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举措》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晚琪
阅读:45
2024-12-21 23:28:50
评论:61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20年1月22日(星期三)10时30分在省政务大厅新闻发布厅召开吉林省《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举措》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商务厅副厅长孟庆宇出席并介绍相关情况,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刘景平,吉林省文旅厅二级巡视员田云鹏一并出席并回答了记者提问。中国日报、中新社、香港商报、吉林日报、吉林广播电视台、中国吉林网等12家媒体14名记者参会。吉林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杨红军主持了本场新闻发布会。
杨红军:
各位记者: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促进商业繁荣,近期,我省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举措》,提出了28条具体政策。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商务厅副厅长孟庆宇先生,请他介绍文件出台的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刘景平女士、省文旅厅二级巡视员田云鹏先生,他们将一并回答记者提问,请媒体给予充分关注。
下面,首先请孟副厅长介绍情况。
孟庆宇: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下面由我向媒体朋友们着重介绍一下文件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一、背景及特点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扩消费、稳增长”相关决策部署,推动流通创新发展,完善消费环境,促进商业繁荣,激发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举措》(吉政办发〔2019〕49号),结合省情实际,提出28条务实举措,确保通过政策效应的充分释放,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若干举措》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主线突出,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从创新流通发展、培育消费热点、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财税金融支持、优化市场流通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了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形成强大消费市场的政策举措。二是覆盖面广,涉及商旅文体等跨界融合、打造新兴商业模式、实体零售转型升级、步行街改造提升、培育品牌连锁便利店、培育汽车消费热点、繁荣活跃消费市场等多个领域。三是贴近实际,坚持从实际出发,既对国办发42号文件进行了全面落实,又与我省“消费供给专项攻坚”紧密结合,形成互补,相互促进。四是力求创新,比如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以商贸企业为试点,鼓励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为消费者提供低息或免息分期付款服务。
二、主要内容
1.培育商旅文体等跨界融合发展消费载体。支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避暑休闲、冰雪旅游产业空间布局,推动商旅文体融合示范项目、示范区建设,不断满足服务消费升级需求。
2.打造“互联网+流通”新兴商业模式。引导电商平台以数据赋能生产企业,促进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培育定制消费、智能消费、信息消费、时尚消费等商业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动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
3.深入推进实体零售转型升级。支持传统零售企业加快新理念、新技术、新设计改造提升,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鼓励经营困难的传统百货店、大型体育场馆、老旧工业厂区等改造为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等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在城市规划调整、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改扩建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4.全面推进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开展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支持商业步行街基础设施、交通设施、信息平台和诚信体系等新建改建,提升品质化、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2022年前,全省打造10条左右省级步行街。组织长春市积极申报全国示范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在符合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商业步行街等具备条件的商业街区开展户外营销,营造规范有序、丰富多彩的商业氛围。
5.加快培育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强化连锁企业总部的管理责任,简化店铺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具备条件的企业从事书报刊发行业务实行“总部审批、单店备案”。支持地方探索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试行“一照多址”登记。按照国家开展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的要求,做好我省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工作。
6.着力推进城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在中心城市建设一批集家政、餐饮、养老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统筹社区教育、文化、医疗、养老、家政、体育等生活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便民消费圈。有条件的地区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给予财政支持,按规定享受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
7.健全完善农村流通体系。支持建设改造县域、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支持整合现有资源,开展城乡物流高效配送,对购置快递物流车辆、配送农村快件包裹进行补贴。支持对基层干部、合作社员、创业青年、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培训,促进农村创新创业,进一步优化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8.切实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对接各大电商平台资源,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支持参加或举办农产品促销活动,在城市社区、旅游景点建设线下体验店。
9.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支持建设改造产地预冷仓储中心、低温加工仓储配送中心,延展货架时间。支持购置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商品化预处理、溯源检测等设施和服务,提高农产品电商化、品牌化率。
10.引导出口企业打造自有品牌。支持出口企业开展产品认证,推动内外销产品实施“同线同标同质”, 提升国内消费品供给质量,提振消费信心。支持外贸品牌培育,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引导知识产权申请。
11.鼓励出口企业拓展内销市场。支持出口企业通过自建门店、开设网店等方式建立内销渠道。落实允许综合保税区内加工制造企业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业务的政策。
12.增强国外优质商品有效供给。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范围。支持珲春申请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长春市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
13.构建进口商品营销网络。依托重点企业,打造一批进口商品交易中心、专柜、专区,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引进国际品牌,扩大进口商品经营。支持大型内贸企业代理进口转为自营进口,满足消费新需求。推进整车和平行车进口,吸引域外消费回流。促进进口消费品国际采购,鼓励大型零售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设立进口商品专区,增强中高端消费供给能力。
14.引导带动农村汽车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且购买3.5吨(含)以下货车或1.6升(含)排量以下乘用车的,给予适当补贴。
15.促进二手车便利消费。贯彻落实全面取消限迁二手车政策,除国家要求淘汰的黄标车外,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并经转入地环保检验合格,符合转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二手车均可迁入我省。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落实适用销售旧货的增值税政策,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16.推动机动车零部件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符合规定的企业经批准均可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将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交售给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
17.放宽皮卡进城限制范围。对于达到环保标准排放检验要求,满足设计和结构上主要用于运送货物、载客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员),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挡玻璃最前点以前,或转向盘的中心位于车辆总长的前四分之一部分之后),具有敞开式货车车厢,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千克,最大设计外廓尺寸(长、宽、高)不超过6000毫米、2200毫米、2000毫米条件的皮卡车,取消进城和通行限制。
18.培育汽车消费新增长点。鼓励允许汽车经销企业在不改变车辆长度宽度和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开展乘用车加装车顶行李架、出入口踏步件、换装散热器面罩或保险杠、更换轮毂等服务,拉动汽车消费增长。
19.支持开展家电商品促销活动。鼓励品牌家电零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拆旧换新”等促销活动,促进家电消费升级,引导形成节能低碳的绿色消费新风尚。
20.繁荣活跃夜间消费市场。鼓励重要商圈、街区以及商贸企业结合文化、旅游、餐饮、休闲等元素开展“啤酒节”“夜市”等活动。鼓励商贸企业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场、专区等活动。
21.挖掘释放节庆消费潜力。抢抓节庆时点,精准搭建促销平台,充分发挥龙头商贸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开展主题鲜明的促销活动,带动形成火热消费氛围。
22.切实增强消费宣传推广。鼓励以地区为基础,利用手机APP推出专题栏目,传递消费资讯,开发“消费地图”,强化消费引导。
23.培育发展“老字号”品牌。对于中华(吉林)老字号,且已列入国家级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资金,推进生产性保护传承。
24.降低流通企业成本费用。推动工商业用电同价政策落实,不干预连锁企业依法申请和享受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政策。
25.大力优化成品油消费市场。按照国家部委相关要求,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事宜,进一步推动全省加油站规划点建设,缩短建设周期,提升建设效率。深入实施成品油整顿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不合格成品油销售企业和个人。
26.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专项资金或政策,补齐流通领域短板,根据我省实际,加强对创新发展流通、促进扩大消费的资金支持。
27.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推动专业化消费金融组织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节水器具等绿色智能产品提供信贷支持,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以商贸企业为试点,鼓励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为消费者提供低息或免息分期付款服务。
28.坚持打造良好消费环境。实施联合奖惩措施,依托全省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联合奖惩典型案例宣传工作,并将相关信息与省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共享,共同推进信用联合奖惩。逐步尝试在直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领域建立信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线上线下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针对食品、药品、汽车配件、小家电等消费品,加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力度。修订汽车、平板电视等消费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积极倡导企业实行无理由退货制度。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杨红军:
感谢孟副厅长。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在提问前,请先介绍自己代表的媒体机构。
香港商报记者:文件发布后,政策效应将逐步释放,省商务厅如何抓好政策机遇,切实做好“促消费”工作?
孟庆宇:今年,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全省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举措》,为“专项攻坚”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为做好“促消费”工作,省商务厅将重点做好以下五点工作:一是抓好落实强化政策引领。《若干举措》是结合省情实际,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的全面深化和落实,政策措施更加细化,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全省各级商务系统将结合政策要点,深入实施一系列助推企业和社会发展的措施举措,确保政策落地,取得实效。二是千方百计活跃消费市场。我们将组织带动全省各级商务系统抢抓节庆时点,精准搭建促销平台,充分发挥龙头商贸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年货大集”“消费促进月”“千企促销”等主题鲜明的促销活动,带动形成火热消费氛围,充分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三是着力推动重点品种扩销增销。我们将着重抓好汽车、成品油两大重点品种,牵住消费品市场的“牛鼻子”。研究制定支持汽车企业扩销增销的具体政策,提振汽车销售企业促销信心。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新平台,开展汽车联展促销活动。开展“整顿市场秩序扩大成品油销售专项战役”,打击油品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四是做好“四员”助力企业发展。通过“万人助万企”机制,做好企业的“办事员”“联络员”“协调员”和“服务员”,指导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实施专项行动,督促好各地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好企业反馈问题解决情况,服务好企业经营发展,帮助商贸企业扩销增销。五是深化实施“消费供给专项攻坚”。围绕挖潜商贸消费、繁荣夜经济、扩大文旅消费等方面抓好项重点任务落实。支持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组织街区企业联合开展促销,促进商圈消费。支持商贸企业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场、专区等活动,延展消费时间,培育消费热点。支持欧亚汇集、这有山等大型商贸企业创新转型,打造新型消费载体,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消费升级。
吉林日报记者:省文旅厅在激发文旅消费方面做了哪些重点工作?
田云鹏:1.政策层面上,制定激发文旅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起草制定《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吉旅发组字〔2019〕1号),结合吉林省实际,提出了具体落实措施和工作任务,经省政府同意,文件以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义正式印发,共分为11个部分45个方面,更具有操作性和实效性。文件出台后,将不断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带动经济转型升级,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2.具体工作上,多措并举培育文旅消费新增长点。吉林省文旅厅着力丰富产品供给,打造文旅消费亮点,于去年9月份组织开展了“礼遇吉林”—2019吉林省旅游商品大赛,把具有消费潜力的旅游商品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全力打造“礼遇吉林”文旅消费品牌,启动“礼遇吉林·激发文旅消费潜力系列活动”,举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激发文旅消费潜力座谈会”,并借助第四届“雪博会”平台,建设消费载体、培育消费品牌。同时,发挥政策综合效应,形成文旅消费的新增长点。
下一步,省文旅厅将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措施》和吉旅发组字〔2019〕1号文件精神,不断扩大有效供给、激发文旅消费潜力,推动吉林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
吉林新闻联播记者:在打造汽车消费良好环境方面,省市场监管厅将有哪些举措?
刘景平:在打造汽车消费良好环境方面,我们将依托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好、退货责任规定》《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尤其是做好在去年“3·15”实施的《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普法宣传,指导各地新车销售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同时,结合开展“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重点推动汽车行业创建,营造公平、公正、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我们不仅要关注汽车产品质量本身,还要关注产品出现问题之后,企业解决问题、回应消费者诉求的能力。去年,我们围绕西安“哭诉维权”奔驰漏油事件,召开长春市区部分家用汽车消费维权约谈会,对长春地区27家具有代表性的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进行了约谈。截至目前,已有26家单位均能够将《购车售前提示》在显著位置悬挂公示,使消费者更直接地了解购车注意事项。今年我们还将通过开展行政约谈、典型案例曝光、邀请第三方评价等方式,积极促进企业提高自我修养、提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汽车经营主体作用,形成自律与他律的闭环,自觉尊重消费者权益,诚信、快捷解决消费纠纷,对苗头性问题防微杜渐,预防群体性消费维权事件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不断释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为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让人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有更多的获得感。
杨红军: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