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镇2024年“粤菜师傅”“农村电商”“南粤家政”培训班承训机构遴选公告
玥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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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 12: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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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山市开展免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承训机构遴选工作指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就开展三角镇2024年“粤菜师傅”“农村电商”“南粤家政”培训班培训项目向社会公开遴选承训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项目名称
三角镇2024年“粤菜师傅”“农村电商”“南粤家政”培训班
(二)培训项目
项目1:“南粤家政”(居家服务培训),培训人数:140人。
项目2:“南粤家政”(母婴护理培训),培训人数:140人。
项目3:“农村电商”,培训人数:30人。
项目4:“粤菜师傅”,培训人数:40人。
(三)培训对象
男性18岁-58岁,女性18岁-48岁,具有三角镇户籍或居住证(全日制在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四)培训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待定)。
(五)培训地点
三角镇
二、遴选条件
(一)参与申报的培训机构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者是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并具备相应培训条件的职业(技工)院校;
2.具有培训资质,相关培训佐证材料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培训实施方案;
3.具备满足专业教学需求的培训场地、专业教师、教学设备等,专职教师人数占学校机构总教师人数的比例不低于四分之一;
4.熟悉国家、省、市、镇街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文件;
5.能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国家、省、市、镇街技能培训相关规定。
(二)项目具体要求
1.承训机构在组织开班前,制作招生简章、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师资简介、编写教材供负责单位审核。
2.培训课程内容要求
(1)“南粤家政”培训内容能适应不同层次家庭对母婴护理、家政服务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使知识培训与技能培训紧密衔接,以实操培训为主,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技能、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2)“粤菜师傅”培训内容结合粤菜美食特色文化,培养所需技能人才,适用于学员进行就业或创业前培训,教学内容层次清晰、内容丰富。
(3)农村电商培训内容结合农村电商技能培训,适用于学员进行就业或创业前培训,教学内容层次清晰、内容丰富。
3.配备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
4.按市人社局要求建立培训台账,建立培训档案,做好学员报名资料审核收集、日常教学管理、考勤登记工作,我分局将不定期对培训班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5.承训机构负责学员培训过程中的安全保障责任,因承办方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由承办方自行承担。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通过三角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3月5日,符合条件的培训教育机构须于2024年3月5日下午4点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三角镇人社分局一楼大厅7-8号窗口(可选择邮寄)。
(二)报名申报项目
符合条件的培训教育机构报名申报项目,需提交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办学许可证、培训师资资质佐证材料、所培训工种资质佐证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3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申报材料的除外),盖章件各3份;
3.项目申报方案(包括培训课程安排等),填写提交《技能提升培训基本情况表》(附件1)、《培训工种设备、师资基本情况表》(附件2)、《技能提升培训课程表》(附件3)等,盖章件各3份;
4.近年来承担主要培训项目的相关资料等(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可包括单位简介、开展职业培训工作特色、成绩和亮点(1000字以内),盖章件各3份。
(三)组织审核
三角镇人社分局对参加遴选的培训教育机构提交的相关资质佐证资料和项目申报方案材料等进行审核。
(四)组织评议
三角镇人社分局组织评议小组对培训教育机构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评议,择优选定承训机构。
(五)公布评议结果
入选的培训教育机构在政府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所申报培训项目的承训机构。
四、咨询联系方式
有意承训的机构可与主办单位三角镇人社分局沟通详细项目需求,以便制定更为适宜的服务方案及项目实施计划,联系人:苏先生、冯小姐,联系电话:0760-85409458,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
附件:1.技能提升培训基本情况表
2.培训工种设备、师资基本情况表
3.技能提升培训课程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