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移民安置条件建议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儋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A)
沁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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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05: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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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强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侨植农场二队生态环境改造的建议》(第04号),市人大常委会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局高度重视,会同那大镇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等协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推进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一、养殖场基本情况
您所指出的儋州市侨植农场二队距离不足100米的养猪场实为万发猪场。该场为2003年就已开建设的养猪场,养猪场占在面积约4亩,栏舍面积1000多平方米,建设有化粪池900立方米,废水储存池1000多立方米,以及沉淀池(鱼塘)面积约4亩,相关设施较完善。目前该场与温氏公司合作,由温氏公司提供猪苗进行养殖,每造养殖约700头生猪。该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相关手续齐全。
二、办理情况
接到市人大转办件后,2024年5月14日,我局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养殖场养殖粪便清理不及时,废水储存池漂浮物较多,散发臭味明显,影响到周边侨植农场群众的生活。我局工作人员现场责令该养殖场业主要加强管理,及时清理及清洗栏舍内的猪粪尿,做好废水储存池漂浮物的清理工作,同时要及时将储存池废水进行农业利用,减少废水存量,并要求养殖场安装喷淋除臭装置,减少废气排放影响周边居民。随后,多次安排人员到现场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措施。目前,该养殖场已按要求加强养殖管理,安装了喷淋除臭设施,臭气明显减少。2024年6月4日,我局委托组织检测机构对该猪场进行臭气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臭气浓度相关标准要求,整改效果较为明显。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该养殖场的监管,督促业主继续加强管理,及时清洗废弃物并定期清运进行农业利用,加强喷淋除臭设施的运行管理,减少臭气排放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儋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