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山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渝穗 阅读:41 2024-12-21 23:31:40 评论:61
宜山镇防汛防台抗旱预案 1.总则 做好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苍南县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等有关文件,并在历年已制订本镇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完善修编。 宜山镇地处苍南县东部的江南平原中心,即东经120。33',北纬27。33',辖区东、南连接钱库镇,西、北连接龙港市。灵龙大道、龙金大道、灵宜公路等在镇内交汇。河流密布于境内。宜山镇境内河流纵横交错,河流总长度49km,平均河宽18.6m,平均水深2.08m,正常水位4.7m,警戒水位5.0m,危急水位5.3m,江南主河流龙金运河,云巴河道,钱湖河道流经我镇。纵横交错的水系河网,对防洪、排涝、供水、航运、灌溉及生态环境,特别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发,台风、暴雨等灾害增多,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我镇迫切需要加快完善台风、暴雨等应急响应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灾害,即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实现科学、高效的减灾。 2006年“桑美”超强台风正面袭击苍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91.24亿元,全县所有乡镇全部受灾,100多万群众财产受损,50多万群众受洪水围困。 2013年9月30日起10月7日止,第23号强台风“菲特”在福建省福鼎市沙埕镇沿海登陆,尽管没有在苍南登陆,但对宜山镇农、林、牧、工业、交通以及通讯等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据初步统计,截至10月7日下午4点,强台风“菲特”致使全镇5.6万人口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4200亩,不少工厂、商店、通讯、电网等受损严重,全镇直接经济损失达2.96亿元。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发,台风、暴雨等灾害增多,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我镇迫切需要加快完善台风、暴雨等应急响应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灾害,即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实现科学、高效的减灾。 本预案适用于宜山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下同)、暴雨、大潮、洪涝、干旱等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2.组织体系 按照“上蓄、中疏、下泄”的原则。每年在汛前组织人员对全镇防汛重要部位、重点工程、薄弱环节进行全面防汛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以及提出加固除险计划并实施抢险加固工程,加强对工程管理力度,确保安全度汛。 2.2.1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宜山镇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由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统一负责指挥,下设防指办公室,镇防汛防台抗旱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指挥由委员副镇长、副镇长和人武部长担任,成员由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担任主任,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人武办公室、城镇综合管理中心、综合信息指挥室、镇村规划建设办、总工会办公室、派出所、妇联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中心、宣传文明办、环境监察中队、环境整治办、交警队、消防队、政务服务中心、宜山水司、宜山卫生院、资规所、供电所、住建所、水利所、广电站、卫生监督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宜山学区、电信支局、移动公司等相关单位组成。镇防指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担任。人武部、资规所、水利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住建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城镇综合管理中心任办公室副主任。 镇防指负责领导全镇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建立“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的工作责任制。 2.2.2建立村(居)级自防机制:以村为单位,相应建立由村(社区)委会组成防汛防台抗旱指挥小组,并建立村(社区)级民兵突击队,对本村(社区)管辖内的防汛防台抗旱重要部位落实巡查责任人,有关人员必须定期巡查并上报。 2.2.3设立水旱通讯设施:利用通讯视频系统,电话、手摇报警器、广播、农民信箱、电视、对讲机、高音喇叭、敲锣等形式进行预报、预警、撤离等工作。 2.2.4防汛抗旱物资、抢险队伍准备:建立物资抢险储备制度,储备必要防汛抗旱物资及工具,镇建立防汛抗旱民兵突击队及转移,巡查监测预警、避灾安置队伍、指挥部成员单位建立专业相应的应急小分队。 水利所、资规所、农业农村管理中心等单位应加强对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旱情、地质灾害、城镇内涝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及时将结果报送县防指,并按权限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遭遇重大灾害性天气时,应加强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并对未来可能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评估,将评估成果报镇防指。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根据县气象局发布的数据负责全镇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按照职责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水利所、资规所等部门实现气象卫星图像数据、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信息共享共用;面向公众发布有关灾害预警信息;提高气象网格降水预报产品的时空分辨率和准确率,提前1—3天发布台风警报,提前24小时发布降雨预报,提前1—3小时发布短临预报,集中降雨区和风力强度预报细化到村居(社区)。 水利所负责全镇区域的水文监测,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和权限,及时发布江河湖库洪水、山洪预警和干旱信息;水利工程险情按照有关预案及时发布预警;科学设定山洪灾害预报预警指标,核定“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数值,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镇向村(社区)发布未来3小时和6小时短临预警。 资规所负责与防汛防台有关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科学设定地质灾害预警指标,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全面排查城镇内涝风险点,承担城镇内涝监测预报预警。 建立汛期汛情日报和周报制度。资规所、水利等部门于每日8时向镇防指报告监测、预报、预警、调度信息。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报送;启动应急响应后,按响应行动规定报送。 汛期,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水利所、资规所、住建所、广电站等防指成员单位,组织行业(系统)开展会商研判,向镇防指报告分析研判结论;镇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乡村社进行会商,研判和识别灾害性天气可能带来的风险。 根据会商研判和市防指风险提示单,落实风险管控动态销号制度,对风险隐患实行定部门、定人、定责、定时间等精准整改制度。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根据风险提示单,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形成风险管控表报县防指。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督促地方落实管控措施,实现风险闭环管理。 3.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台旱应急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3.1.1 一般(Ⅳ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Ⅳ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较大(Ⅲ级)事件处理: (1)根据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报台风可能影响我镇,或预报近海热带低压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镇。 (2)根据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我镇将发生较大范围50毫米以上降雨;或实测全县日面雨量达50-8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80-12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1.2 较大(Ⅲ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Ⅲ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重大(Ⅱ级)事件处理: (1)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至浙江台州登陆或紧擦我县沿海北上,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广东汕头至浙江宁波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我县近海转向。 (2)全县实测日面雨量达80-10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20-16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150-20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1.3 重大(Ⅱ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Ⅱ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特别重大(Ⅰ级)事件处理: (1)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在福建宁德至乐清湾登陆,或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厦门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紧擦我县沿海北上。 (2)全县日面雨量达100-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60-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200-30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1.4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县气象局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宁德至乐清湾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一带沿海登陆。 (2)全县实测日面雨量超过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超过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超过30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根据预报或实际出现水旱情等级,确定防范措施。 4.2.1Ⅳ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一般(Ⅳ级)事件时,由镇防指办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4.2.1.1防汛防台Ⅳ级应急响应 (1)镇防指办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部署防御工作,作出相应工作安排。 (2)镇分管农业、水利领导加强水雨情监测,对农业生产防汛防台作出相应安排,做好农业抢收、大棚防涝防风等措施。 (3)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相关人员进岗到位,加强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接听。同时通知外出责任人立即到岗就位。密切关注水雨情、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信息。 (4)镇驻村干部进村(社)入户,召开村(社)两委会传达部署防汛防台Ⅳ级响应的相关要求,重点是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类危房、简易工棚、在建工程等防汛防台检查、巡查工作。每日16时按照信息报送模板向信息报送组报送信息。 (5)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政府、村(社)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防汛防台Ⅳ级应急响应,并告知当前台风预警信息,水情、雨情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县气象、资规、水利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监视台风、暴雨和水利工程动态。 (6)综合工作组(巡查组)负责报送相关信息,每日14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等。 4.2.1.2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1)镇防指办发出抗旱工作通知,要求各科室站所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2)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水利所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检修抗旱设备,制定具体抗旱对策和要求。 (3)镇驻村干部下村发出抗旱预警信号。 4.2.2Ⅲ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较大(Ⅲ级)事件时,由镇防指副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4.2.2.1防汛防台III级应急响应 (1)镇防指副指挥入驻防汛指挥室,召开防汛防台分析会;落实防御措施,镇全镇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各分管领导、各工作组组长、站所负责人进岗到位。 (2)镇分管农业、水利领导要加强水雨情监测,对农业生产防汛防台工作作出部署,做好农业抢收、大棚防涝防风等措施;组织撤离水上作业人员,做好其他涉农相关人员撤离准备。 (3)镇分管城建领导部署落实危房、建筑工地、高空设施作业、电力、通信设施、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的人员登记、撤离准备工作; (4)镇分管旅游领导部署旅游景点人员登记、撤离准备工作;及时关停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和涉水野外游乐活动,疏散、转移相关人员,暂停户外施工、户外大型活动和室外教学活动。 (5)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①相关人员进岗到位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值班电话24小时接听; ②负责通知外出责任人立即到岗就位,开放避灾场所,做好安置转移人员准备; ③督促指导检查镇、村(社)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做好防汛防台准备; ④通知下派书记进村指导防汛防台工作; ⑤通知镇、村(社)两级防汛抢险队伍成员及时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⑥定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⑦密切关注水雨情、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信息; ⑧检查调试冲锋舟、橡皮艇、对讲机等抢险救援器材。 (6)镇驻村干部做好以下工作: ①进村(社)入户,召开村(社)两委会传达部署防汛防台III级响应的相关要求; ②重点做好各类危房、简易工棚、在建工程等防汛防台检查、巡查工作。特别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移; ③每日6时、14时按照信息报送模板向综合工作组(巡查组)报送信息。 (7)镇防汛监测预警组做好以下工作: ①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社)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防汛防台III级应急响应,并告知当前台风预警信息,水情、雨情预警信息; ②利用镇政府、村(社)广播实时播放防汛防台动态信息,提醒群众和有关企业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尽量减少外出,远离危险区域,做好各项防风措施; ③利用电视、广播等渠道关注县防指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信息,停止大型户外活动,关闭旅游景点,关注交通信息等; ④密切关注县气象、资规、水利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监视台风、暴雨和水利工程动态。 (8)综合工作组(巡查组)负责统计上报信息,每日6时、14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等。 4.2.2.2抗旱III级应急响应 (1)镇防指发出抗旱工作通知,密切关注旱情动态,镇防指副指挥每半个月组织成员科室站所召开抗旱会商会,提出下阶段抗旱措施; (2)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水利所认真执行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对水利工程实施调度; (3)镇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收集资料,统计灾情,及时发放抗旱经费;做好节约用水预警、宣传; (4)镇防汛每10天向县防指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4.2.3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重大(Ⅱ级)事件时,由镇防指委员副指挥决定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实施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4.2.3.1防汛防台II级应急响应 (1)镇防指委员副指挥入驻防汛指挥室,全体工作人员进岗到位,对全镇防汛防台工作作出部署,研究防御对策;镇应急救援队伍总队一分队在人武部集结待命。 (2)镇分管农业、水利领导加强水雨情监测、对农业生产防汛防台作出部署,做好农业抢收、大棚防涝防风等措施;组织撤离水上作业人员,和其他涉农相关人员的撤离;转移河道滩地上各类临时居住人员。 (3)镇分管城建领导部署落实危房、建筑工地、高空设施作业、电力、通信设施、撤离工作;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旧房等人员进行转移;在建工程停工,对重点地段实行交通管制;清理户外大型广告牌。 (4)镇分管旅游领导及时关停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和涉水野外游乐活动,疏散、转移相关人员,暂停户外施工、户外大型活动和室外教学活动;关闭全部旅游景点,做好人员登记、撤离工作。 (5)镇分管教育领导视情通知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暂停所有户外活动。 (6)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①相关人员进岗到位,加强24小时值班,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 ②开放避灾场所,安置转移人员; ③通知外出责任人立即到岗就位,督促镇、村(社)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到位; ④通知下派书记进村指导防汛防台工作; ⑤下发冲锋舟、橡皮艇、对讲机、卫星电话等抢险救援器材; ⑥通知镇政府、村(社)防汛抢险队员集结待命; ⑦依据信息报送模板定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⑧密切关注水雨情、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信息。 (8)镇驻村干部做好以下工作: ①进村(社)入户,召开村(社)两委会传达部署防汛防台II级响应的相关要求,根据星夜值守制度要求,值守小分队,建立实行24小时在村值班; ②做好各类危房、简易工棚、在建工程等防汛防台检查、巡查工作。特别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应转移人员一律转移到位; ③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继续加强监测与巡查,对小型水库、山塘、堤防巡查人员加密巡查次数,2小时巡查一次,一旦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④检查预警设施,与镇防指对接对讲机,检查使用手摇报警器情况; ⑤每日6时、每3时按照信息报送模板向综合工作组(巡查组)报送信息。 (9)镇防指监测预警组应做到: ①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政府、村(社)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防汛防台II级应急响应,并告知当前台风预警信息,水情、雨情预警信息; ②利用镇、村(社)广播及时、加密播放防汛防台动态预警信息,提醒群众留在室内或安全地方避险,远离危险边坡、河道等,车辆避免停放在大树、广告牌等危险区域,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救助或拨打应急电话。 ③利用电视、广播等渠道关注县防指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信息,停止大型户外活动,关闭旅游景点,关注交通信息等; ④密切关注县气象、资规、水利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监视台风、暴雨和水利工程动态。 (10)综合工作组(巡查组)负责统计信息,每日6时、每3小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等情况。 4.2.3.2抗旱II级应急响应 (1)镇防指紧急动员抗旱,每周召开一次会商会,进一步部署抗旱工作; (2)镇防指组织水利所、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组成的工作组分赴各村(社)检查指导抗旱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 (3)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水利所做好水库的水资源调查和统一调度工作,首先保证城镇和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 (4)水利所深入重灾地区,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 (5)镇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和节约用水宣传工作; (6)镇防指报请县防指和县政府同意后,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用水限制措施; (7)镇防指加强灾情统计,每5天向县防指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4.2.4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特大(Ⅰ级)事件时,由镇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4.2.4.1防汛防台I级应急响应 (1)镇防指总指挥坐镇指挥部,组织指挥防汛防台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进岗到位。 (2)镇纪工委全面督查督促各驻村、网格工作开展。 (3)镇分管农业、水利领导加强水雨情监测、对农业生产防汛防台作出部署,做好农业抢收、大棚防涝防风等措施;组织撤离水上作业人员,在已实施人员转移的基础上,根据防御形势继续扩大人员转移范围,重点组织以下人员立即转移:警戒区人员;低洼易涝区人员;河道滩地上各类临时居住人员。 (4)分管城建交通领导部署落实危房、建筑工地、高空设施作业、电力、通信设施、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的人员登记、撤离工作;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易涝区、危旧房等人员进行转移;在建工程停工,对重点地段实行交通管制;清理户外大型广告牌。在已实施人员转移的基础上,根据防御形势继续扩大人员转移范围。 (5)分管旅游领导及时关停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和涉水野外游乐活动,疏散、转移相关人员,暂停户外施工、户外大型活动和室外教学活动;关闭全部旅游景点,做好人员登记、撤离工作。在已实施人员转移的基础上,根据防御形势继续扩大人员转移范围。清理存在危险隐患的广告牌。 (6)人武部部长负责带领镇、村(社)抢险救援队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援,根据需要,及时向县防指提出支援请求; (7)分管医疗卫生领导组织医疗救护队在宜山卫生院待命,随时准备医疗救护。视情通知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暂停所有户外活动; (8)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应做到: ①相关人员进岗到位加强24小时值班,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 ②开放避灾场所,安置转移人员; ③通知外出责任人立即到岗就位; ④督促、检查镇、村(社)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做好各项防汛防台准备; ⑤通知下派书记进村指导防汛防台工作; ⑥通知镇、村(社)防汛抢险队员集结待命; ⑦每1小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⑧密切关注水雨情、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信息; ⑨检查防汛救援物资储备情况,冲锋舟、橡皮艇随时应急使用,必要时向县里、相邻镇求助。 (10)镇驻村干部应做到: ①进村(社)入户,召开村(社)两委会传达部署防汛防台Ⅰ级响应的相关要求,根据星夜值守制度要求,值守小分队,实行24小时值班; ②做好各类危房、简易工棚、在建工程等防汛防台检查、巡查工作。特别要加强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应转移人员一律转移到位; ③检查预警设施,与镇防指对接对讲机,检查使用手摇报警器情况; ④每1小时按照信息报送模板向综合工作组(巡查组)报送信息; ⑤督促避灾场所管理人员加强已转移人员的管理,及时制止已转移人员在警报未解除前擅自返回。 (11)镇防指监测预警组应做到: ①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社)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防汛防台I级应急响应,并告知当前台风预警信息,水情、雨情预警信息; ②利用镇、村(社)广播每1小时播放一次防汛防台动态信息和气象、资规、防汛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发布停运、停工、停课、停市和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消息,通知群众留在室内或安全地方避险,远离低洼易涝区、危险边坡、河道等,车辆避免停放在大树、广告牌、低洼易涝区等危险区域,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救助或拨打应急电话(电话:67282603,57663081); ③利用电视、广播等渠道关注县防指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信息,停止大型户外活动,关闭旅游景点,关注交通信息等; ④密切关注县气象、资规、水利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监视台风、暴雨和水利工程动态; (12)当遇通信、交通中断等非常状态时,参加抢险救灾的人员利用卫星电话、对讲机、高音喇叭、手摇报警器进行联络和预警,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实施村自为战; (13)利用消防车给受困地区群众送水; (14)综合工作组(巡查组)负责统计上报信息,每1小时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等情况。 4.2.4.2抗旱I级应急响应 (1)进入非常抗旱期,部署抗旱工作,发布抗旱救灾通知,紧急动员抗旱; (2)镇防指必要时启动应急水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各项应急抗旱措施,多方面采取措施,向饮水困难地区运水和送水; (3)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水利所做好水库的水资源统一调度工作,首先保证城镇和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 (4)水利所加强水政执法工作,深入重灾地区,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 (5)镇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 (6)镇动员社会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7)镇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争取国家特大抗旱补助经费;积极对接消防部门,利用消防车送水奇缺水严重的村庄; (8)镇防指要加强灾情统计,每3天向县防指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阶段的布署。 镇防指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水利、地质灾害、城乡危旧房、公路设施和乡镇道路桥梁、旅游景区等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地质灾害、乡镇内涝等危险区风险地图,划定人员转移红线,编制人员转移方案;建立乡镇危房、建筑工棚数据库。各地根据危险区风险地图、人员转移红线和人员转移阈值,细化人员转移方案,严格落实防汛责任人100%到岗履职、陆上危险区域人员100%撤离、危旧房屋和户外施工人员100%转移“三个100%”要求,实行地毯式、网格化24小时不间断排查,全面推行“浙江安全码”应用,落实人员转移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4.4.1 江河洪水 (1)按洪水调度方案调度水利工程。 (2)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乡镇和有关单位应结合实际组织人员巡堤查险。 (3)当预报江河洪水接近或超过保证水位时,乡镇和有关单位应做好抢险准备。 (4)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4.4.2 台风灾害 (1)相关乡镇和有关部门应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各类防汛防台责任人按预案进岗到位,有关部门及时发布预警。 (2)视情况关闭旅游景区和山区农家乐景区。 (3)组织各类危险区域人员梯次转移。 (4)必要时,采取停工、停课、停市、停运和封闭交通道路等措施。4.4.3 地质灾害 当县气象局发布突发性强降雨预报或监测到可能致灾的降雨,相关地区应: (1)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高风险区巡查监测,及时预警。 (2)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3)灾情发生后,当地村社要及时报告镇防指和镇政府。 4.4.4 水利工程险情 (1)立即向乡镇政府和县防指、县政府报告。 (2)向影响区域发布预警,组织人员疏散转移,并实施交通管控。 (3)乡镇和有关单位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支援。 (4)加强险情判断,必要时做好弃守准备。 各村社负责本区域的防汛防台抢险救援工作,当本区域抢险救援物资队伍不足时,可以请求镇防指支援;需跨乡镇调拨物资、队伍和装备,由乡镇向县防指上报,调度。重大灾害现场应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设立统一的抢险救援物资队伍集结点。根据灾害预报、灾害影响程度和发展趋势,由镇防指或现场指挥部向可能受灾重点地区预置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 镇防指统筹调度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组织专家支援地方防汛抢险。镇防指统一调度镇人武部、镇专职消防、民兵、社会志愿救援队等所属队伍参加抢险救援,如遇特殊情况紧急出动须动用部队、武警、消防救援等力量,镇防指需报知县防指,请求协助做好部队动用相关手续。镇应急管理中心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灾害的抢险和应急救援,有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撑。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卫生健康、电力、通讯等部门立足于抢早抢小、抓早抓小,组织、督促、指导行业(系统)的抢险救援工作。 镇防指负责归口报送和发布防汛防台各类信息,统一发布灾情险情,实现较大以上灾害后15分钟内口头报告、30分钟内文字信息报送县防指。 应急响应结束后,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水利所等镇防指成员单位应在24小时内将主要特征性数据等基本情况报镇防指;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和村社应在3日内将总结报镇防指。 防汛防台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等信息,由镇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受洪涝台旱灾害主要影响区域,有关村社和单位要按照规定及时向镇防指报告有关信息,镇防指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前必须提前报告镇防指领导,涉及人员伤亡的应提前报告镇政府。 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后,由镇政府办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重大决策部署、综合汛情(台风、暴雨)、旱情和抢险救灾、灾情等重要信息由镇防指报请镇政府同意后,通过媒体对外统一发布。 (1)根据县防指洪涝台旱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我镇的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2)鉴于台风往往带来强风、高潮和暴雨,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即视为同时启动防台风、防汛应急响应。 (3)当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镇防指可视具体情况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①大范围降雨趋停,由县气象局预报未来没有大的降雨过程。 ②由气象局解除台风预警信号,且预报对我县已无明显影响。 ③全镇旱情已得到有效缓解。 (4)镇防指根据预案和当地的洪涝台旱情况决定变更或结束应急响应。 5 灾后处置和应急保障 镇防指组织相关乡镇、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在台风登录后的48小时内,对灾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山体、危旧房、工棚、临时构筑物、户外广告牌、道路、桥梁、电力设施、厂房、校舍等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一时不能排除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严防二次灾害发生。 镇应急管理中心组织开展灾情抽查复核,确保数据核准、核实、核全。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统计核查本系统、本行业受灾情况,指导各地开展灾情核查上报,并以书面形式报告。 灾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单位须派出足够力量,第一时间、以最快速度全力抢修完成水毁电力、供水、通讯、道路等设施。受灾较轻的区域,原则上要求在12小时内抢修完成,实现通电、通水、通讯。受灾较为严重、抢修任务较重的区域,水毁电力设施,力争在24小时,确保3天内全面修复灾区电力供应;水毁供水设施,力争24小时内修复供水中断问题;水毁通讯设施,力争在24小时内实现通讯畅通;快速抢通受阻道路,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通村便道力争在受灾当天抢通,主要道路力争在5天内全面恢复通车。及时启动水毁水利设施的修复,按照轻重缓急,制定落实修复计划,确保在下次台风来临前恢复防汛防台功能。 在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全部抢通前,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电力、通信等有关成员单位必须派员驻守镇防指。 受灾后,各村(居)必须积极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饮水、食品、环境消毒净化工作,积极开展卫生防疫知识宣传,确保灾后群众身体健康。 重大灾害发生后,镇防指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灾害防御工作进行复盘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附件 一、宜山镇防汛防台避洪人员安全转移方案; 二、宜山镇防汛防台情况调查表; 三、宜山镇联片联村分组安排; 四、宜山镇住村(居)干部联系名单; 五、宜山镇避灾点统计表; 六、宜山镇防台抗台工作职责分工; 七、宜山镇防汛抗台指挥部人员名单; 八、宜山镇防汛抗台应急小分队负责人名单; 九、各村(居)抢险应急小分队名单及负责联系方式; 十、宜山镇外来人员情况登记表; 十一、宜山镇应急排人员名单; 十二、宜山壹加壹应急救援小分队人员名单; 十三、宜山镇汛期值班表; 十四、宜山镇行政区域图; 十五、宜山镇防汛通讯录。 6.附件 为了认真做好我镇在遭遇台风、洪涝、干旱灾害时的人员安全转移工作,进一步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责任制,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在防汛防台抗旱避洪工作中“不死人,少伤人”的工作目标,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概况 (一)全镇危房分布情况 根据县房管部门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截至2023年3月,全镇共有C、D级危房11间。 (二)学校情况 全镇共有中小学校6所(其中高中1所,初中1所,小学4所),共计学生8700多人。 (三)外来人口居住概况 全镇共计外来人口15501人,主要居住在农村老旧民房及厂房宿舍内。 二、重要地段人员分布和人员转移责任人。 (一)老旧房居住群众安全转移 村居、社区 负责人 老旧房 转移安置点 新洋村 周科蒙 12 往新洋避灾点撤退。 锦城村 吕振涨 24 往镇二小避灾点撤退。 东跳村 林显算 12 往珠山避灾点撤退。 宜二村 陈青彩 1 往镇一中避灾点撤退。 张家埭村 周宗雅 14 往新洋避灾点撤退。 黄良村 黄明柒 8 往高级中学避灾点撤退。 水门村 何经排 3 往珠山避灾点撤退。 八岱村 梁孝专 11 往镇一中避灾点撤退。 芙蓉村 林为权 15 往宜一避灾点撤退。 珠山村 黄振治 23 往珠山避灾点撤退。 宜一社区 杨成涛 6 往宜一避灾点撤退。 宜城社区 陈先杂 5 往镇二小避灾点撤退。 (二)外来人口安全转移 人数 责 任 人 具体负责人 转移安置点 15501 冯利 郑光峰、陈民远 各村居临时避灾点 三、人员转移预案启动 当发出台风警报,超出正常水位或降雨量达100毫米时,镇防指立即向镇防指指挥报告,根据汛情立即启动防台避洪人员转移工作预案。 各村(居)根据全镇人员转移安排,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通报当前汛情,由主要领导宣布启动预案,开展人员转移安置各项工作。 四、防台避洪人员转移实施 1、本工作预案启动后,全镇各部门单位要全面动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人员安全转移的各项工作。 2、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台风、洪水动态变化,或可能出现险情,及时果断提出处置意见,及时转移群众,必要时,应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3、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台风发展动态和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完成下列任务: (1)当发出台风紧急警报,风力达10级以上,过程雨量超过300mm,超过警戒水位时,危房、地质灾害点人员要立即动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3)当河道接近临界洪水位时,沿河两岸人员要立即撤离至安全地带。 4、人员转移后要妥善安置生活、保证转移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医治。 5、防汛抗旱警报解除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疏散转移人员,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汇报转移群众返回有关情况。进入正常工作,并根据下步工作重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人员安全。 五、人员转移保障措施 1、各单位、各部门要把防台避洪人员安全转移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纳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职责范围,落实责任,落实工作人员,根据上级防指命令,必须立即进岗到位保证群众能及时安全转移。 2、防台避洪人员安全转移,根据县防指发布转移命令,全镇根据市级情况提前转移人员,并报县防指,各部门单位负责实施,认真做好工作分工,明确转移线路,安置地点和转移具体责任人,各级干部必须尽心尽责、服从领导、服从调配,保证防台避洪人员转移任务全面完成。 3、各村(居)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程序和措施,掌握本部门单位防台避洪工作动态,保证转移人员的安全。 4、在紧急防汛期,镇防指可调用辖区内各部门单位的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和人力或向县防指申请调用。因抢险避灾需要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指定避灾临时安置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 5、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人员转移不及时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苍南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等要求进行违纪追究,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对在防台避洪人员安全转移中工作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年终评优、评先依据。 7、及应当抓好队伍建设,不定期开展相关人员安全转移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和处理应急事件能力,为构建和谐宜山作出贡献。 六、附则 1、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预案中涉及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因人事调动自行更改。 3、本预案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村(居) 户数 (户) 常住人口 (人) 需疏散人口(人) 急疏散人口 (人) 耕地(亩) 水田 旱地 宜一社区 2182 8660 147 塘西村 360 1737 556 黄良村 502 2314 502 新丰村 338 1615 553 芙蓉村 597 2846 735 八岱村 384 1703 468 5 珠山村 756 3463 1229 5 宜二村 446 1955 235 张家埭村 303 1535 92 东跳村 263 1234 417 35 水门村 525 2411 949 63 陈家寺村 275 1307 442 梁宅村 271 1212 393 新洋村 614 2772 664 宜城社区 1732 6607 101 锦城村 500 2261 549 合计 10048 43450 8032 108
搜索
最近发表
关注我们

扫一扫关注我们,了解最新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