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文广旅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适应龙川文广旅体行业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提高政府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各类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整体防范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龙川文广旅体行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河源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分类分级
1.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突发事件分类
(1)自然灾害导致的有关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事件。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等。
(2)事故灾难导致的有关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事件。包括火灾事故、交通客运事故、公共设施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的有关人员伤亡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有关人员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事件。包括: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港澳台和外国游客伤亡事件、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件等。
(5)上述突发事件导致投诉或上访人数过多、影响较大的其它事件。
2.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分级
各类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特别重大(Ⅰ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20人以上重伤或10人以上死亡,或一次造成8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10人以上中毒死亡的。
(2)重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10至19人重伤或5至9人死亡,或一次造成50至79人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至9人中毒死亡的。
(3)较大(Ⅲ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以下食物中毒的或1至4人中毒死亡的。
(4)一般(IV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1至4人重伤,或19人以下被困,或一次造成19人以下食物中毒。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龙川县范围内发生的各类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突发事件。
本预案指导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置突发事件中以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的,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尽一切可能提供救治、救援和救助。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和救援队伍的作用。
3.属地救护,就近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发生地所在的镇人民政府负责先期应急救援工作,动员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镇人民政府和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应急管理局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关单位报告,边救援边报告,及时处置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1.龙川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成立龙川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
总指挥负责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对本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处置应急事件,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2.工作职责
(1)龙川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负责协助上级应急机构处理本县特别重大和重大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负责指挥较大和一般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决定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各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应对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协调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的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协调媒体通过广播、电视对广大群众发布预警信息,进行相关安全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跟踪报道突发事件发展动态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方面的信息。
县委统战部: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涉及宗教、民族事务工作,组织协调和提供宗教、民族政策指导;负责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涉外(港、澳)协调联络工作和提供涉外(港、澳)政策指导;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协助县委宣传部确定对外新闻发布口径,协助处理涉及外国及港澳记者应对的相关工作。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牵头落实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和信息沟通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制定防范应对措施;承担龙川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本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响应有关工作,参与对涉及消防、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和防汛防旱防风等有关工作的抢险救援;依法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县级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资金的筹集、保障与监督工作,以及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培训、演练所需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县公安局:负责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交通管制、疏导及救援工作;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在突发事件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本县公共文化场所、文保单位、旅游景区、体育场所等所属管养道路的抢修与恢复工作;负责在突发事件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做好对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执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对涉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查处和重大活动食品餐饮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各类文广旅体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参与相关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提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对突发事件中伤病人员开展紧急医疗救援。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做好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或遇难者家属的临时生活救助,对遇难人员遗体处理等善后工作。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对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县环保局:负责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指导事发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置。
县水务局:负责提供重大的水情信息,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所属水工程项目的应急救援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涉及农业、农村旅游、乡村旅游项目的指导协调与事故调查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等情况的监测预警;指导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气象趋势预测、重要天气预报等相关信息,根据需要开展现场应急气象观测和服务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建本镇处置文广旅体突发事件领导机构,建立完善本镇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应急救援和相关善后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监测预警
1.监测
各镇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应急领导机构要建立健全信息监测体系和信息报告制度,完善预测预警机制。贯彻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加强监测和分析,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监测信息。
2.预警
(1)预警分级
根据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一般将安全预警级别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标示。
红色预警——建议不要前往该地;
橙色预警——建议重新考虑前往该地,避免不必要的活动;
黄色预警——建议高度关注该地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影响自身安全的因素;
蓝色预警——建议关注该地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影响自身安全的因素。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预警级别进行研判,橙色以上预警需报县政府进行研判。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进行研判的过程中应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并且参考以往突发事件预警及处理案例,力求进行准确的预警。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镇突发事件预警工作机构及时、持续地跟踪突发事件的发展和演变,及时做好对预警工作得失的记录和备案,不断摸索和改进突发事件识别模式、预警机制和预警手段。
(2)预警发布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突发事件预警发布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区域或场所、时间、影响范围及应对措施等。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广播、报纸、短信、各类公共显示屏等公共媒体;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应当采取针对性的告知方式,必要时,各公共文化场所、景区景点、体育场所管理机构等企业要对本企业接待的人员进行告知。
蓝色预警和黄色预警,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经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由指挥部发布,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二)预警响应
1.当预警级别为四级时,各级应急机构应密切关注相关动态,或采取相关保障措施。
2.当预警级别为三级时,各级应急机构及应急指挥部的相关职能部门应高度关注相关动态,并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3.当预警级别为二级和一级时,各级应急机构及应急指挥部的相关职能部门应高度关注相关动态,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当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应急机构要密切关注相关动态,并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适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
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应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及时向社会宣传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常识和安全提示;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群和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所需物资和设备;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措施。
4.预警解除
蓝色预警和黄色预警,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解除建议,经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由指挥部解除,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解除建议,经县政府批准并授权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负责发布,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三)应急处置
在实施应急响应时,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各文广旅体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应急救援部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级别的分级响应,启动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信息报告
(1)事发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等有关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要在半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县人民政府。
(2)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事件,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不受事件分级标准的限制,应立即按程序上报。
2.先期处置
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并造成人员伤亡时,事发地应急机构及各文广旅体企事业单位应立即做出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1)发生一般(Ⅳ级)、较大(Ⅲ级)突发事件时,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启动应急通信联络,参与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机构主要领导立即到达事发现场组织协调救援;调集救援所急需的物资和设备,迅速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组织协调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及时向公众发出提示或避险警告,并采取其它必要的处置措施;及时向上一级报告。
(2)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突发事件时,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迅速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对应级别响应后,龙川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事发地镇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指令,在职责权限内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分类响应
(1)在本县辖区内发生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事发单位立即启动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向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研判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县政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相关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组织协调、信息掌握等相关工作。事发所在镇政府应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在镇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响应,参与并协调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2)在本县辖区外发生涉及本县旅行社组团游览、文艺演出、文物展览、参加体育赛事的突发事件时,本县组团社、文化经营管理者、随行负责人在启动救援预案的同时,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办公室接报后,应迅速向指挥部报告情况,相应启动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县政府。必要时,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派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并在当地政府和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①重大旅游活动、大型演出、展览、大型体育赛事等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指导或协助文广旅体企业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协调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处置单位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
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县政府给予支持,协调采取应急措施;
协调相关部门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组织协调现场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保障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指导各文广旅体企业迅速控制事态,妥善安置受影响人员,稳定群众;
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其他地区应急机构;
协助各文广旅体企业及所在地政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件出现“放大效应”,尽快恢复正常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秩序。
②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旅游团队、演出团队、展览团队、参加体育赛事的团队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随团负责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服从卫生防疫部门作出的安排,同时向当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供团队的详细情况;
事发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团队住宿的消毒防疫工作,以及当事人的安抚工作。如果卫生防疫部门作出就地隔离观察的决定,事发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安排好团队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向上一级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团队所在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经卫生防疫部门正式确诊为传染病病例后,团队所在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监督相关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消毒防疫措施,同时向团队需经过和已经过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防疫措施;
发生疫情所在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疫情确诊报告,要立即向上一级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团队在行程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随行负责人应立即与卫生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所在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事发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认真检查团队用餐场所,找出毒源,采取相应措施;
事发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向上一级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有关事宜。
④涉外(港澳台)重大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通过相关部门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
为前来了解、处理事故的外国使领馆人员和组团单位及伤亡者家属提供方便;
与有关部门协调,为国际急救组织前来参与团队伤亡处理提供方便;
对在华死亡的外国人员者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我县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外国人员的赔偿,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妥善处理;
涉及台胞的应急事件,迅速报告县委统战部并按有关的指引处置。
⑤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及时了解台风、暴雨动态,要求各文广旅体企业做好防风防雨准备;
通知各文广旅体企业做好有关人员的安置、疏散工作;
协助做好企业的救灾工作。
(四)后续工作
1.善后处置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恢复正常文广旅体市场秩序。如有伤亡事故发生,要及时与受害人家属沟通,进行必要的安抚和疏导工作。
2.调查评估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事发地镇政府或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五)信息发布
1.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一般文广旅体突发事件信息,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信息发布。
3.较大以上文广旅体突发事件信息,在上级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应急机构的指挥下发布。
四、应急保障
(一)人力保障
强化以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为主体,其他相关突发事件处置部门、单位为辅助的应急队伍体系。
建立和完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社会动员机制,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骨干,文广旅体企业应急力量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的应急动员机制。
(二)经费保障
文广旅体突发事件常态管理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由县文广旅体局报请县政府列入年度预算,由县财政按照有关预案和规定予以安排。
(三)物资保障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掌握县内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情况,鼓励和引导文广旅体企事业单位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在事故状态下,能快速提供和调配现场应急救援所需资源,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医疗卫生保障
文广旅体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根据伤势情况,尽快转送伤员至相关医院开展专业救治。
(五)交通运输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要配置应急运输力量,掌握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情况,形成快速、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
(六)通信保障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对处置文化广旅体突发事件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紧急情况下,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手机短信等发布预警和引导信息,及时疏导现场人员。
(七)治安保障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警力实施现场治安警戒,事发地政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治安秩序。
(八)紧急安置场所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要将紧急安置场所纳入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的临时安置。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受县政府委托制定本预案,并负责对本预案进行解释。
各镇人民政府应制定本级文广旅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完整、健全的救援体系,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熟练应对和处置,并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预案审核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审核并备案。
3.预案演练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文广旅体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并抓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使所属人员反应快、程序清、职责明、处置快,切实提高本单位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宣传与培训
1.宣传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含互联网)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常识的宣传教育,并公布应急救援电话;加强对应急预防常识教育和安全提示,努力提高相关人员从业人员、参与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类文广旅体企事业单位应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
2.培训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围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救援力量,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的相互衔接与协调。
(三)责任与奖惩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或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个人所在单位视情给予表彰或奖励。
六、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9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