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学2021年艺体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幼菱 阅读:46 2024-12-17 16:25:13 评论:61
为促进学生主动、全面、个性化发展,拓展、畅通学生成长成才途径,促进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根据淄博市中考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优势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我校2021年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满足普通高中基本录取条件(含往届生),在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美术类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1年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为131人,其中音乐类特长生29人,体育类特长生72人,美术类特长生20人,书法类特长生10人。 三、招生项目及招生范围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6月5日、6月15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淄博中学科技馆一楼大厅 (三)报名条件、资料及流程: 1.报名者需戴口罩从学校南门入校,并在校南门口配合工作人员认真做好体温检测、消毒、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2.携带材料如下: (1)一寸正面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请在照片封袋上注明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学校)。 (2)带照片的学籍证明(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体育类考生需携带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和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到学校现场报名,填写登记表后领取准考证,不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学生不允许报名。 五、专业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要求: 1.音乐类6月19日上午8:00-12:00。 2.美术类6月19日上午8:00-11:00 (考试结束后进行色盲色弱筛查)。 3.书法类6月19日上午8:00-10:30。 4.体育类6月20日上午8:00-12:00 (如遇恶劣天气将由学校决定是否延期举行)。 5.考生须于考试前半小时(7:30)在淄博中学科技馆报告厅集合,考试开始后(8:00)还未到场者,视为放弃考试,禁止进入考点。 6.考生需戴口罩从学校南门入校,并在校南门口配合工作人员认真做好体温检测、消毒、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7.考生需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准考证、淄博中学艺体特长生考试准考证、《淄博中学2021年艺体特长生招生考试安全承诺知书》(报名时发放)以及《淄博中学2021年艺体及科技特长生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报名时发放)。 8.除考生外,其他人员禁止入校。 (二)考试地点: 音乐类考试地点在学校艺术馆,美术类、书法类考试地点在艺术馆和教学楼,体育类考试地点在学校体育馆、田径场、冰壶场地(游泳在淄博市体育中心游泳馆)。 (三)考试内容:详见附件。 六、录取办法 (一)专业合格证书发放 按照1:3比例(美术类按照1:4)且专业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发放专业合格证书(美术类考生色盲或色弱者不发放专业合格证书)。如某项目报名人数不到招生计划的2倍,学校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照2:1的比例(核算结果只取整数部分)重新核定该项目招生计划。学校将于6月21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同时发放专业合格证书。 (二)志愿填报 6月28日,在初中学业成绩公布后,由考生本人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zkzs.zbedu.net/)特长生志愿填报模块,按照报考条件和专业成绩选择淄博中学填报志愿,并进行信息确认。 (三)录取原则 1.优先破格录取 (1)体育类考生满足以下条件且专业测试名次进入招生计划数以内的特长生,6月23日前与学校签署破格录取协议后,可优先破格录取,破格录取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受限。 体育类项目专业测试第一名的考生(说明:1.田径、乒乓球、男足、女足、男篮为该项目内所有考生总排名位列第一的享受破格录取;2.武术类按照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两个大类分别进行排名,各大类第一名享受破格录取;3.冰壶、游泳无破格录取名额);男篮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男足、女足、武术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获得省级体育比赛前八名主力队员、淄博市体育比赛冠军主力队员的考生(仅认可教育主管部门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赛事);乒乓球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或二级以上,省级比赛前六名或国家级比赛前八名(团体比赛须为主力队员)。 附:乒乓球项目报名认可的省级比赛和全国比赛列表 认可的省级比赛 认可的全国比赛 山东省综合性运动会乒乓球比赛 全国青年乒乓球锦标赛 山东省(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 全国少儿八大杯乒乓球比赛 山东省青少年乒乓球冠军赛 全国学生运动会中学组乒乓球比赛 山东省中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 全国中学生乒乓球锦标赛 山东省中小学生乒乓球锦标赛 全国乒乓球传统学校比赛 山东省中小学生乒乓球冠军赛 全国青年巡回赛总决赛 山东省青少年乒乓球比赛 全国少年乒乓球锦标赛 山东省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 (2)优先破格录取考生占用该项目招生计划数。 2.其他录取 学校将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音乐类260分(舞蹈240分)、体育类230分(冰壶330分)、美术类260分、书法类260分划定艺体特长生文化课录取资格线(往届生录取资格线在上述基础上提高20分),达到文化课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篮球类按照后卫、非后卫分类排名;男足按照守门员、非守门员分类排名;田径和乒乓球按照性别分类排名,武术、散打分类排名),并按剩余计划数依次录取。 综合分核算办法如下: (1)音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折分后,以4:6的比例计入综合分,分类别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40%+专业折合成绩×60%)。 (2)体育: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折分后,以3:7的比例计入综合分,分类别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30%+专业折合成绩×70%)。 (3)美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折分后,以5:5的比例计入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50%+专业折合成绩×50%)。经检测有色盲色弱问题的考生,不予录取。 (4)书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折分后,以6:4的比例计入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60%+专业折合成绩×40%)。 (5)如遇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如专业成绩也相同,优先录取语数外总分高者;如语数外成绩也相同,则顺序根据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3.如果符合以上条件的人数达不到学校该专业特长生总计划数,则该专业剩余计划空缺,不再递补录取,剩余计划转为非特长生计划使用。 学校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确认后,在6月30日前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并上传招生平台。已被我校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录取。 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2021年艺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水英 组 员:阎希森 殷曰国 李德峰 张萍 张怀伟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组 长:李德峰 组 员:刘玉军 李东振 姜健 张晓源 胡洋 刘涛 王巍 韩森 丁聪 (二)监督机制 此次招生考试将聘请外地评委担任考官,负责考试全程的组织和评分。考试全程录像,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将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申诉,以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纪委监督电话:(0533)3982366 八、咨询方式 艺体部:(0533)3989992 音 乐:(0533)3980079 体 育:(0533)3989109 美术、书法:(0533)3980135 校 址:淄博市中心城区中润大道东首295号(乘坐156路或157路公共汽车到淄博中学下车)。 淄博中学 2021年6月4日 附件: 淄博中学2021年艺体特长生招生考试细则 音乐类 一、声乐方向(满分100分,主项60分,副项30分,基本素养10分) 1.主副项考试内容 主项自选演唱美声或民族声乐作品一首,背谱演唱,可选现场钢琴伴奏或清唱(现场伴奏学生准备好演唱作品的曲谱,标明演唱调号,不允许自带伴奏,不需要提前和伴奏)。 副项为钢琴,自选作品一首,无伴奏背谱演奏。 2.现场模唱2/4拍旋律一条(4小节,示范三遍)。 二、钢琴方向(满分100分,主项60分,副项30分,基本素养10分) 1.主副项考试内容 主项自选作品一首,无伴奏背谱演奏。 副项为声乐,自选演唱美声或民族声乐作品一首,背谱演唱,可选现场钢琴伴奏或清唱(现场伴奏学生准备好演唱作品的曲谱,标明演唱调号,不允许自带伴奏,不需要提前和伴奏)。 2.现场模唱2/4拍旋律一条(4小节,示范三遍)。 三、中国舞方向 (一)考试内容: 1.形体条件(10分):主要考查考生身高、外貌、身体形态及气质等自然条件。 2.舞蹈展示(50分):考生自备舞蹈剧目或片段,应试舞种为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不含体育舞蹈、健美操、街舞)等,考生自选一种,时长3分钟以内。 3.基本功测试(20分):右竖叉、左竖叉、横叉、地面下腰、站立搬前腿、旁腿、后腿。 4.技能技巧展示(20分):大跳、凌空越、倒踢紫金冠、平转、点翻身、侧手翻、前桥、后桥等。 (二)考试要求: 1.形体条件、基本功、技巧科目,考生须着练功服参加考试。(女生:体操衣和裤袜;男生:紧身背心和九分裤。)不得佩戴头饰。 2.剧目表演科目,考生须着练功服参加考试,表演道具自备。 3.着软底鞋进入考场。 4.伴奏(优盘MP3格式或CD均可)。 四、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并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前,统一接受检查,除相关证件、考试用品外,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发现携带、使用违禁物品者,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考试开始前,考生需报个人考试序号(考试当天为准)及考试曲目作品名称。考试过程中考生一律禁止透露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 4、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和失误的,不得重考。 体育类 一、乒乓球 1.招生计划:男生8—10人,女生0—2人,若女生拿到合格证人数达不足2人,则剩余计划数转到男生。 2.考试项目 专项测试包括分组单循环比赛和技术评价,单循环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技术评价占总成绩的40%。技术评价分为A、B、C、D四个等级,由考官根据比赛过程中考生的技术表现进行等级评分。 3.测试方法 根据报考人数,考生分组抽签决定比赛顺序,采取单循环3局2胜制,每局采用11分制。 二、男子足球 1.招生计划: 12人(0-1名守门员,11-12名非守门员,若守门员拿到合格证人数为0,则剩余名额自动转到非守门员)。 2.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100米15分,立定跳远15分。 (2)基本技术:传准(守门员为扑接球)15分。 (3)比赛:55分。 3.测试方法 (1)100米 测试方法:听测评员口令后,从起始点起跑,按所在道次跑过终点。 评分方法:测评员记录其所用时间。 (2)立定跳远 测试方法:在规定场地区域,按顺序进行跳远。 成绩评定:每人测两次,取最好一次成绩。 (3)传准 (非门将) 测试方法:考生将球放在距离圆心25m的限制线上,向圆圈(半径分别为2米、3米、4米的同心圆)传球5次,球落在圈里或者圈线上均为有效。分数分别为3分、2分、1分,满分15分。 (4)扑接球(门将) 测试方法:考生守门,扑接罚球区外射来的10个球(正面高、中、低手法及两侧倒地接地滚球、半高球技术)。由3~5个考评员对其技术技能进行评分。 (5)实战能力 测试方法:根据考生人数,将考生分为不同的组(队),分别进行正式场地的比赛或小场地的比赛。考评员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技术能力、战术能力、心理素质和比赛作风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三、女子足球 1.招生计划:10人 2.考试项目 非守门员:踢远20分;100米20分;立定跳远20分;实战40分; 守门员:扑接球20分;踢远20分;立定跳远20分;实战40分。 3.测试方法 (1)踢远 测试方法:考生将球放在限制线上,用任何一脚脚背内侧向指定区域内传球,球落在区域内或者界线上均为有效。每人连续做5次,每次均计成绩,5次成绩之和为该项考试成绩。该项成绩满分为20分,每踢≥30米者,得4分(包括落在界线上);每踢25米≤距离<30米者,得3分(包括落在界线上);每踢20米≤距离<25米者,得2分(包括落在界线上);未踢中者不计成绩。 (2) 100米跑 测试场地:田径场100米跑道。 测试方法:听测评员口令后,从起始点起跑,按所在道次,跑过终点。 评分方法:测评员记录其所用时间。 (3)立定跳远 测试场地:田径场跑道。 测试方法:脚站在起跳线后起跳,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原地双脚起跳双脚落地;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测试场地。测试时不准穿钉子鞋。 评分方法:每人试跳2次,每次均丈量成绩。应以考生身体任何部位着地点距起跳线最近点的后沿至起跳线或起跳延长线的垂直距离。丈量的最小单位为1厘米,以2次试跳中之最佳成绩为考试成绩。 (4)比赛 测试方法:根据考生人数,将考生分为不同的组(队),分别进行正式场地的比赛或小场地的比赛。 成绩评定:由3~5名考评员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技术能力、战术能力、心理素质及比赛作风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5)守门员扑接球 测试方法:考生守门,扑接罚球区外射来的10个球。由3~5个考评员对其技术技能进行评定。 成绩评定:由3~5名考评员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定。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四、田径 1.招生计划:男生9人,女生3人,若女生拿到合格证人数达不到招生人数,则剩余计划数转到男生。 2.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20分):立定跳远。 (2)专项(80分): 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 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3.测试方法 先测试立定跳远,然后测试专项,专项按照以下顺序执行,800米、1500米、100米、200米、4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五、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招生计划:10人,其中,武术套路方向6人;武术散打(含跆拳道、拳击)方向4人。若武术散打(含跆拳道、拳击)方向拿到合格证人数达不到招生人数,则剩余计划数转到武术套路方向;若武术套路方向拿到合格证人数达不到招生人数,则剩余计划数转到武术散打(含跆拳道、拳击)方向。 (一)武术套路方向考试项目 1.自选器械套路,时间不短于一分钟(40%)。 2.四种腿法(10%),左右仆步轮拍(5%),腾空飞脚(5%)。 3.立定跳远(20%),100米(20%)。 4.考试说明: (1)套路评判标准以2012年规则为准,注重精、气、神展现,以及整套动作质量、演练水平,学生表演服、器械等相关物品自备。 (2)四种(正、侧、里合、外摆)腿法,每种腿法共展示8腿(交替进行)。 (3)素质评分参照高考普体素质考试评分标准,学生素质测试服装、钉鞋等相关物品自备。 (二)武术散打(含跆拳道、拳击) 1.武术散打考试项目 (1)拳腿摔组合(10分) 考试方法:考生在2分钟时间内,可自由进行散打动作的组合演练,所规定的各种拳法、腿法、摔法动作应至少出现1次以上。 拳法:①冲拳②贯拳③抄拳④鞭拳 腿法:①正蹬腿②侧踹腿③鞭腿④转身摆腿 摔法:自选3-5种 (2)立定三级蛙跳(10分) (3)鞭腿踢沙包(20分) 考试方法:考生在20秒规定时间内,用鞭腿技术快速踢打沙包(50*180cm),两脚不可同时离地,踢腿高度在距离地面100厘米以上,按照标准的技术动作踢打。每人测试1次。考评员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踢打的次数进行计数和技评,计数和技评同时进行。 计数部分:考评员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踢打的次数进行计数,凡出现高度不符合要求时,不计次数。 (4)800米(20分) (5)实战(40分) 考试方法:原则上,考生分性别。分运动等级,按照体重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两两配对。如体重排列顺序为A1,A2,A3,A4,A5,A6,则A1,A2配成一对,A3,A4配成一对。依次类推。如考生人数为单数,则最后一名考生与本组内体重最相近的考生配对。实战时间为1—2分钟一局,共1局。同时对两人进行评分。若双方实力悬殊,为保护考生安全,考评员可提前终止实战。要求考生穿戴护具(拳套、护头、护胸、护档、护腿、护齿),1名场裁在场上指挥比赛,但不给予判罚。考生须自备护齿、护档。 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实战能力评分细则,独立对考生在实战中的胜负、临场技战术运用情况、意志品质以及对散打竞赛礼节的遵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说明:若本方向报名人数不足2人,取消该方向招生。 2.拳击考试项目 (1)拳法组合(10分) 考试方法:考生在2分钟时间内,可自由进行拳法动作的组合演练,所规定的各种拳法动作应至少出现1次以上。 拳法包括:①直拳 ②摆拳 ③勾拳。 (2)单摇跳绳(20分) 考试方法:考生连续进行单摇跳绳,对其在3分钟内完成的跳绳次数进行计数。 (3)组合拳打沙包(10分) 考试方法:考生从备选的10组组合拳中抽选1组,选择其中1组进行考试。考生对考评员指定的沙包进行击打,时间为1分钟。要求考生击打沙包时技术动作规范、协调,节奏感强,出拳准确有力,每击打一组后需后撤一步再进行下一组的击打,符合考试要求的拳法组合,方被视为有效。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有效组数进行计数,无效拳法组合不予计数。 (4)800米(20分) (5)实战(40分) 考试方法:原则上,考生分性别,分运动等级,按照体重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两两配对。如体重排列顺序为A1,A2,A3,A4,A5,A6,则A1,A2配成一对,A3,A4配成一对。依次类推。如考生人数为单数,则最后一名考生与本组内体重最相近的考生配对。实战时间为1—2分钟一局,共1局。同时对两人进行评分。若双方实力悬殊,为保护考生安全,考评员可提前终止实战。要求考生穿藏护具(拳套、护头、护胸、护齿),1名场裁在场上指挥比赛,但不给予判罚。 说明:若本方向报名人数不足2人,取消该方向招生。 3.跆拳道考试项目 (1)七种腿法组合(10分) 考试方法:考生在2分钟时间内,可自由进行七种腿法的组合演练,所规定的腿法动作应至少出现1次以上。七种腿法包括:前踢、横踢、下劈、推踢、后踢、后旋踢、旋风踢。 (2)双飞(10分) 考试方法:考生在20秒规定时间内,用双飞踢技术连续击打沙包(50*180cm),两脚不可同时离地,踢腿高度在距离地面100厘米以上,准确、有力、符合双飞踢技术标准的击打,方被视为有效击打。考评员对考生所完成有效击打的次数进行计数,无效击打不予计数。每人测试1次。 (3)左右腿高位横踢沙袋(20分) 考试方法:考生在20秒规定时间内使用高横踢技术连续击打脚靶(左右腿交替进行),每个技术动作须动作路线正确、步法灵活、动作连贯、速度快、力量足、有气势、击打准确及效果明显,方被视为有效击打。考评员对考生所完成有效击打的次数进行计数,无效击打不予计数。靶位高度以受测试者的肩部高度为准。 (4)800米(20分) (5)实战(40分) 考试方法:原则上,考生分性别。分运动等级,按照体重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两两配对。如体重排列顺序为A1,A2,A3,A4,A5,A6,则A1,A2配成一对,A3,A4配成一对。依次类推。如考生人数为单数,则最后一名考生与本组内体重最相近的考生配对。实战时间为1—2分钟一局,共1局。同时对两人进行评分。若双方实力悬殊,为保护考生安全,考评员可提前终止实战。要求考生穿藏护具(拳套、护头、护胸、护档、护腿、护齿),1名场裁在场上指挥比赛,但不给予判罚。考生须自备护齿、护档。 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跆拳道实战能力评分细则,独立对考生的礼仪、精神、意志品质、技术运用(准确性、协调性、灵活性、连贯性、速度、击打效果等)、战术运用、临场应变能力、得分意识、高难度技术运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说明:若本方向报名人数不足2人,取消该方向招生。 六、男子篮球 1.招生计划:非后卫6-8人,后卫0-2人(若后卫拿到合格证人数小于2人,则剩余计划转到非后卫)。 2.非后卫部分测试办法: 立定式跳远15%,助跑摸高15%,综合技术15%,比赛55%。 (1)立定式跳远 每人测试2次取最佳成绩,丈量起跳点至最近着地点的距离,丈量最小单位1厘米。 (2)助跑摸高 助跑单脚(或双脚)起跳摸高,以摸高的最高高度计分,每人做2次,取最佳成绩,丈量最小单位1厘米。 (3)综合技术 考生在28m×15m的标准场地的一个半场进行测试,考生持球从罚球线后的罚球圈外中点处出发,即自动开启计时表,至罚球线后进行连续5次投篮后,抢篮板球,先从左(右)边的边线与中线的交接点运球,然后折回,做运球上篮,如球不进则补篮,直至补球进篮筐后,迅速徒手通过罚球圈外的出发点,自动停止计时表。 (4)比赛 根据考生人数进行全场或半场编队比赛,由考评员按照技术规格、技术运用和战术意识三个方面进行打分。 (5)身高加分 身高超过180cm(不包含180cm)按照每超1cm加1分计入专业分总分,专业分总分不设上限。 3.后卫部分测试办法: 立定式跳远10%,助跑摸高10%,综合技术15%,比赛65%。 (1)立定式跳远 每人测试2次取最佳成绩,丈量起跳点至最近着地点的距离,丈量最小单位1厘米。 (2)助跑摸高 助跑单脚(或双脚)起跳摸高,以摸高的最高高度计分,每人做2次,取最佳成绩,丈量最小单位1厘米。 (3)综合技术 考生在28m×15m的标准场地的一个半场进行测试,考生持球从罚球线后的罚球圈外中点处出发,即自动开启计时表,至罚球线后进行连续5次投篮后,抢篮板球,先从左(右)边的边线与中线的交接点运球,然后折回,做运球上篮,如球不进则补篮,直至补球进篮筐后,迅速徒手通过罚球圈外的出发点,自动停止计时表。 (4)比赛 根据考生人数进行全场或半场编队比赛,由考评员按照技术规格、技术运用和战术意识三个方面进行打分。 (5)后卫身高不进行加分。 七、游泳 1.招生计划:5人 2.考试项目 考生须在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仰泳(100米、200米),蛙泳(100米、200米),蝶泳(100米、200米)和混合泳(200 米、400米)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 3.测试方法 考试采用一次性决赛,使用手计时计取成绩,参照体育单招评分标准换算成得分。 八、冰壶 1.招生计划:5人 2.考试项目 投准25分;打点5分,立定跳远20分;比赛50分。 3.测试方法 (1)投准 每人投掷5次,成绩采用累加计算,压中心圆心点5分;压6英寸白圈4分;压6英寸-2英尺红圈3分;压2英尺-4英尺白圈2分;压4英尺-6英尺蓝圈1分;未进营0分。 (2)打点 指考核考生打击冰壶的准确性和命中率。每人击打五次,命中一个为一分。 (3)立定跳远 每人测试2次取最佳成绩,丈量起跳点至最近着地点的距离,丈量最小单位1厘米。 (4)比赛 比赛中投壶动作的规范性以及考生在比赛中的团队协作和战术配合。考生按考号顺序分组测试,每两组进行实战对抗,每组最多为4人,每组每人轮流担当指挥,指挥者个人完成战术布局,不准借助其它人员帮助。 美术类 (一)考试内容 静物素描。 (二)考试要求 1.素描表现须为写实手法,能正确理解和表现对象的结构及体面关系。不得增减物体,素描工具铅笔、炭笔均可。 2.统一发放4开素描纸。考生姓名、考号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写在纸张正面的左上方横竖10厘米的三角区域内,其他地方不得出现字样或作标记,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试卷作废。因考号、姓名书写不清晰而无法辨认的试卷一律判0分。 3.考试时间为3小时。使用工具为四开画板、画架、画凳、铅笔、橡皮、图钉等(均自备)。 (三)评分标准 1.构图适当,大小适中。(20%) 2.比例、结构、透视要准确 。(30%) 3.明暗层次分明,黑白灰关系明确。(20%) 4.能较深入的刻画,体现空间,体积感和虚实关系。(10%) 5.能较好的把握整体关系。(10%) 6.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10%) 书法类 (一)考试内容 1.书法临摹(50%)+书法创作(50%)。 2.书法临摹书体统一为楷书,临摹范本不限(范本自带)。 3.书法创作,现场抽题,考生自选书体进行创作。 (二)考试要求 1.临摹和创作用纸为四尺整张,试卷采用竖式,上半部分为临摹,下半部分为创作。考生姓名、考号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写在纸张正面的左下方横竖10 厘米的三角区域内,试卷中不得出现时间、姓名等落款,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试卷作废。因考号、姓名书写不清晰而无法辨认的试卷一律判0分。 2.考试开始先进行书法临摹考试。临摹楷书范本及内容不限,字数不少于20字。 3.书法创作考试内容由考务人员于考前抽签决定,书体不限。 4.考试时间为2.5小时。除考试用纸由学校提供,其他工具材料由考生自备。 (三)评分标准 1.线条(40%) 线条准确有力,蕴筋含骨。线条圆浑,有显著的凹凸感和一定的层次感;起笔、收笔顿挫有致,有生动感。 2.结构(30%) 准确地处理笔划之间的大小长短比例和字的上下左右关系,笔划排列组合合理舒展,字与字之间有一定的大小和长短的互补与穿插。 3.章法(30%) 风格特征明显,用笔方法、结体特征、章法布局协调自由,不扭捏,不造作,创作有显著的个人面貌和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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