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健康食堂创建与评价技术指南(21页)
銮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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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4: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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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健康食堂创建与评价技术指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指导规范单位营养健康食堂的创建与评价,根
据《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 ,
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各类单位食堂。单位食堂是指设于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内部,
供应内部职工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具有相对独立的
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
第三条 大学食堂可按照本指南进行创建与评价。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营养健康食堂应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餐饮服务
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同良好及以上等级评价。
第五条 营养健康食堂应为无烟环境,且有禁止吸烟标识。
第六条 营养健康食堂在3 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2 年内未
受过食品安全相关的行政处罚。
第七条 营养健康食堂应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
对菜品进行营养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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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单位应设立由单位领导、后勤或工会、职工代表
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鼓励单位主要领
导担任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
第九条 营养健康食堂应围绕减油、减盐、减糖和合理膳
食制定适合本单位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的营养健康食堂工作计划
及实施方案,列出营养健康食堂工作的组织管理、营养健康教
育、供餐服务、人员设置和培训等具体事宜,并开展自查。
第十条 营养健康食堂应建立健全营养健康管理制度,明
确各岗位职责,加强过程管理。应做好食物消费量记录,根据
带量食谱、用餐人数、原料损耗计算食物消费量,特别是油、
盐、糖的人均摄入量,每周汇总。
第四章 营养健康教育
第十一条 单位应在食堂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营养健康知
识,营造营养健康氛围。应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摆放材料
或播放视频,宣传有关膳食营养、营养相关慢性病防治、节约
粮食等政策、知识,并适时更新。应在显著位置宣传《中国居
民膳食指南》和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应在显著位置宣传能
量和脂肪的一餐摄入量建议。在食堂或其他场所提供可以自由
取阅的小册子、折页、单页等宣传材料,对营养健康知识、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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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健康食堂管理等内容进行介绍。
第十二条 单位应以食堂为主体组织、举办膳食营养相关
活动,包括营养健康专题讲座、知识问答或其他形式,每年度
不少于1 次。
第十三条 单位应在食堂或相关场所摆放身高、体重测量
工具 ,体质指数(BMI )测试盘,电子血压计等自评自测设备
和工具,并定期维护。
第十四条 营养健康食堂应设立意见簿、意见箱或其他方
式,征求用餐人员的意见、建议。
第五章 供餐服务
第十五条 营养健康食堂提供的食物种类应符合中国居民
膳食指南的推荐要求。早餐供应不少于5 种食物,午餐不少于
10 种,晚餐不少于5 种。每一餐食谱中应提供至少三类食物。
同类食物之间可进行品种互换。食物类别及每周品种要求:
谷薯杂豆类:每周应至少提供5 种,其中至少提供一种粗
粮或全谷物。
蔬菜水果类 :每周应至少提供10 种新鲜蔬菜,兼顾不同类
别,深色蔬菜宜占蔬菜总量一半。鼓励提供水果。
水产禽畜蛋类:每周应至少提供5 种,鼓励优先提供水产
类或禽类,畜肉应以瘦肉为主。每人每天提供1 个鸡蛋。
奶及大豆类:每周应至少提供5 种奶及大豆类或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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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油:使用多种植物油。不用或少用氢化植物油,如使
用应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营养健康食堂应进行油盐糖使用量管理。应建
立健全油盐糖(包括含油盐糖的各种调味品)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