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靖涓 阅读:43 2024-12-17 03:11:36 评论:61

阳江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阳江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2日在阳江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阳江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殊为不易、极不平凡的一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面对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最复杂最严峻的挑战和超预期因素影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落实市委“123+N”工作部署,坚持过“紧日子”思想,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全力支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推动阳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快报数,下同)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486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后可比口径增长7.2%,自然口径增长0.8%。其中:税收收入475482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后可比口径下降1.3%,自然口径下降10.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0.7%;非税收入308004万元,同比增长26.2%。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48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47060万元、调入资金1736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615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86971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981万元等,收入总计3513083万元(详见附件1表二)。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4283万元,同比增长9.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462万元,同比增长15.1%;公共安全支出129578万元,同比增长12.7%;教育支出485975万元,同比增长8.9%;科学技术支出13125万元,同比增长187.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290万元,同比增长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088万元,同比增长9.5%;卫生健康支出321069万元,同比增长12.6%;节能环保支出28168万元,同比下降11.3%;城乡社区支出97758万元,同比下降3.9%;农林水支出358,695万元,同比增长5.4%;交通运输支出184652万元,同比增长32.9%。支出项目增减,主要是受政策性支出和专款支出影响(详见附件1表一)。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4283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4311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94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3044万元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221466万元。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结转2023年支出291617万元。具体收支情况待决算完成后报告。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本级〔含市直(阳江滨海新区)、海陵试验区、阳江高新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066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后可比口径下降13.0%,自然口径下降18.5%。其中:税收收入144550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后可比口径下降6.8%,自然口径下降16.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57.8%;非税收入105516万元,同比下降21.3%。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06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1489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98251万元、调入资金1466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504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9917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20万元等,收入总计1558546万元(详见附件1表五)。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5247万元,同比增长13.4%,加上补助下级支出9241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944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0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1418万元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78712万元。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结转2023年支出179834万元(详见附件1表五)。   (1)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直(含阳江滨海新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229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后可比口径下降22.9%,自然口径下降22.5%。其中:税收收入74886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后可比口径下降22.8%,自然口径下降21.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44%;非税收入95343万元,同比下降23%。2022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22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0650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61424万元、调入资金1138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686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3838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105万元等,收入总计1314969万元(详见附件1表七)。   2022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6839万元,同比增长19.8%,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0721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4122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8338万元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73703万元。2022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结转2023年支出141266万元(详见附件1表七)。   (2)海陵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海陵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70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后可比口径下降32.6%,自然口径下降42.2%。其中:税收收入10223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后可比下降31.1%,自然口径下降42.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1.3%;非税收入2347万元,同比下降39.5%。   2022年海陵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7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7825万元、调入资金49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39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170万元等,收入总计115104万元(详见附件1表九)。   2022年海陵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732万元,同比下降6.5%,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004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170万元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2054万元,结转2023年支出13050万元(详见附件1表九)。   (3)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267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后可比口径增长26.0%,自然口径增长2.7%。其中:税收收入59441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后可比口径增长26.3%,自然口径增长0.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8.4%;非税收入7826万元,同比增长23.2%。   2022年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26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5373万元、调入资金2789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678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909万元等,收入总计206452万元(详见附件1表十一)。   2022年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676万元,同比下降5.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134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910万元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80934万元。结转2023年支出25518万元(详见附件1表十一)。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9358万元,同比下降18.9%,加上调入资金179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3287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3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1896万元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87301万元(详见附件1表三十)。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75792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3072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11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2874万元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945501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41800万元(详见附件1表三十)。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7339万元,同比增长6.9%,加上债务转贷收入1754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8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449万元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86124万元(详见附件1表三十一)。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5244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2282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11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927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14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64908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1216万元(详见附件1表三十一)。   (1)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0382万元,同比增长6.2%,加上债务转贷收入1289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8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075万元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02190万元(详见附件1表三十二)。   2022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8562万元,加上调出资金900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571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11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1410万元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81797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0393万元(详见附件1表三十二)。   (2)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56万元,同比增长14.1%,加上债务转贷收入250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2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45万元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6613万元。(详见附件1表三十三)。   2022年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264万元,加上调出资金493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040万元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6241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72万元(详见附件1表三十三)。   (3)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901万元,同比增长11.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1500万元等,上年结转收入129万元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3759万元。(详见附件1表三十四)。   2022年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418万元,加上调出资金27890万元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3308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451万元(详见附件1表三十四)。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8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1万元,支出4438万元,调出资金136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441万元(详见附件1表四十四)。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01万元,上年结余2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1万元,支出2304万元,调出资金1044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11万元(详见附件1表四十五)。   2022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00万元,上年结余2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1万元,支出2263万元,调出资金102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72万元(详见附件1表四十六)。   2022年海陵试验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2万元,支出41万元,调出资金21万元(详见附件1表四十七)。   2022年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9万元(详见附件1表四十八)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42436万元,支出64322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9920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6405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215555万元,支出243355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7800万元,基金累计结余为40092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收入140282万元,支出115261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5021万元,累计结余为183218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入224577万元,支出190664万元,本年收支结余33913万元,累计结余为17295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162022万元,支出9394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68073万元,累计结余为267795万元(详见附件1表五十四和表五十五)。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2022年省下达债券资金情况   2022年省下达我市政府债券资金819844万元,其中:按性质分,包括一般债券286971万元,专项债券532873万元;按用途分,包括新增债券557000万元,再融资债券262844万元(详见附件1表六十七)。   2.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预计2022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85702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9933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157691万元。2022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3802369万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按偿债来源分,一般债务1694409万元,专项债务2107960万元(详见附件1表七十一)。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2年全市各级财政按照偿债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预算安排。2022年全市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65918万元,其中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262844万元,地方财政安排解决3074万元,全市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18547万元(详见附件1表七十)。   (六)2022年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的一揽子财政政策实施及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年来,全市财政部门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坚定信心、多措并举,全力破解财政运行面临的困境,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总体回稳向好,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1.全力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2022年优先统筹安排用于疫情防控的各类资金共3.5亿元,确保我市患者救治、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资金使用全流程监管,规范资金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多措并举稳经济增活力。保持定力,坚持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债券资金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全年省下达我市新增债券资金共55.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5.7亿元,安排项目23个。专项债券40亿元,安排项目48个,重点投向市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卫生、教育设施、农林水利等领域,有效保障了我市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落地见效。全力巩固我市全域无隐性债务成果,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退税减税缓税成效明显。2022年减税降费政策为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主要围绕加大留抵退税力度、延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减(免)税费政策方面等三大方面。2022年全市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35.9亿元,其中留抵退税21.5亿元、新增减税降费7.8亿元、缓缴税费6.6亿元。同时开展关于“落实减税降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分领域将整治重点落到实处。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制定涵盖就业、培训、社保、税务、租金减免等27项纾困稳岗一揽子政策清单,为我市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持。通过实施“降、缓、返、扩、补、促”政策组合拳,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有效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以纾企业之困解就业之难。推行“免申即享”等方式,简化办理流程,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发放,资金直达”,累计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达4.2亿元。政府采购助力企业。我市2022年项目采购总中标金额26.1亿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标金额为3.7亿元,占比采购总规模为14.2%。政策发力促进消费。我市投入资金5514万元开展夏季和秋季政府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直接带动消费3.3亿元,拉动比例6.0倍。发行家电“以旧换新”券300万元,实际使用242.3万元,拉动消费2635.8万元。中央直达资金落实到位。推动中央直达资金56亿元精准到达县区,直接惠企利民。   3.统筹财政资源稳运行兜“三保”。为积极应对地方财政收入出现减收的严峻形势,千方百计盘活政府资源资产,统筹用好中央财力补助,增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据实减少安排资金,实现支出规模保持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9.7%。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市级部门带头过“紧日子”,全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支出做到“只减不增”,把资金用在刀刃上。“三保”支出保障有力。全市全年“三保”支出128.2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45.7亿元,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我们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特别对江城区、海陵区等“三保”支出压力较大县区执行,严格“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制定“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全市“一盘棋”思想,兜牢困难地区“三保”底线,确保全市“三保”工作顺利执行。   4.支持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安排6360.9万元工业和信息化资金,支持省产业共建、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企业技术改造、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等。安排350.1万元促进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淘汰落后产能等。安排190万元节能减排管理专项资金,支持工业节能、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与能力建设、清洁生产培训等。   5.统筹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全市财政优先保障落实农业农村发展资金,不断完善财政支农投入优先保障和稳定增长机制。2022年投入“三农”资金47.7亿元,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解决乡村建设发展问题。2022年我市公共财政投入农林水事务资金3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持续稳定增长。我市各级政府坚持把整合涉农资金用在刀刃上,通过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2022年获得省财政厅支持我市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11亿元,98%用于县(市、区)、镇、乡,最大力度向“三农”倾斜。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我市在“832平台”预留份额742.8万元,已采购农副产品1161.6万元,超额完成采购份额,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全市财政支农政策培训2580人,实现培训全覆盖到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推动政府会计准则有效实施,发挥了依规理财的积极作用。   6.支持污染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投入6.1亿元,支持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测、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自然环境修复,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推动“森林提质、公园之城、生态绿廊、森林家园、绿美乡村和生态文化”等六大主题建设,助力我市成功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7.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支持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安排资金18.4亿元用于交通公路建设及养护工作,重点支持我市“迎国评”国省道建设项目、农村公路单改双和“错车台”建设项目、G234线阳江市双捷桥至海陵大堤段改扩建工程和广东滨海旅游公路建设等核心项目。同时,通过PPP模式,大力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全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0亿元,进一步推动交通公路提质扩容,增强区域交通联动。支持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安排5634.7万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首批安排2.8亿元,支持我市广东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七馆合一、城南AB幼儿园、城南公租房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   8.支持加强民生保障建设。2022年我市落实民生类支出近200亿元,财政支出占比超过七成。支持发展高质量教育。巩固学前教育“5080”成果,重点支持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统筹约7亿元用于增加基础教育14700个公办学位建设,逐步实现教育公平。同时,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支持健康阳江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84元。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610元。投入2亿元,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底线民生保障。投入低保资金3.1亿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已提高到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持续提升城镇、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保障水平。支持平安阳江建设。投入1.2亿元,加强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投入294.8万元,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9.推动新一轮预算管理改革。我市印发了《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以“加强统筹”为主线的新一轮预算管理改革,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为核心,完善财政资金资产资源和政策系统集成的管理模式,推动形成“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格局,以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为抓手,增强重大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和财政支出精准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市属落户县(市、区)项目范围管理有关工作。以“数字财政”平台为支撑,全面增强整体预算管理能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   同时,当前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大。2022年全市税收收入和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完成情况不及预期,但支出压力却有增不减,预算平衡压力大。二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由于我市财力薄弱,部分县(市、区)收入增幅低、质量不高,财政运转困难,“三保”支出面临压力。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升。“重分配、轻管理”和“重使用、轻绩效”的问题仍然存在,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够及时、管理不够规范,未实现预期绩效。四是财政管理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精细度不够、全面实施项目预算管理对标省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县区管财理财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影响了财政资源统筹和可持续性。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迎来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为我们指明方向、坚定信心。全市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和市的决策部署,在新征程中主动担当作为,坚持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有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从财政收入看,随着稳增长政策的落地实施,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动力有所增强,我市经济有望延续稳步恢复向好态势,加之2022年财政收入基数较低,2023年财政收入将实现一定恢复性增长,有效提高实际可用财力。从财政支出看,“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加快释放,规范津补贴后工资“托低”增长,疫情防控、民生投入、乡村振兴等支出需求不断加大。总体判断,2023年全市财政收支压力更加突出,总体呈紧平衡状态,要求我们科学稳妥、量入为出编制预算。   (二)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市委“123+N”工作部署,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做强经济基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科学安排预算收支计划,扎实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重大政策项目落地见效,坚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在谱写阳江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中展现财政新作为、干出财政新气象。   贯彻上述总体要求,2023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四方面:   一是突出保市场主体,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绝不因财政收支矛盾大而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聚焦支持市场主体降本纾困促发展,适时研究新的援企助企系列纾困帮扶政策,接续已实施的稳市场主体政策,更加强调精准有效,为企业雪中送炭,助企业焕发生机。   二是重点保“三保”,科学调整支出结构。继续向上级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加强政府资源资产统筹整合,努力增加可用财力,保证财政支出强度。更大力度优化调整支出结构,有保有压有调整,重点保障“三保”支出,统筹资金落实好省和市的重大部署。削减非急需、非必要支出,少安排、调整安排或不安排支出绩效不明显、使用进度偏慢、没有具体项目或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的资金。   三是强化过“紧日子”,减少一般性支出。市级部门带头过“紧日子”,继续削减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大幅控制部门履职辅助性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服务类品目预算,把更多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切实做到节用为民。健全财政支出约束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完善过“紧日子”制度体系。   四是优化预算编制,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强化“数字财政”系统支撑,加强对本级预算单位的指导,强化预算与项目库的衔接,按照省的要求做好预算在线编制工作。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开信息“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项目预算安排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推进按支出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根据2023年我市经济形势,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环境、减税降费等因素,预计202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0495万元,同比增长6.0%,其中税收收入568143万元,同比增长19.5%;非税收入262352万元,同比下降14.8%。202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049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74686万元、调入资金2236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1617万元、省下达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2000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350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000万元等,总收入预计为2806406万元(详见附件1表十三)。   总支出相应安排28064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275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0904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604万元(详见附件1表十三)。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预计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464万元,同比增长13.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3067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37296万元、调入资金1119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9834万元、省下达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200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等,总收入预计为1782179万元(详见附件1表十五)。   总支出相应安排1782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310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5503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09046万元,债券转贷支出55000万元(详见附件1表十五)。   (1)市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预计2023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800万元,同比增长13.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814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55296万元、调入资金710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1266万元、省下达新增一般债券收入550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等,总收入预计为824555万元(详见附件1表十九)。   总支出相应安排824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754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83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701万元(详见附件1表十九)。   剔除省提前下达列收列支专款和部分项目资金继续安排使用后,市直2023年可供支配的财力为49亿元,其中安排人员经费29.5亿元,占比60.2%;安排办公经费2亿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基本持平;安排社会保障专款4.8亿元;安排科技、科普、计划生育和支农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支出的专款3亿元;安排部门职能类专款2.3亿元,其他各类项目专款共7.4亿元。   (2)海陵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预计2023年海陵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70万元,同比增长16.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8466万元、调入资金2299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050万元、省下达新增一般债券收入5000万元,总收入预计为94177万元(详见附件1表二十三)。   总支出相应安排94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19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978万元(详见附件1表二十三)。   (3)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预计2023年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994万元,同比增长1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120万元、调入资金178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518万元、省下达新增一般债券收入5000万元,总收入预计为148502万元(详见附件1表二十七)。   总支出相应安排1485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35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2147万元(详见附件1表二十七)。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预计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0667万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41800万元、上级补助9747万元、省下达新增专项债券收入440000万元,总收入预计为1142214万元。总支出相应安排1142214万元(详见附件1表三十五)。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预计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4458万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1216万元、上级补助8554万元、省下达新增专项债券收入440000万元,总收入预计为774228万元。总支出相应安排774228万元(详见附件1表三十六)。   (1)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预计2023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8838万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0393万元、上级补助1312万元、省下达新增专项债券收入60000万元,总收入预计为300543万元(详见附件1表三十八)。   总支出相应安排300543万元,其中:市直支出215968万元,调出资金700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4575万元。(详见附件1表三十八)。   2023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0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9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5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5042万元(详见附件1表三十九)。   (2)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预计2023年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3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2万元等,总收入预计为46863万元。总支出相应安排46863万元(详见附件1表四十)。   (3)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预计2023年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32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51万元、省下达新增专项债券收入30000万元,总收入预计为69931万元。总支出相应安排69931万元(详见附件1表四十二)。   (三)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预计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827万元,其中:利润收入875万元,股利、股息收入4930万元,产权转让收入3800万元,清算收入482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8万元,转移性收入1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41万元。支出相应安排10827万元(详见附件1表四十九)。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预计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48万元,其中:利润收入213万元,股利、股息收入322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8万元,转移性收入1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1万元。支出相应安排4048万元(详见附件1表五十)。   (1)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预计2023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45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1万元,股利、股息收入3163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8万元,转移性收入1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2万元。支出相应安排3745万元(详见附件1表五十一)。   主要支出项目包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046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6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43万元,调出资金1050万元。   (2)海陵试验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预计2023年海陵试验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2万元。支出相应安排6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4万元,调出资金18万元(详见附件1表五十二)。   (3)阳江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预计2023年阳江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1万元。支出相应安排24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1万元,调出资金70万元(详见附件1表五十三)。   (四)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预计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50887万元,支出617835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3305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9711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115242万元,支出94766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047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882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57248万元,支出213898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335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344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入234612万元,支出203974万元,本年收支结余3063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03591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收入143785万元,支出105197万元,本年收支结余3858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21806万元(详见附件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格)。   (五)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各级财政部门将协同相关部门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积极申请新增债券资金,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前省下达我市新增债券56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44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项目。   全市各级财政按期落实偿还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预算安排。2023年全市预计安排债券还本付息支出44.2亿元,其中债券付息支出13.5亿元,债券还本支出30.7亿元。   三、完成2023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依法理财管财,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做好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执行经本级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调剂,全面推进预算支出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全面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提升财政资金管理透明度。   (二)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促进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工作理念,加强财税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确保应收尽收,深挖非税收入增长潜力。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从严从紧做好财政支出管理,真正践行把钱都花在“刀刃上”。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苦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将腾出财力优先用于落实“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方面,切实兜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   (三)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提质增量。一是管好用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加强新增债券项目储备,加快新增债券实际支出,对债券资金支出使用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管理。提升债券资金绩效。二是促进我市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加强对市场主体支持,全面落实各项经济政策,支持企业降低成本增加效益。运用财政补助、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财政扶持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加大力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的科技研发创新项目,加快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三是加快推进产业共建。统筹资金支持产业转移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省产业转移园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配合做好园区考核工作。   (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突出绩效管理“风向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建设农村特色产业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全域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五)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统筹资金力量解决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支持绿色环保工作,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和固体废弃物处理能力建设,做到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降低碳排放强度,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协调发展,支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努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一是落实民生实事保障资金。着力于省、市十件民生实事建设,增加基础教育公办学位供给,加强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力度,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二是巩固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扩大低保覆盖面,确保城乡困难群众都能享受低保,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完成省要求的参保任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留有结余。三是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扩大各类教育学位供给,继续落实各学段生均公共经费拨款制度,继续支持义务教育补短板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四是加大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进一步加大对公共文化领域重大项目资金的统筹安排,补足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提高公益性文化体育服务水平,支持构建文化产业体系。   (七)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一是守住不发生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继续巩固我市全域无隐性债务成果,严堵违规举债融资“后门”,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二是防范基层“三保”风险。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特别关注“三保”保障不到位的县区,确保兜牢“三保”底线不出风险。三是加强库款管理。建立健全库款管理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和预测库款流入流出情况,确保库款维持在合理水平。四是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推进建立规范的预决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使用效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为人民群众管好财。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锚定市委八届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目标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为谱写阳江现代化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阳江市2022年预算执行和2023年预算(草案) 2.2023年阳江市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 3.2023年阳江市市本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草案)    4.2022年阳江市市本级结转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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