费用以您使用本服务时本网站或产品页面上所列之收费方式公告或您与我公司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为准。除非另有说明或约定,您同意我公司有权自您委托我公司代扣的款项或您任一“全民付”支付账户余额或者其他资产中直接扣除上述服务费用。 6.2我公司如变更服务费用标准或者新设收费项目,将于实施之前30日,通过网站公告、电子邮件、发送短信、电话、或客户端通知等方式向您告知,当您首次办理相关业务后即表示您已确认知悉且接受拟调整的全部详细内容。 7.知识产权 7.1我公司对本服务相关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联商务网站中的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系统、程序、文档、商业标识、产品和服务等,均享有知识产权,这些内容受法律保护,保护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除此之外,创建或衍生自上述任何权利的任何技术和任何内容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及利益,均为我公司及其许可方的专有财产。 7.2非经我公司书面同意,您不得擅自对我公司的支付服务系统和程序采取反向工程手段进行破解,不得对上述系统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源程序、目标程序、软件文档、运行在本地电脑内存中的数据、客户端至服务器端的数据、服务器数据等)进行复制、修改、编译、整合和篡改,不得修改或增加我公司支付服务系统的原有功能。否则,我公司将依法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并要求您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8.不可抗力 8.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台风、地震、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 -战争、恐怖袭击、罢工、暴乱等人文灾害; -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等第三方攻击,或网络拥堵、通讯故障、电力故障、银行原因等第三方服务瑕疵; -政策调整、法律法规变化等政府或有权机关行为; -其他在本协议订立时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 出现上述情形时,对于本协议内受影响的条款,我公司可在不能履行的期间及受影响的范围内中止履行部分或全部本服务。待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再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本服务恢复正常。 8.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我公司会通过在银联商务网站上公示等途径向您告知有关情形,以及该情形对本协议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供相关证明。因上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免责条款 9.1因下列原因导致我公司无法正常提供服务,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我公司系统的常规性停机维护或升级; -我公司系统偶发性的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 -由于您个人原因导致的无法正常使用本服务的行为,如:您的电脑、手机等设备的软硬件故障,或通过非我公司授权或认可的方式使用 本服务等; -其他非我公司原因导致的意外情况。 9.2“全民付”用户信息是由用户本人自行提供的,我公司无法保证该信息之准确、有效和完整。 10.法律适用 10.1本协议自您在银联商务网站中勾选或点击“接受并同意”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之日止。您的上述行为,将被视为您完全理解、同意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10.2您或我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在本协议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除外),冲突法规则除外。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10.4您知悉并同意,因本协议产生任何纠纷时,您可以通过95534或届时公示的联系方式联系我公司发起协商。如协商未果,任何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将提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5若您是中国大陆以外的用户,您还需同时遵守您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且您确认,订立并履行本协议适用协议所约定法律,不适用您所属、所居住或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 10.6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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