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关于《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的落实指引

星彦 阅读:41 2024-12-20 00:27:57 评论:61

顺义区关于《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的落实指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和国务院稳经济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在我区落实落地,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快建设首都重点平原新城,为首都高质量发展贡献顺义力量,特制定本落实指引。   一、持续加力助企纾困和营商环境优化,全力稳住经济基本面   (一)留抵退税“直达快享”   1.严格落实国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主动服务,“一对一”精准推送信息,全程网上办理,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应退尽退”。   责任部门: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69462214   区财政局财源建设服务中心 69445472   (二)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缓尽缓”   2.按照国家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及扩围要求,对特困行业企业、科技创新型困难中小微企业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缓缴社会保险费,明确困难企业申请条件,扩大享受范围,以自愿申请、书面承诺等方式简化办理程序,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 89445751   区税务局社保科 61426052   3.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职工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房,可按实际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缴存人月缴存额限制。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责任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义管理部 69433725   (三)国有房租减免“即申即享”   4.2022年对承租京内区属各类国有房屋的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屋租金。符合条件的连锁超市、便利店、餐饮企业以门店为单位执行。本区集体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组建顺义区房租减免工作专班,公告联系方式,协调督查政策落实,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经营人。   责任部门:区国资委监督管理科 89446776   区机关事务中心房屋管理科 61479860   区科委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69444902   区商务局消费促进科 69443979   区财政局经济发展科 69468461   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科技型孵化器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经确认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50%给予补贴,其中市级承担20%、区级承担30%。   责任部门:区科委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69444902   对符合《顺义区关于对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商业企业给予奖励的实施方案》政策,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商业企业,给予实际减免房租的30%,最高予以300万元奖励。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消费促进科 69443979   (四)水电气“欠费不停供”   5.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将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责任部门:区城市管理委燃气和供热管理科 81498752   区城市管理委能源科 81490584   区水务局水利用管理科 69439411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科 69461471   区经信局大数据中心 69421090   顺义供电公司 95598   (五)开通“融资纾困直通车”   6.2022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首贷补贴办理便利度和覆盖面。落实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政策,加大再贴现力度。   责任部门:区金融办产融合作科 60417120   区经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69444365   区财政局经济发展科 69468461   7.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简化申请手续、支持网上办理,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责任部门:区金融办产融合作科 60417120   8.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2022年新申请的银行贷款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按0.5%的费率收取担保费,免收政策性创业担保项目担保费,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2年度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提供不高于实际发生代偿总额20%的补偿。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经济发展科 69468461   区金融办产融合作科 60417120   区经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69444365   9.鼓励保险机构设立企业疫情险,为投保且因突发疫情导致的企业停产或停业给予一定额度赔付。大力推广普惠性商业健康保险,为基本医疗保险提供补充保障。加快推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保险试点产品落地。   责任部门:区金融办产融合作科 60417120   区医保局政策法规科 81488738   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 69443676   区人力社保局劳鉴中心 89447356   (六)优化营商环境“接地气”   10.落实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扩大线上审批服务、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应用,提升“一网通办”服务水平,实现惠企政策“主动办”“加快办”“方便办”。疫情期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在线承诺后有效期自动顺延。食品生产许可证(非特殊食品)到期的,有效期顺延6个月。封管控区内无法及时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特殊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顺延至封管控解除后30日。因疫情影响导致的行政处罚、延期还贷等失信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和征信记录,为受到行政处罚并被公示的企业开通“信用豁免申请”便捷服务。用好12345企业服务热线,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受理办理、督办反馈、回访评价全链条服务,实现“企业有所呼、政府有所应”。   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科 69440710   区政务服务局体系建设科 81496934   区经信局大数据中心 69421090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科 61479761(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咨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61428026(食品生产许可证咨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中心 81482993(食品经营许可证咨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6942052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咨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科科69424527(信用豁免咨询)   区城指中心 81485115   区投促中心商务联络科 89498952   11.落实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服务包”工作体系,健全走访服务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和属地管家作用,完善企业诉求动态解决机制,不断提升各级政府统筹服务企业发展能力。稳定总部企业在我区发展,引导企业在我区布局一批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重大项目。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在研发创新、场景应用、融资上市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独角兽、“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   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科 69440710   区投促中心商务联络科 89452007   12.开展中小企业账款清欠专项行动,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2022年6月30日前明确还款计划,严禁政府投资项目新增拖欠。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69444365   区财政局经济发展科 69468461   区国资委考核评价科 89447433   区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89430480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一科 81499670   13.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压减会议、培训、差旅等一般性支出,按规定全部收回各类结余结转资金,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助企纾困等急需领域。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预算科 69468477   14.加大公共采购倾斜力度,政府采购工程更多采用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合理分包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40%以上预算总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工会经费等其他公共性经费参照执行。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科 69468482   区经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69444365   区住建委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69442261   区发展改革委法规科 69439832   区总工会财务部 81497281   15.全面推广电子招投标,疫情期间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确定评标专家的,可依法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专家进行评标。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鼓励招标人(采购人)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免除投标担保。   责任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区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1426473   二、着力打通关键堵点,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一)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   16.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落实分区分级社会面防控措施。分场景分类别及时更新、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指引,市区联动及时解决已复工复产企业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到岗用工、配套企业复工复产、物流运输、入境返京等实际困难。指导更多企业制定闭环生产预案,以最小生产单元、最小人员编组分区分隔、错时错班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企业抵御疫情影响能力。实施重大项目生活区、施工区分隔管理,新进京员工独立区域居住,确保施工进度不延后、质量不打折。   责任部门:区复工复产防控组 69441363   17.健全分级分类、动态管理的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争取更多本区重点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纳入本市、国家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保障范围,推动更多本区企业纳入京津冀三地互认、互通、互供、互保企业“白名单池”。建立我区重要功能性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城市运行保障企业、产业链龙头和供应链前端企业“白名单”。   责任部门:区复工复产防控组 69441363   区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科 89430850   区发展改革委区域合作科 89452208   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 69443676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全力保通保畅   18.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司乘人员“白名单”制度和“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模式,对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实施精准赋码。全力服务我区企业办理全国统一制式通行证,对保障民生物资、生产性物资运输的企业应发尽发。梳理我区公共性、基础性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及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争取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继续落实批发市场蔬菜和部分类别国产水果免除进场费政策。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顺义分局 69440212   区交通局运输管理所 69424298   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89453150   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 69443676   区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科 69468458   区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科 89430850   区商务局产业发展科 61490134   区住建委建材中心 69469984   19.落实2022年国家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政策。按照市级部署配合推动稳妥有序恢复本市国内国际航空客运航班,积极争取增开本市国际货运航线航班。尽快落实《促进顺义区航空货运发展的若干措施》的申报兑现工作,对航空运输企业通过首都机场集货、进出港的国际(含地区)进出港货量,按当年实现进出港货量总量的同比增量给予奖励;对航空运输企业在首都机场通过行使第五航权等多种方式实现中转联运的国际(含地区)货量,按当年实现中转货量总量的同比增量给予奖励;对符合顺义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区内货主企业或在顺义区注册、纳税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委托在顺义区注册、纳税的航空运输企业通过首都机场运输进出口货物的运费给予补贴;企业在首都机场红线范围内建设国际集散仓和国际中转仓,开展国际物流集散和中转业务的,对企业当年在安全、环保、分拣、运输、信息智能方面单个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鼓励实施节能减排、碳中和等技术创新措施,加快航空货运产业能源优化升级。   责任部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80479871   区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科 89430850   区财政局经济发展科 69468461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重点领域产业链   20.按照市级部署开展高精尖产业强链补链行动,对龙头企业围绕重点领域在京津冀范围提升产业链保供能力的,协助争取市级支持。推动一批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产业项目在区内落地。积极参与京津冀三地在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方面合作。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 69443676   区科委科技项目促进科 69442114   区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科 89430850   区发展改革委区域合作科 89452208   区财政局经济发展科 69468461   三、充分发挥优势企业带动作用,不断提升高精尖产业发展能级   (一)促进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21.支持平台企业参与智慧城市建设,落地一批智慧交通、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家庭应用场景项目。引导重点平台企业科技转型,支持企业与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高校院所深度合作,加快区内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技术研发步伐,支持平台企业参与新型算力体系建设。支持平台企业推广数字零售、社交电商、在线健身、在线诊疗、云旅游、云展览、云演出等数字经济新模式,拓展“互联网+”消费场景,加快推进居家生活和居家办公一体化发展。支持我区企业在香港上市,支持我区企业依法依规赴境外上市。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大数据建设管理科 69442890   区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科 89430850   区科委科技项目促进科 69442114   区商务局消费促进科 69443979   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 89451378   区文化和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69429968   区金融办资本市场科 60406061   (二)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   22.加大创新型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加强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积极探索多样化金融服务模式,引导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科创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配合优化科创企业票据再贴现专项产品“京创通”申请流程和使用条件。   责任部门:区金融办产融合作科 60417120   区经信局规划科 69445592   区科委科技项目促进科 69442114   23.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系列资金支持政策,落实“首台套”“首批次”“首流片”等应用政策,加大对企业技术研发投入、成果转化、概念验证等支持力度。   责任部门:区科委创新创业科技科 69442523   区经信局规划科 69445592   区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科 89430850   区财政局教科文科 69468054   区财政局经济发展科 69468461   24.推动落地一批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积极协调区内符合条件的“新智造100”项目和绿色低碳项目争取市级给予不超过总投资30%的分档支持,并积极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项目争取市级给予不超过合同额20%的奖励。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创新发展科 69442663   区经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69444365   区财政局经济发展科 69468461   25.对我区企业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实施专人对接精准服务。   责任部门:区金融办资本市场科 60406061   (三)以“两区”建设促进外资外贸发展   26.深入推动“两区”重点领域全产业链开放和全环节改革,强化外资项目用地、用水、用能等要素保障。支持“专精特新”等高技术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及在自贸区注册的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做好外贸企业纾困服务,用好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工具,加大向中小微外贸企业倾斜力度,对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质押项下的贸易融资和通过外经贸担保服务平台融资在限额范围内贴息50%。参与搭建外国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业务。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两区”规划政策科61490251   区商务局对外经济贸易科 69445305   区投促中心项目促进科 89498361   区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科 89430850   区科委科创中心 69442134   区金融办产融合作科 60417120   区财政局市场环境科 69460822   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人口和基层工作大队 61400929   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有效投资力度   (一)着力扩大重点领域投资   27.扩大生产性投资,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北京奔驰汽车制造升级改造、理想汽车生产基地等一批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医药健康领域重大项目。前瞻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规划科 69445592   区科委创新创业科技科 69442523   区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科 89430850   28.激发城市更新投资活力,积极落实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建立跨项目统筹实施机制,合理引导街区功能混合、用地功能兼容和建筑功能转换。落实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功能混合等规划土地激励政策。落实危旧房改建政策,危旧楼房成套化改造项目增加规模须符合建筑规模管控要求,并单独备案,增加规模除改善居住条件外可用于建设共有产权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顺义区2022年新开工老旧小区项目4个,新完工老旧小区项目5个,按照市级要求落实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   责任部门:区住建委城建服务中心 81487781   区住建委建材中心 69469984   市规自委顺义分局实施科 69446684   市规自委顺义分局权益科 69445722   市规自委顺义分局土地利用中心69449702   市规自委顺义分局规划编制城市设计科69442132   区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89430480   区财政局城建科 69461794   29.落实全市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推动R4线一期、京密高速二期、新国展-首都机场捷运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围绕补齐区域内部基础设施短板、老旧管网改造升级等领域谋划一批新的重大项目。   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科 69443152   区城市管理委重点办 81497893   市规自委顺义分局市政交通科 69424142   区交通局客运管理所 69469878   市交通委顺义公路分局计划科 69441941   (二)持续激发民间投资   30.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开展顺义区重点领域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征集、上报工作。支持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合理扩大融资规模,重点投向本市战略性产业和重大项目。   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89430480   区国资委规划改革科 89442803   国资公司投融资事业部 69468554   (三)提升投资项目落地效率   31.加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和要素保障,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简化、加快办理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手续。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涉及临时林地、绿地占用的,园林绿化部门优先保障办理相关手续,涉及耕地占补平衡的,通过土地复垦、申请市级统筹等方式予以保障。配合市级部门下半年再完成两批供地,加大保障性住房项目促开工、促建设力度。配合市级部门落实专项债券等项目筹划储备工作,2022年专项债6月底前发行完毕、8月底前基本使用到位,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深入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盘活项目存量资产。做好项目储备,政策宣传,推介项目上报。配合市级部门加强与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对接,支持保险资金在京运用,争取更多中长期限贷款及长期资金支持本市重大项目建设。   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89430480   市规自委顺义分局综合审批科 69444830   市规自委顺义分局保护科 69449535   区园林绿化局资源管理科 81492241   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69423605   区水务局水利用管理科 69439411   区水务局节水事务中心 89444309   区水务局水利工程科 69444924   区住建委综合审批科 69422070   区住建委开发办 69441338   区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科 69468458   区财政局城建科 69461794   区金融办产融合作科 60417120   32.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结合“十四五”规划年内完成重大投资项目征集储备,做熟前期工作、做实要素保障,推动一批报建审批阶段重大项目提前开工建设,形成“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   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89430480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五、加快恢复大宗消费和新型消费,更大力度挖掘消费潜力   (一)大力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   33.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落实促进二手车流通若干措施,完善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策,2022年底前对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新车,并在本市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不超过1万元/台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负担50%。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消费促进科 69443979   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69462214   区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大队 81483703   区经信局工业发展科 69445772   区财政局市场环境科 69460822   34.坚持“房住不炒”,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满足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企业将存量商办用房转换为配套重点功能区和产业园区的人才租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依托智能化信息采集系统,建立家装企业和家装人员“白名单”制度,落实“散装散建”从业人员“一登三查”要求(“一登三查”,即“散装散建”从业人员核酸比对登记簿,查核酸阴性证明、查健康码和查行程码),安全有序放开家庭装修施工,有效带动家装、家居和家电消费。   责任部门:区住建委物业科 69448360   区住建委市场科 69444974   区住建委房源筹集科 61490506   市规自委顺义分局土地储备中心 69465363   区国资委产权管理科 89447997   区商务局消费促进科 69443979   (二)积极培育数字新消费   35.落实市级促进数字消费能级提升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对符合条件的优质直播电商服务机构给予租金补贴或资金奖励。推进办公和家用网络提速降费。配合市级征集绿色节能消费券参与企业,开展智能办公、智能家居、移动智能终端等产品研发推广和优惠促销。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软件和信息产业科 69428976   区商务局规划建设科 69446405   区财政局经济发展科 69468461   (三)促进餐饮和文化体育娱乐消费回暖   36.推动餐饮企业恢复发展。落实市级政策,对纳入全市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和支持范围的餐饮企业,最高给予审定实际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结合我区实际,积极研究对餐饮企业环境定期核酸检测费用和日常防疫支出给予一定补贴。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生活性服务业科 61490389   区财政局市场环境科 69460822   37.按照市级部署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届惠民文化消费季,开展文化消费促进行动。鼓励旅游平台企业、旅行社开发暑期青少年户外体育、科普、文化等实践项目。打造“京郊之夏”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支持精品民宿发展。   责任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行业管理科69429968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推广科 69488676   区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 69488675   区委宣传部文促中心 69420441   区体育局体彩中心 69466361   区财政局教科文科 69468054   区商务局消费促进科 69443979   六、多措并举拓宽就业渠道,牢牢兜住社会民生底线   (一)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保障   38.今明两年本区国有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实现一定比例增长,稳定本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规模。挖掘一批基层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等就业岗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支持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社区工作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技岗位。   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科 69441379   区人力社保局公服中心 81496137   区国资委人事教育科 89447727   区科委党建办 69442043   区教委干部人事科 69440571   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 89452519   区民政局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 61426205   区民政局社区建设科 89442487   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管理科 69447183   区财政局社保科 69468497   39.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执行市级政策,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给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   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劳服中心 69427714   区教委干部人事科 69440571   40.顺义区年内新增5900名就业农村劳动力参加城镇职工保险。强化农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稳定就业。积极促销农村时令果蔬。   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89444923   区人力社保局劳服中心 69427714   区农业农村局经济管理科 81481087   区商务局规划建设科 69446405   区园林绿化局规划发展科 69423387   区国资委考核评价科 89447767   41.扩充社区工作力量,临时招用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旅游会展、教育培训及零售等停工行业从业人员,兼职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等工作,并给予适当补贴。发挥共享用工平台作用,及时对接企业用工调剂需求,支持平台企业为餐饮、文旅、会展等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灵活用工岗位,开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公服中心 89444590   区人力社保局劳鉴中心89447356   区民政局社区建设科 89442487   区经信局软件和信息产业科69428976   区商务局规划建设科 69446405   (二)提升城市安全运行水平   42.落实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巩固完善“区自为战”“校自为战”“企自为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加快集中隔离设施、方舱医院、核酸检测设施、负压病房、发热门诊、急救站点、综合信息平台等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储备。   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 89453157   市规自委顺义分局规划编制科 69442132   市规自委顺义分局实施科 69446684   区住建委房源筹集科 61490506   区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89430480   区财政局社保科 69468497   区文化和旅游局防疫办 69441832   区教委体卫艺中心 69449704   43.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落实市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时,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生活性服务业科 61490389   区财政局社保科 69468497   区民政局困难群众救助服务中心69424201   区退役军人局优抚科 69422804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 89444923   区发展改革委价管科 69443274   44.保障粮食、能源安全,及时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根据市场形势启动粮食收购,确保顺义区粮食、大豆、蔬菜播种面积分别达到19.01万亩、0.38万亩和10.45万亩以上。落实我区成品油等能源资源储备任务。加快推动本区能源项目建设。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69445224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科 69441684   区城市管理委能源科 81490584   区发展改革委能源科 69445152   区财政局城建科 69468475   区财政局农林生态科 69468470   45.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交通、建筑、燃气等方面安全事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部门:区应急局综合协调科 60416296   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安全监督管理中队69424646   区住建委安监站 69425915   区住建委村镇建设科 69440762   区城市管理委安全应急科 81495737   区消防支队监督四科 80485419   本落实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有相关规定的,或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联系方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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