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快经营主体信用建设 丰富信用监管工具箱

宋文 阅读:42 2024-12-11 16:47:49 评论:61
8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实录



会议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蒲淳介绍当前情况。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发展与安全,努力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展现市场监管担当作为。成效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一是市场监管制度规则不断完善。我们着力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规则,先后推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新修订公司法及其配套规则出台实施,修订反垄断法、推动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推动修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出台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等制度,为不断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持续提升。我们着力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建立完善经营主体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出台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22条举措,推动企业注销等“一件事”高效办理,精准有效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2023年全国登记在册经营主体达到1.84亿户,企业活跃度同比提高0.69%,退出企业平均寿命延长0.64年。

三是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我们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不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公平竞争制度实施以来,全国累计审查的政策措施161.8万件,废止和修订了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9.3万件;今年以来,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4件、不正当竞争案件6076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10件,经营者集中新申报标准施行后申报数量同比下降13%,企业投资并购更加便利。调查显示,八成以上的企业对竞争执法专业性感到满意。

四是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作用有效发挥。我们加快完善适配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质量基础设施,全力推进质量强链专项行动,全面实施标准稳链重大标志性项目,制定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精准助力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今年以来,全国共布局质量强链项目628个,标准提升行动部署84项重点国家标准制修订,在能耗能效、家具、燃气器具等领域发布112项国家标准。我们建立健全重点产业质量认证体系,实施加快推进认证认可高水平开放行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截至目前,累计颁发质量认证证书391万张,获证组织突破100万家。我国加入21个合格评定国际组织,对外签署15份多边互认协定和128份双边合作互认协议”。

五是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我们着力规范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有效提升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完善召回管理体制机制,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建立健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市场监管领域安全责任体系,“四个安全”风险防控的机制更加健全。今年以来,全系统共查办案件31.5万件,罚没金额17亿元;全国12315平台接收投诉举报咨询同比增长33.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4亿元;实施汽车召回150次、667.8万辆,消费品召回485次、312.9万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体推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等重大改革任务,为以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市场监管力量。
在现场提问环节,深圳卫视记者提问:当前,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经营主体的信用状况。能否介绍一下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有哪些成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蒲淳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建立信用记录、实施信息公示、推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工作,加快经营主体信用建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线以来,日均访问量已突破1.31亿人次,日均查询量超过1600万人次。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交易对象可以通过系统快捷、全面地掌握经营主体相关信息及其经营状态,自主判断经营主体的信用情况。公示即监管的理念深入人心,这也是通过信用监管实现社会共治、赋能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集中体现。

目前,越来越多的经营主体也开始关注自身的信用状况。市场监管总局一方面持续深入开展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信用培育,推广信用承诺,通过打基础、强主体、优服务、增信用,持续推动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提升。另一方面逐步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共享、互认,着力解决“多头修复”“重复修复”问题。

此外,我们不断丰富信用监管工具箱,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深入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双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平均提高51.9%。以多种方式向各部门共享企业信用信息,截至7月底,直接提供数据113.31亿条,提供接口调用服务20.32亿次,服务协同监管。我们探索向平台企业开放共享信用监管数据,支持浙江、北京市海淀区试点向互联网平台企业开放共享信用监管数据,在深圳、杭州等地开展向微信、支付宝核验个体工商户信息的试点工作,为强化与平台企业信用共治提供更多有益探索。推动共建“信用京津冀”“信用长三角”,谋划“共建信用粤港澳大湾区”,赋能区域协同发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下一步,总局将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的要求,继续聚焦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中心任务,以企业信用提升为主线,以信息归集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约束惩戒为重点、以双随机监管为抓手、以信用风险分类为依托,持续发挥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作用,以信用环境的改善,推动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向优。

来源|国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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