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
婉琇
阅读:47
2024-12-22 19: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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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劳务品牌建设
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乡村振兴局、妇联:
为充分发挥家政劳务品牌带动作用,引导更多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妇女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扩大家政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90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家政劳务品牌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家政劳务品牌发展
深入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竞争力强、服务质量高、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家政服务企业,形成家政服务业知名品牌。将培育家政劳务品牌作为加强劳务品牌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统筹用好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自治区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新人社发〔2022〕19号)中的政策措施,着力推动家政劳务品牌建设,培育和打造一批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力的高品质服务型劳务品牌,扩大家政服务业产业容量,提升家政服务质量,提高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技能素质和就业质量。
02
切实摸清底数,分类培育家政劳务品牌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乡村振兴局、妇联等单位及行业协会,广泛开展家政劳务品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本地区劳务品牌数量、分布和基本运营情况,建立本地区家政劳务品牌台账,形成指导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分类指导,对已形成相对成熟运营体系的家政劳务品牌,进一步规范管理服务,不断扩大市场影响力;对具有一定知名度、从业人员规模较大、还未形成固定品牌名称的,进一步聚焦品牌特点,尽快确定劳务品牌名称,聚力品牌化发展;对具有一定从业人员基础,但技能特点不突出、分布较为零散的拟开发家政劳务品牌,聚焦地域和行业特征,逐步形成劳务品牌。
03
畅通对接渠道,增强家政劳务品牌带动就业的能力
持续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家政兴农行动,发挥对口援疆和区内劳务协作机制作用,积极为家政劳务品牌搭建对接渠道。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对接35个脱贫县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引导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雨露计划”毕业生特别是女性劳动力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搭建“政府部门+家政劳务品牌+家政劳务输出基地”模式,开展家政服务劳务输出。引导和组织家政劳务品牌开展跨地区交流合作,发挥家政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家政劳务品牌建立行业内、区域内合作联盟。加强劳务协作,在供求信息对接、组织联合招聘等方面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协作,采取区域间定向输出、企业直接吸纳等方式,建立健全劳务品牌长期稳定劳务输出渠道。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用工信息对接,促进精准供需匹配。多形式开展家政劳务供需对接、家政企业招聘活动,通过网络招聘、现场招聘等形式,为就业者提供保洁、保姆、月嫂、健康护理、老人照护等家政服务就业岗位。
04
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家政劳务品牌质量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强家政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培养,对从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活费补贴等政策。大力培育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支持家政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发挥家政龙头企业作用,进一步提升家政实训能力。鼓励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开展家政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完善家政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通过举办各类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以赛带训,提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技能。
05
加强规范引导,促进家政劳务品牌健康发展
加强标准化建设,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作用,围绕家政服务培训、服务机构分级评价、家政服务信息化等领域,完善家政劳务品牌标准体系,提高家政服务标准化水平。鼓励和支持家政劳务品牌加强规范化建设,优化品牌名称、标识等要素,支持有条件的注册申请商标专利。鼓励有条件的家政劳务品牌向员工制家政企业转型,推动家政服务职业化、规模化发展。探索建立家政领域信用档案,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信用记录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家政领域信用信息“可追溯、可查询、可评价”。加大全国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家政行业从业者和消费者通过运用平台,增强行业整体诚信守法意识,促进行业规范发展。鼓励行业协会、行业联盟、社会团体建立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开展诚信评价,倡导家政劳务品牌开展诚信经营自律承诺行动。将家政劳务品牌纳入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
06
加强统筹协调,用足用好相关支持政策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乡村振兴局和妇联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发挥各部门在组织资源、开展培训、协调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加大工作力度,共同推进家政劳务品牌建设。切实落实“领跑者”行动、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家政兴农行动等相关支持政策。统筹用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措施和稳就业相关政策措施,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家政劳务品牌给予扩大就业、技能培训、社保补贴、稳岗返还等政策支持。对新创业的家政劳务品牌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可入驻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对家政服务行业的影响,加大对家政劳务品牌助企纾困政策支持力度。按规定对跨省在家政领域就业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可通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
07
加强推广宣传,不断扩大家政劳务品牌影响力
各地要积极开展家政劳务品牌宣传推广工作,注重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定期开展品牌征集评选活动,广泛开展品牌推介交流活动。引导家政劳务品牌积极参与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等竞赛活动,不断扩大和提升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妇联媒体矩阵的优势,在“新疆女声”及各级妇联组织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家政宣传专栏、适时开展“最美家政人”宣讲活动,引导和支持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利用网络、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家政劳务品牌宣传报道,吸引更多劳动者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创业,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放心、安心使用家政服务产品。
08
家政劳务品牌建设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乡村振兴局、妇联,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分别于10月15日、11月25日前将家政劳务品牌建设情况(含家政劳务品牌建设台账)和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开展情况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张春华 联系电话:0991-3689700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阿孜古丽 联系电话:0991-2821790
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耿 娜 联系电话:0991-2862026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王燕青 联系电话:0991-5888279
自治区妇联
联系人:程友敏 联系电话:0991-231159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2022年9月27日
家政劳务品牌建设台账
09
家政公司积极参与劳务品牌的创建
请各家政公司认真领会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积极参与到劳务品牌创建工做中,推动家政劳务品牌发展。
欢迎加入我们入会程序一、
入会条件
1、经工商、民政正规注册的家庭服务企业;
2、有正规的办公场地;
3、合法经营、正常纳税。
二、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企业简介和负责人简介;
4、企业管理制度、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5、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
入会程序三、入会程序
1、备齐上述材料后需填写入会申请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
2、经协会实地考察,符合入会条件的,办理入会手续,缴纳会费;
3、发放会员证书、会员单位牌匾;
4、加入乌鲁木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组建的微信群,享受会员权益等。
四、缴费帐号
户名:乌鲁木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统一信用代码51650101MJX5857496
开户行:乌鲁木齐铁道支行
银行帐号:65050188865000000475
地址:乌市河南东路739号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号楼5楼
入会请关注:0991-8860136 18609916199
服务热线96580
乌鲁木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