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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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2: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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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根据《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未来十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近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科学编制实施《纲要》,对于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首善之地意义重大。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首府发展史上极不平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稳定发展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亲切关怀下,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团结带领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聚焦总目标、抓好“三件大事”、建设“六个首府”总体工作思路,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高质量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呈现出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为迈向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基础。暴恐活动多发频发得到遏制,宗教极端主义得到有效整治,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牢牢掌握疫情防控主动权,不断健全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落深落细“八项监测预警机制”,落实“四早”要求,面对两轮新冠肺炎疫情,先后用22天、1个月实现新增确诊病例清零,疫情防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
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地区生产总值由2330.8亿元增加到3337.32亿元;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35.1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增长36.5%;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286.9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增长37%。旅游业呈现井喷式增长,累计接待游客2.4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100.78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分别增长1.5倍、1.6倍。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迈出新步伐,首府进入地铁时代,立体化交通网络初具规模,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建成区面积增长到2020年的522平方公里。“三大攻坚战”取得新胜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积极成效,精准脱贫如期高质量完成,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九项惠民工程”和“民生建设十件实事”持续深入推进。新增城镇就业64.9万人,是“十二五”末的1.4倍。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96.9%、99.7%。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深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阶段性成效显著,行政机关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稳步推进。对内对外开放持续扩大,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增强,“五大中心”辐射带动作用日益凸显,“两港一中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中欧班列“集拼集运”模式全国推广,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全面启动。民族团结不断进步,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宗教领域和睦和谐,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创建取得“九连冠”。科技创新活力持续迸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成效显著。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执政基础更加坚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首府工作全面进入新时代、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府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存在着新的发展变化。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但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从国内看,我国开启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从区内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疆工作,把新疆作为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西部大开发重点地区、向西开放的桥头堡以及“三基地一通道”,党中央关心关怀和全国对口援疆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为做好新时代新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从我市看,首府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机遇和优势。一是区位优势愈发凸显。面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首府在新发展格局中“西引东来”“东联西出”的独特区位优势更加突出,为首府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高水平动态平衡,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创造了发展新机遇。二是政策支撑更加有力。党中央把新疆纳入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向西开放的总体布局中统筹谋划,自治区明确提出加快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建设,把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标志性工程,统筹推进“五大中心”建设,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首府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中心区,各类政策叠加效应显现,集聚辐射功能优势明显,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构建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高水平开放新格局注入了强大动力。三是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迎来重大机遇。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培育乌鲁木齐都市圈的重大决策部署,首府作为都市圈中心城市,通过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等措施,在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和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将迎来广阔的发展前景。四是稳定红利持续释放。坚持把发展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落实到惠及当地上、落实到增进团结上,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集中精力搞建设、坚定信心谋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各族干部群众团结一致、戮力同心、攻坚克难,保持了首府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新的形势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我国将进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当前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新矛盾新挑战,自觉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保持战略定力,树立底线思维,发挥优势、用好机遇,乘势而上、积极作为,奋力推动首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三节 2035年远景目标
按照党中央对2035年远景目标的战略安排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从首府实际出发,提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
主要目标是:综合实力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台阶,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文化润疆取得重大成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城市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乌鲁木齐都市圈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对周边城市带动辐射作用持续强化;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中心区基本建成;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长治久安基础更加坚实;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平安首府、健康首府、文明首府、富裕首府、幸福首府、美丽首府建设达到更高水平。
第二章 “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首府乘势而上巩固社会稳定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迈向长治久安的关键五年。必须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奠定社会主义现代化坚实基础。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首善之地。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着眼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府经济社会发展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从战略上审视和谋划新疆工作,坚持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以凝聚人心为根本,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加强党对新疆工作的领导,确保新疆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首府各族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全疆一盘棋,服务全疆稳定发展大局,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把中央、自治区支持、对口支援与发挥自身优势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坚持从首府实际出发。立足自治区对首府的定位要求,立足新时代新疆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面临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立足首府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优势机遇和阶段性特征,紧扣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稳中求进、扎实推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着眼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综合考虑国内外发展趋势和新疆发展条件,结合首府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在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长潜力充分发挥,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各年度视情提出,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深化改革取得新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推进,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得到持续有效激发。
——开放水平再上新台阶。持续打造内陆开放和沿边开放的高地,丰富对外开放载体,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中心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升。
——民族团结实现新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发展,各族群众的国家和中华民族认同情感纽带更加牢固,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石更加坚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持续巩固。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文化润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牢固树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不断健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中华文化主体地位切实巩固,各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率大幅提升,能耗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态保护和修复机制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首府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社会就业更加充分、更加稳定、更高质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更加合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快进步,健康首府建设稳步实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城市建设取得新突破。乌鲁木齐都市圈中心城市重要作用持续强化,区域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市场环境、公共服务、生态环保一体化取得成效;首府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更加完善,城市综合承载力和服务功能显著提升,城乡融合发展质量更高,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社会稳定开创新局面。社会稳定成果持续巩固深化,反恐维稳实现法治化常态化,“三股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得到有效治理,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实现更有利于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变化。
——社会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依法治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专栏1 “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表
类别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年均/累计
属性
经济
发展
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0.3
—
保持在合理区间、各年度视情提出
预期性
2
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
—
高于GDP增长
预期性
创新
驱动
3
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
—
>7力争投入强度高于“十三五”时期实际
预期性
4
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
—
35
—
预期性
民生
福祉
5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
—
与GDP增长基本同步
预期性
6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1.57
11.87
﹝0.3﹞
约束性
7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4.2
—
预期性
8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6.9
>95
—
预期性
9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42
1.25
—
预期性
10
人均预期寿命(岁)
76.4
77
﹝0.6﹞
预期性
绿色
生态
11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17.7﹞
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内
约束性
12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16﹞
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内
约束性
13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76.2
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内
约束性
14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75
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内
约束性
15
森林覆盖率(%)
15.69
15.77
—
约束性
安全
保障
16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3.5
2.57
—
约束性
17
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亿吨标准煤)
—
—
高于“十三五”时期
约束性
注:①﹝﹞内为5年累计。②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5,严格对标对表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设置。③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21年自治区下达我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4.5万亩比2020年减少1万亩,所以2025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设置为2.57万吨。④能源综合生产能力指煤炭、石油、天然气、非化石能源生产能力之和,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压减煤炭生产能力,扩大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生产能力,“十四五”期间(年均/累计)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设置为高于“十三五”时期。
第三章 坚持创新核心地位,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方向,把创新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发展的战略支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创新体系建设,加快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构建创新发展新优势
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进和培育一批创新型龙头企业,吸引一批国内一流科研院所、500强企业、科技组织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中试基地。依托乌鲁木齐“中国—中亚国际科技合作中心”区域科技服务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研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科技园区。支持工业骨干企业利用创新资源,开展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设计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创建国家、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打造全疆科技创新集聚区。
推进跨区域协同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科技研发创新体制机制,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基础性创新,强化应用型创新。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发展,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搭建科技自主创新服务平台,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赋能发展。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深入推进国家开放协同创新型城市和国家“双创示范”城市建设。深入推进与北京、上海、重庆、深圳跨区域协同创新合作,互设跨区域协同创新中心,建立援疆省(市)科技产业承接园区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构建形成“1+4+N”跨区域合作新格局。
第二节 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
着眼产业发展先机,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围绕铝基、硅基、铜基国家战略性新型先进结构产业集群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创新链,提升价值链。紧盯行业龙头企业、创新优势企业和新兴产业前沿技术研发,谋划推进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项目,攻克产业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突破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瓶颈。鼓励企业融入国内外产业分工合作,增强整合上下游产业能力,积极利用创新资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产业合作由加工制造环节为主向合作研发、联合设计、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高端环节延伸。营造对中小企业友好的环境,鼓励众创空间、孵化器等机构发展,引进先进的创业孵化企业,推动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中小企业营商成本。
第三节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更加开放、更有竞争力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围绕产业发展方向,对接企业紧缺人才诉求,议定重点引才类型。丰富引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聚集一批能够承接重大任务、取得尖端成果、做出卓越贡献的顶尖人才。完善高层次人才的住房、医疗、户籍、配偶安置等配套服务政策。完善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奖励办法,建立人才数据库,汇聚各类人才资源。
加大培养创新型、技能型人才。发挥政府投入引导作用,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企业等有序参与人才资源开发,强化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综合利用,建设结构合理的创新人才队伍。适应产业高端化发展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校教师与业内专家并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推广职业教育大专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的“双证书”考核制度。建立本地人才关键技能列表,与本地龙头企业、行业带头人、行业协会等进行协商,预测重点行业的未来人才技能需求,定期发布关键技能列表,逐步构建职业教育与学术教育体系。
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创新评价标准和办法,完善创新人才技术入股相关政策,建立完善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灵活多样的创新型人才流动与聘用模式,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人才互聘。创新柔性引才引育方式,建立良性有序的人才流动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充分利用科技援疆有利契机,加大科技领域干部挂职交流力度,提升科技人才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办好“红山创新人才国际论坛”,提升“红山创客周”品牌影响力,为聚集创新创业人才营造良好氛围。
第四节 完善科技创新机制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整合科技资源,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建立科技创新清单制度,完善科技评价机制,优化科技奖励项目,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健全鼓励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新领域,形成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优化重组科技服务资源,组建科技创新投资公司,打造科技服务龙头企业和科技服务业综合体。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建设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园区。不断扩大科技创新基金规模,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新领域,形成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加大对科技转化和科技服务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性,建设一批双创基地。加强职业技能实训体系建设。建设产学研创新联盟,重点开展产业前沿及共性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科技成果商业化应用、标准制定、公共服务、人才培训等工作。扩大“红山科技创新券”服务范围,促进创新服务要素跨区流动。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第四章 坚持做强做优做活实体经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构建以创新为核心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联动发展、紧密配套的新型产业发展格局,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推动工业提质增效
提升工业园区承载能力。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用好产业政策,实施质量提升工程,规范有序发展各类产业园区,全面提升产业承载力和聚集效应。全力推进乌鲁木齐准东产业园建设,围绕石油化工、煤化工、新材料产业,制定重点产业链延伸目录,充分发挥准东产业园电价、资源等优势,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加快特色工业产业集聚区发展,推进新疆大道汽车高端制造科技产业园、正威新疆新材料产业园等工业园区建设,打造首府产业协同化、差异化发展新引擎。积极推动工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功能,加快园区供暖、供气、供水、排污等基础设施配套,为企业落户和全面达产创造条件。围绕重点发展领域,对现有工业园区抓紧改造提升,加快“腾笼换鸟”和盘活存量用地,为新项目落地提供发展空间。积极推进达坂城新能源基地建设,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重点在智慧能源开发、智慧能源应用、智能电网建设领域取得突破,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推动重点支柱产业发展为目标,不断改进工艺、提质增效,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对石油化工、钢铁、有色、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制造等产业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坚持以石油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为主线,重点发展高端化工产品和化工新材料。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创新力度,引导钢铁、有色等领域产品向高端延伸。加快工业企业新旧动能转换与数字化转型,推动传统产业生产线技术改造,加快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和信息化制造业发展,大力打造数字车间、智能工厂、推动区域“两化”融合。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七大产业,不断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打造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围绕新疆软件园、“天山云计算”基地、乌鲁木齐云计算中心等信息产业园区,推进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与实体产业加速融合。
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充分发挥首府区位、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造一批产值超百亿元的工业企业集团,培育若干千亿产业集群、具有区域优势的百亿产业集群,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做实先进装备制造业,加快风电、汽车及零部件、农牧机械、纺织机械等装备制造业发展,通过补链、强链推进产业链、价值链向中高端延伸,打造服务西北、面向中亚的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提升石油化工、煤化工产业,提高下游产品附加值,进一步强化产业竞争力,打造能源化工产业集群。延伸硅基、铝基、铜基等新材料产业链,打造国家级先进结构材料产业集群。壮大风电、光伏等产业,引进氢能源产业,加强智能电网、储能技术等领域的综合利用,推进风光互补示范工程,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
优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布局。以延链、补链、建链、强链为主攻方向,做好产业链供应链系统部署和协同发展,推动支柱产业强化巩固,新兴产业优化拓展,有效提升制造业比重和质量,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围绕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链,强化基础元件、核心材料、关键零部件等基础配套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能力。围绕能源化工产业链,鼓励石油化工企业与煤化工企业协调发展,实现产业链互补、产品互供。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发展先进适用技术,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
第二节 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
着眼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加快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发展。
电子商务业。加快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积极培育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打造一批电商创业就业集聚区。加快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中国(乌鲁木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加快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引进国内国际网络零售龙头企业在我市建设运营中心,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拓展国内外市场,打造服务新疆、辐射全国、影响国际的高端电子商务平台。
金融服务业。强化信用融资、证券、保险、信托、担保等服务的资产配置和融资服务功能,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探索建立产融合作对接平台,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发展装备融资租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会展服务业。完善提升会展片区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会展中心三期、四期配套项目。坚持以会带展、以展促会,突出会展业国际化主线,整合会展资源,积极承接国际性、全国性展会。充分发挥中国—亚欧博览会、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合作发展论坛国际影响力,重点围绕“一带一路”倡议打造一批国际高端会议、论坛、展览的永久会址。
商贸服务业。强化商贸高端服务功能,着眼打造时尚消费高地,充分发挥国际大巴扎、中山路、北京路、友好路、长春路、南湖路、高铁片区等商圈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合理布局,形成一批主力新商圈,建成一批精品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商贸中心。以特色美食文化为桥梁,推动商业、旅游、文化、会展等行业充分融合互动;扩大美食品牌影响力,全面提升饮食服务业发展水平。
房地产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健全城市主体责任制,优化调控手段,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供需状况和人口变化情况,合理确定房产供应的规模、结构、时序,不断满足市民改善居住环境的需求,更好地服务房地产企业发展。培育规范房屋租赁、二手房交易市场,大力发展房地产服务业。
养老和家政服务业。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建立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持续改善养老服务质量,提升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保障能力,保障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培育养老新业态,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加强服务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加大对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的支持力度,发展月嫂、产后护理等基础服务,推动家政进社区。
健康服务业。推进智慧健康项目建设,培育“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全面发展智慧健康服务。大力发展社会办医,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推进医疗服务下基层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支持康复医院、护理院建设,推动医养结合。
托育服务业。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开展托育服务,健全完善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服务体系、管理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满足群众对婴幼儿托育的需求,推动托育服务产业安全、合规、良性发展。
社区服务业。科学规划社区商业服务设施、优化社区商业结构和布局,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设施,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构建24小时全生活链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社区商业、物业服务,丰富便利店、菜市场(菜店)、医疗、保洁、维修、快递等便民服务项目,培育新型服务业态和服务品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设施运营,大力促进社区服务企业规模化、品牌化和网络化发展。
其他新兴服务业。推动与互联网结合的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发展医药、科技研发、检验检测、会计法律咨询等技术性知识流程服务外包,培育壮大跨越传统产业边界、市场潜力巨大的服务业新兴产业和业态。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建设产业聚集区,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
专栏2 服务业提升工程
1.购物消费环境提升行动。通过实施商贸产业提质、关联产业协同发展、城市国际化营销、“互联网+”价值提升等行动,形成实物消费、文化消费、服务消费三位一体的综合环境,带动产品、技术、服务出口。
2.文化创意名城行动计划。打造“乌鲁木齐传统文化演出季”,举办“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以“国家文化公园”为载体,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阵地。积极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加快文化休闲街区、艺术街区、特色书店、文化娱乐场所等建设。
3.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工程。重点发展研发设计产业、第三方物流业、融资租赁业、信息技术服务业、节能环保服务业、检验检测认证产业、电子商务业、商务咨询业、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和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业。
4.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工程。重点发展健康、养老、文化旅游、育幼、家政、物业、住宿餐饮、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
5.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和建造技术。持续加强城乡宜居型住房建造引导,巩固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成果。
第三节 大力发展旅游业
深入实施旅游兴疆战略,优化旅游产业布局,在助力打造“新疆是个好地方”文旅融合品牌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力争年旅游接待人数超过1.6亿人次。
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以智慧旅游建设为引领,加快完善旅游交通、旅游集散、公共服务、旅游标识等配套基础设施。开发特色旅游产品,营销拓展旅游市场,多层次全方位扩大旅游供给,延伸旅游消费产业链。加快旅游精品景区建设,不断优化精品旅游线路,打造全域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示范区。鼓励发展乡村旅游,建设一批乡村民宿、体验农场、功能游园、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场所。
大力发展冰雪旅游。建设冰雪文化艺术基地、冰雪运动基地、冰雪产业基地、冰雪教育基地,全面提升冰雪产品体验和服务接待能力。扩建丝绸之路国际滑雪场,建设滑雪训练基地。有效利用冬运会场馆,开展全民冰雪活动,普及冰雪文化,营造冰雪体育氛围。以乌鲁木齐丝绸之路冰雪风情节为载体,引进国际、国内冰雪体育赛事,开展国际冰雪艺术表演和国际冰雪产业论坛等活动,提高冰雪旅游国内国际知名度。
推进旅游业融合发展。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工作原则,推进文化旅游与工业、农业、教育、科技、金融、体育、休闲、商贸等其他领域融合发展,催生文化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延伸产业链,扩大产业面。立足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中心建设,突出文化交流合作,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街区。以特色饮食文化为媒,感受城市热情,展现民族人文独特魅力。开展旅游服务环境和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健全旅游诚信体系、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和紧急救援体系,推行“无感通行”“绿色通行”,提高旅游信息化、便捷化水平。
专栏3 旅游业提升工程
1.全国旅游目的地城市行动计划。积极促进国际大巴扎争创国家AAAAA级景区、乌鲁木齐县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不断完善丝绸之路冰雪风情游、环游天山千里黄金线、大南山休闲体验游、洛宾文化体验游等精品旅游线路。
2.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旅游公共配套设施,积极推进旅游集散中心体系、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城市道路旅游导识系统、自驾车营地服务体系与智慧城市建设。
3.旅游目的地质量提升工程。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创新跨区域旅游合作,不断强化宣传营销,提升城市影响力、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四节 推进农业提质增效
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着力建设“三大基地”,加快发展蔬菜种植和畜禽养殖业,提升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效益。加快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拓展疆内外农产品销售“两张网”,强化产销对接,打造区域特色农业品牌。以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为主攻方向,打造以馕、乳制品为重点的食品加工基地,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构建生产、保鲜、储运、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促进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提升农副产品包装和深加工水平,推进“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推动农业与文化、旅游、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专栏4 农业现代化工程
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基础设施,通过土地归并平整、土壤改良、农田水利设施、田间道路、农田林网等建设,实现农田“地平整、土肥沃、旱能灌、涝能排、路相通、林成网”。
2.畜禽标准化饲养水平提升工程。规范畜牧业发展模式,整合畜牧产业资源,加快畜牧业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建设步伐,继续推进畜禽品种良种化、生产经营产业化、产品质量标准化、动物防疫网络化、畜产品营销市场化建设。
3.本土鱼种养殖繁育基地建设工程。米东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加快发展冬季温室等水产养殖,进一步推广稻田鱼、蟹、虾等循环种养技术;扶持达坂城冷水渔业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渔业品种改良进度,提高养殖管理技术,建设精品渔产养殖区,提升养殖规模和效益。
第五节 积极发展数字经济
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数字农业,扩大数字技术在种养殖、农产品安全追溯等领域应用。建立跨领域、跨行业的区域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工业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产业链各环节的融合应用。支持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广运用智能安检设备。构建基于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积极探索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加快数字技术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做大做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支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实施数字丝绸之路经济带乌鲁木齐核心枢纽创新工程,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数据中心。依托“智慧乌鲁木齐”大数据中心,完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标准和机制,加大重点领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构建城市智能治理体系。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强化数字空间安全管理,完善城市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打造数字经济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第五章 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全面提升物流服务水平
全力打造连通亚欧大陆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大通道,提升对外交通运输能力和综合服务保障水平,着力打造以“两港”为核心的“铁、空、公”三位一体现代立体交通枢纽。构建多式联运体系,完善全方位物流集散网络,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衔接高效的综合交通物流枢纽。
第一节 建设立体交通枢纽
主动融入“进出疆快起来、疆内环起来、南北疆畅起来、出入境联起来”,优化铁路、航空、公路网络通道布局,贯通新疆通往中亚、西亚、南亚和欧洲的国际通道,畅通新疆连接内地的运输通道,构建承东启西、连接欧亚的现代化交通立体网络。
铁路。以乌鲁木齐路网型铁路枢纽为中心,以区域性、地方性铁路为补充,推动完善区域铁路专用线布局。扩能改造和新建相结合,优化提升乌鲁木齐铁路枢纽综合服务功能。完善重点产业区、物流功能区铁路专用线布局,改善中欧班列集结集货设施条件,提升场站智能化水平,提高货运场站储运、装卸能力。
航空。加快构建乌鲁木齐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积极构建与次枢纽间的战略协同关系。加快乌鲁木齐机场备降能力建设,推进乌鲁木齐吐鲁番机场一体化运营,全面提升国际机场在航线网络构建、分流疏解、航班备降保障、支线机场输出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优化航线航班,提升机场枢纽功能,开辟中亚各国经乌鲁木齐中转到内地及沿海地区的特色“空中丝绸之路”,建立起覆盖国内所有省会城市、通达国际五大洲的客运航线网络,打造直达中亚、西亚、欧洲等地区的空中货运通道。强化与国内外大型枢纽机场合作,吸引更多物流企业、航空货运服务企业集聚,拓展航空货运上下游市场。全面完成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支持争取第五、第六航权,开通国内外全货运航线,全面提升国际机场空中交通枢纽地位。
公路。完善国际性公路主枢纽功能,提升乌鲁木齐枢纽中心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力,加快形成“八通道六射线”高等级公路运输通道路网。以跨区域通道和乌鲁木齐城市群核心圈加密路段、紧密圈联通路段为重点,加快高速公路、快速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做好西五环(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乌鲁木齐至尉犁高速公路建设、全面配合完成连霍高速全线提升改造工程和国道216线路段升级改造。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自然村(组)的公路建设,提高农村道路通达水平。
专栏5 构建立体交通枢纽重点工程
1.铁路枢纽建设工程。积极配合推进乌鲁木齐至霍尔果斯高铁、乌鲁木齐至伊宁高铁、乌鲁木齐至喀什高铁、乌鲁木齐至阜康(天池)旅游铁路等前期工作。加快乌将线增二线扩能改造及三坪至头屯河联络线等项目建设。提高铁路运行效率,在大型企业及园区内规划修建铁路专用线。
2.公路枢纽建设工程。加快形成“八通道六射线”高等级公路运输通道路网,提升城市道路对外服务水平。积极配合推进G0711线乌鲁木齐至尉犁、西五环(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S21线阿勒泰至乌鲁木齐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3.航空枢纽建设工程。完成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新建50万平方米的北区航站楼和9.3万平方米的综合交通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增两条4F级跑道。到2022年底飞行区基础工程、航站楼主体工程、能源中心及工作区配套工程基本完工;到2023年底完成机场工程校飞、试飞和行业验收并投产运行;到2025年全面完成机场南区改造工程,航站区旅客吞吐量达到4800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达到55万吨/年;到2030年,飞行区旅客吞吐量达到6300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达到75万吨/年。
第二节 建设国家物流枢纽
根据国家物流枢纽布局,以陆港型、空港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为抓手,整合和优化现有物流设施资源,加快多式联运和国际物流分拨功能的物流设施布局建设,为建设全疆物流核心节点、商贸物流中心核心圈提供支撑。加强与疆内物流枢纽区域协同联动,积极主动参与国家物流枢纽分工协作。立足产业发展基础和现实需要,打造国家区域、全疆物流组织中心,推进国内国外货运集结中心建设,提升中欧班列开行质量,推进实施空中丝路工程,建设联通国内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主要经济发展区域及欧洲、中亚消费市场的物流通道。
建设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拓展、加密中欧班列国际货运线路和铁路联运线路,发挥中欧班列“集拼集运”组织模式优势,全面提升铁路物流枢纽功能。改善周边道路配套条件,规划建设集装箱中心站至保税区铁路专用线,加密甘泉堡站、三葛庄站铁路专用线。在米东区、达坂城区规划城市南北重要物流节点,重点发展公铁联运,布局建设木材、石材、煤炭、油气等专业物流园区,成为中欧班列重要集货区。
建设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推进航空枢纽由“以客为主”向“客货并举”转变。着力引进大型航空公司、航空货代公司、物流集成商。开辟新航线,加密航班,统筹发展全货机航班和客机腹舱带货,推动发展国际直航、空中支线、空中快线、空空中转和空陆联运。完善客运航线网络,实现国内主要城市全覆盖,有序开通洲际航线。建设通用航空网络,建立通航服务体系,有序推进通航发展。加快临空经济示范区航空物流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大幅提升航空物流运量。
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支持建设改造新疆特色农牧产品、纺织服装产品、进口产品等物流分拨中心。支持物流龙头企业打通全国物流主干网,建设改造一批集公共仓储、加工分拣、区域配送、信息管理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社会化配送中心。支持邮政、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建设,物流分拨和城市配送网络更加健全,农村快递网点全面覆盖乡镇。
发展多式联运。强化枢纽互联互通,优化铁路、公路货运场站、物流节点布局,实现各种运输方式“零距离换乘、无缝化衔接”。统筹推进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多式联运中心、乌鲁木齐铁路口岸快件中心、综合保税区、中国(乌鲁木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重点发展公铁联运、空铁联运、陆空联运,推动中欧班列、高铁、公路、航空多式联运,构建公铁集疏、陆空衔接、空铁联动的高效便捷竞争新优势。
提升口岸功能。建立以“一单制”改革为核心的便捷运输制度,制定推行企业互认的单证标准,实现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全面推行货物电子标签制度,推进全链条对接、全过程追踪。建成最完善、最高效、最便捷的内陆口岸体系,打造一体化、一站式口岸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区域关检合作,建立业务联动、直通放行的大通关体系。加强与国际港口城市合作,建立跨区域口岸联盟,优化转关制度,推进转关便利化,提升口岸中转效率。大力发展保税物流,构建完备的中转物流金融和结算支撑,打造高效中转物流服务体系。
第三节 打造特色物流中心
区域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围绕新疆特色林果、肉畜产业,整合和优化存量冷链物流设施资源,补齐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冷链物流配送设施、低温处理中心等设施短板,提升冷链物流组织效率,加快建设面向城市消费、农产品外销的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大力推广先进的冷链物流技术,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大型批发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利用自有设施提供社会化冷链物流服务。支持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经营模式创新。提高冷链物流规模化、专业化水平,构建“1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打造高效率、严标准、可追溯、全链条的冷链物流中心。
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围绕棉花、煤炭、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木材、石材等大宗商品,建设大型综合物流基地。完善药品、图书、小商品、农产品等区域性集散分拨中心设施,增强服务全疆和中西亚市场能力。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扩大规模、提升水平,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全产业链和生态链,提高进出口业务量,引导国内大型企业、跨国企业在我市布局商业平台和基地,打造国际网购商品集散分拨中心。
全国区域快递物流中心。积极推进快递物流国际口岸、全国快递快件分拣中心建设,吸引全国优质电商平台、物流企业在我市布局物流集散中心和仓储配送中心。推动建设乌鲁木齐国际邮件铁路口岸交换站,提升国际邮件、快件集结能力。依托乌鲁木齐铁路口岸快件中心、乌鲁木齐航空物流园区快递中心,建设集国际、国内快件分拨、中转、配送功能为一体的铁路、航空、公路快递物流中心。完善快递服务网络,推动第三方快递入驻电子商务园区,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优质、运行高效的快递物流企业。
第四节 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提升智能化水平。加快现有物流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支持物流企业推进智能仓储、配送设施建设。推动大数据、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前沿技术和交通物流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和装备载运工具自动化水平。
提升标准化水平。加强对国家交通物流技术标准规范、大数据处理等研究,支持物流龙头企业参与国家、行业物流标准制订和修订工作。建立共享服务平台标准化网络接口和单证自动转换标准格式,推动装载工具和多式联运专用运输设备标准化发展。推广自动化与智能化联运技术和装备升级,提高操作自动化水平和效率。
提高绿色化水平。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统筹规划布局线路和枢纽设施,推动交通运输绿色节能低碳发展,鼓励企业利用低能耗、低排放运输工具和节能型绿色仓储设施,推广循环物流、逆向物流系统,提高标准化器具和包装物的循环利用水平。
提高融合化水平。推动现代物流与制造、贸易、信息、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物流企业加强与制造企业合作,为生产企业提供原料采购、生产库存管理、商品运输等物流一体化服务,实现物流业深度嵌入产业链供应链,促进生产企业降本增效,提升物流业价值创造能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第六章 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
紧抓“一带一路”建设和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立足首府在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位置和比较优势,以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驱动,积极融入国家向西开放的总体布局,丰富对外开放载体,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构建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高水平开放格局。
第一节 融入新发展格局
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快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内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加强区域分工与合作,以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拓展内循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以构筑优势产业链为基本思路,承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共同开发国内市场。推进产销对接、产业链衔接,搭建出口转内销平台,有效扩大内需。面向国外市场,对接国内市场,充分发挥“西引东来”“东联西出”的区位优势,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接轨外循环。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贸易方式,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做大中亚市场,拓展西亚、南亚、俄罗斯及东欧市场。增加优质产品进口,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加强资本引进、渠道建设、市场对接,互促共进、共同发展,着力引进一批世界500强跨国企业落户。
第二节 着力扩大投资消费
扩大有效投资。发挥重点产业投资引领作用,加快重大项目招商落地,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发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关键作用,围绕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重点领域,推进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实施水利防洪、城市供排水及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公共卫生、市政基础、生态保护修复、应急物资储备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发挥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带动作用,加快新城区建设,实施自建房片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提升等工程,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支持有利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农村公路、电网、光纤、饮用水、天然气管网和粪污治理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补齐市政工程、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领域短板。
促进消费升级。顺应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适当增加公共消费,不断增强消费拉动经济的基础作用。以质量品牌为重点,引领绿色、健康、安全消费,大力发展“互联网+”消费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等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支持信息、绿色、时尚、品质、旅游等新型消费,稳步促进住房、汽车和健康养老等大宗消费。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支持商业转型升级,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挖掘农村消费潜力。加快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现代流通体系,建立城市绿色配送体系。发展服务消费,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扩大节假日消费。
第三节 加快两港一中心建设
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一港、两区、五大中心、口岸经济带”重点任务,突出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核心引领作用,统筹推进临空经济区、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建设,力争2025年形成“两港一中心”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格局。
建设国际陆港。以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和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建设为核心,全面提升国际陆港区“集货、建园、聚产业”能力,构建国际陆港区现代物流、国际商贸、先进制造、高端服务协同发展的开放型现代产业体系,将其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标志性工程。高质量建设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加快智能场站建设,提升中欧班列运营组织能力,加快中欧班列“集拼集运”组织模式拓展推广,促进班列开行由“点到点”向“枢纽到枢纽”转变。改善国际陆港区及周边交通道路、供排水、商务、金融等综合配套设施条件,全面提升货物装卸、集散、配载、中转、仓储、多式联运组织衔接等运输组织功能,积极申报进境粮食、木材指定监管场地、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平台,完善港口服务功能。加大北站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北站公路港、国际粮油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抓紧建设配套物流园、产业园,推动智慧物流园区建设。力争2025年中欧班列运量翻番,实现常态化、高频次均衡往返开行,形成商贸物流千亿级产业集群。
建设国际空港。申报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完善临空经济示范区发展规划和管理体制,构建集融、投、建、产、服为一体的综合性临空产业示范区。推进乌鲁木齐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加快枢纽内的航空货运仓储、装卸、分拨、配送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库尔勒、喀什、伊宁、阿克苏等机场航空货运协调联动,支持乌鲁木齐航空公司建设国际(国内)货运机队,积极完善航空物流网络。加快临空经济示范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空铁双向开放”与“空港+陆港”的双港联动发展。加快建设空港综合物流园,建成快件分拣、跨境电商物流、冷链物流基地、保税物流、仓储服务等功能区块。建设货物分拨中心,建立乌鲁木齐空港(B型)保税物流园,开展“加工—运输—销售”物流服务,实现国际中转、配送、采购中心和转口贸易。推动国际陆港、国际空港与综合保税区协同开展通关作业改革,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建设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争取将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建设纳入国家纺织业发展总体布局。加快完善研发、设计、展销、结算四大功能,建设完成园区服务中心、创业人才服务、智能安全监管等综合服务项目,同创贸易港、展销中心、纺织交易中心和电子纱线交易中心等商贸项目,科学文化创意研发设计中心、原创品牌孵化实践中心、配套生产加工等产业集聚项目,纺服中心纺织交易在线平台和配套智能仓储、空港配套服务等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增强产业集聚效应,打造内陆开放的纺织服装产业发展高地。推动全疆纺织服装产业基础高端化和产业链现代化进程,提升全疆纺织服装产业竞争力。
专栏6 “两港一中心”建设重点工程
1.国际陆港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扩建工程(二期)建设;开工建设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物流配送中心、乌鲁木齐铁路口岸快件中心—跨境电商区项目、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多式联运集货区项目工程(一期)。
2.国际空港项目建设。构建临空产业体系,重点发展航空货运、航空快递、保税物流、电商物流、鲜活冷链和保税仓储;充分发挥空港毗邻中心城区、周边重大设施密集配套的优势,重点发展航空公司总部、临空型企业总部(机构);加快发展航空教育培训、航油航材供应、航空维修、旧飞机拆解与再售等产业。
3.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项目建设。积极落实自治区“三城七园一中心”纺织服装产业规划布局,加大乌鲁木齐纺织纤维纱线产业园区、乌鲁木齐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科学文化创意研发设计中心、丝绸之路经济带新疆国际纺织品服装园区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国际物流枢纽基地(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供热工程、乌鲁木齐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园区道路及管网(二期)等项目建设。积极谋划一批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原创品牌孵化实践中心、创业人才服务、配套生产加工、纺织品交易中心、展销中心、产业培育基地等项目建设。
第四节 积极申建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申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临空经济示范区、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为主体,加大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申建力度。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在投资管理制度、贸易监管制度、金融监管制度、政府职能转变、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完善法制保障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创新,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
发展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进一步拓展综合保税区的国际进口贸易、商品展销、物流配送等功能。推动保税区产业多样化发展,完成综合保税区园区(二期)开发建设,承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重点建设农副产品保税加工、冷链加工、汽车零配件中心、机电设备制造等项目,鼓励国内外相关企业入驻保税区生产加工和展示交易。加快乌鲁木齐出口加工、保税物流中心功能提升,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产品加工、展销等业务。
建设中国(乌鲁木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创新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两个平台、六个体系”,构建产业融合体系、国际合作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实现国内国外联动、跨境电子商务和实体经济协同发展。做好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及辅助平台—5G智能物流园信息系统建设。支持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引入和集聚国内外大型电子商务、智能仓储、跨境物流等行业知名企业,不断扩大进出口业务量。打造以博览展示、线上线下相结合为特色的电商集聚区域和购物平台,建成全国重要的进口消费品集散地。完善平台和监管服务体系,扩大全国领先优势和全球影响力,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链。
专栏7 对外开放平台组建工程
1.加快推进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园区开发项目,进一步拓展综合保税区业务功能,拓展国际进口贸易、商品展销、物流配送等功能。全面打造以“保税+”为特色的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展示交易和保税服务四大产业板块。
2.加快推进乌鲁木齐铁路口岸快件中心—跨境电商区项目,借鉴发达城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先进经验,发挥综合保税区独特优势,推进乌鲁木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培育和引进跨境电子商务骨干企业,基本形成监管协同、服务优化和区域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五节 推进五大中心建设
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中心区作用,突出发展重点,坚持交通枢纽、商贸物流、文化科教、医疗服务、区域金融“五大中心”一体推进,推动一批关键性、示范性、标志性重点项目落地,建设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平台。
交通枢纽中心。全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口岸开放平台互联互通。放眼天山北坡城市群、依托乌鲁木齐都市圈,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北、中、南三大通道”建设,实施一批铁路、公路项目,增加城际快速交通设施,完善城市与国省干道的衔接设施,增强城市对外交通能力。完善铁路枢纽设施,增加产业、物流区铁路专用线,增强铁路集货能力和服务能力。加快机场建设,完善空港功能。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中通道和中蒙交通轴线、门户机场、中欧班列枢纽节点、公路运输主枢纽、综合运输信息平台,构建亚欧大陆地理中心现代化交通枢纽。
商贸物流中心。发挥乌鲁木齐商贸物流核心圈引领带动作用,以商贸物流产业发展为先导,推动商贸物流与现代农业、加工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融合联动发展。深化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能源合作,支持骨干企业参与域外能源资源开发合作。加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合作,支持企业联手开拓中亚、西亚、欧洲市场,扩大进出口贸易。建成以现代化交通枢纽为依托的服务全国、面向亚欧的国际商贸物流中心。
文化科教中心。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历史文化和多民族文化交汇融合发展。完善文化中心“六馆”和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服务功能,全方位开展国际性、区域性文化、体育交流活动。积极参与“丝绸之路文化之旅”,与沿线国家联合举办丝绸之路艺术节等活动,通过文化产品、文物外展、丝路考古等形式,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统筹国内国际两种资源,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全面深化同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科技合作。提升国际科技合作能力,建设中亚区域具有重要影响力和辐射力的科技中心和产业合作基地。支持高等院校与“一带一路”国家共建人才培养基地、人文交流基地,培养服务“一带一路”高层次复合人才。
医疗服务中心。深化与国内知名医疗机构合作,建设高水平医疗、教学和科研中心,建立对外医疗服务与交流合作体系。结合地域养生品牌和优良医疗资源,积极吸引国内外人员来我市开展医养游。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卫生领域交流,推动重大传染病信息互通、联防联控、资源共享。以丝绸之路健康论坛为平台,以加强国内国际医疗交流与合作为切入点,增强医疗服务、健康养生供给能力。支持中医药国际综合诊疗中心建设,发挥中医药优势。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健康产业发展,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基本形成国际化医疗服务市场,建设初具规模的区域性国际医疗服务中心。
区域金融中心。丰富金融机构体系,强化金融聚集效应,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精准服务实体经济。积极争取设立国家级棉花棉纱交易中心,实现棉花和棉纱现货期货联动发展。支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扩大人民币对周边国家货币直接挂牌和交易,积极构建业态完备、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的多元化现代金融体系,推进乌鲁木齐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建设,形成金融市场资本资金洼地。
第六节 提升招商引资水平
着眼产业链整合提升和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引进龙头企业和标志性项目,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向高端化提升。以新城区、试验区、各开发园区为招商引资主阵地,开展建链、补链、延链、强链招商,提升招商层次。结合我市产业布局,谋划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引进工作。建立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直通车”跟踪服务制度,提高招商落地成功率。深化与央企战略合作,吸引央企在我市开展战略投资布点。紧盯名优企业,开展总部招商、以商招商。制定完善招商引资购买服务办法,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市场化。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利用“互联网+”模式,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宣传工作。
第七章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体制障碍,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最大限度激活发展潜能。
第一节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和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推进国有企业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支持中央企业与我市企业合资合作,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充分发挥中央驻乌企业的优势和作用,鼓励支持中央企业深入参与我市建设,积极推进我市企业进入上游勘探开发领域、参与油气资源开采收益分配等。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推进能源、铁路、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在能源、化工、水利、交通、旅游、有色矿产、农牧、航空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培育一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实施民营企业培优工程,重点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好、成长性高、带动作用强的民营企业,打造一批产业链、价值链高端企业。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重大项目建设。引导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疏通企业融资堵点,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第二节 深化财税金融改革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改革、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的财政保障力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释放更多减税降费红利,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落实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完善现代财政制度,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市、区(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完善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及动态调整机制,不断规范财政收费行为。支持金融机构在我市注册设立分支机构、法人子公司及各类服务中心,推动申设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做优做强。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全力防控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第三节 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机制,对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实行预算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深化投资报建审批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投资运行监测预警、投资监管执法、投资社会服务体系。围绕创新链和产业链打造资金链,形成金融、科技和产业良性循环有序互动。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围绕我市发展战略、投资重点和产业导向,优化信贷结构,制定针对性、差异性和倾斜性的区域行业信贷政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三农”、制造业的信贷支持。
第四节 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坚持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的基本导向,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畅通的现代产权制度。落实新一轮标准化战略,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力度,依法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推进市场主体注册准入改革,继续放宽准入限制。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理顺公共服务产品价格生成机制。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公开公正。
第五节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强化各级政府市场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持续推进“最多跑一趟”“最快送一次”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就近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把良好营商环境体现到对各类企业和群众的优质服务上,树立全疆营商环境新标杆。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联合监管,推进民营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建立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机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市场平等准入政策,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全面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改善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建立营商环境诉求受理和分级办理“一张网”,健全完善企业诉求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切实抓好惠企政策兑现,加强要素保障,精准优质服务,推动大中小各类企业一起激活、竞相发展,国企、民企、混合所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协同并进、全面发力,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第六节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进行业和部门共建共享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开放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强化信用信息采集、整合、共享和使用等过程管理,实现公共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创新推广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重点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进行广泛应用,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和诚信长效体制机制。积极推动信用市场发展,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开发利用信用信息资源,推广使用信用产品,促进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产业发展。深入推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创建,努力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第八章 坚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培育发展乌鲁木齐都市圈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培育乌鲁木齐都市圈。推进以人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 推动乌鲁木齐都市圈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乌鲁木齐(兵团十二师)作为都市圈中心城市重要作用,辐射带动昌吉市、五家渠市、阜康市、奇台市同城化发展。推动都市圈“六个统筹”(统筹规划、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产业分工协作、统筹生态环境治理、统筹市场开放、统筹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合作协商、规划协调、政策协同、社会参与机制,构建1小时交通网络,促进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兵地融合,逐步形成具有较强辐射力、扩散力、竞争力的板块经济。加强与周边地州、县市、兵团师团沟通对接,统筹政策、做好规划、抓好实施,共同推进同城化进程。力争到2025年,都市圈综合发展实力显著提升,形成区域竞争新优势,成为天山北坡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
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以增强都市圈基础设施连接性贯通性为重点,推动交通有效衔接,统筹公路、轨道交通建设。实施“断头路”畅通工程和“瓶颈路”拓宽工程,完善充电桩、加气站、公交站场等布局,支持毗邻城市(镇)开行城际公交,加快推动近郊班线公交化。推动水、电、气、热、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设施合理衔接。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和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都市圈信息网络一体化布局。
推进产业发展一体化。以推动都市圈内各城市间专业化分工协作为导向,发挥“乌昌石”自主创新示范区引领作用,鼓励共建科技研发和转化基地。统筹新城区、园区等各类平台,高质量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协同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行体系,推动物流资源优化配置,鼓励陆港、空港型枢纽开展陆空联运、铁空联运。
推进市场环境一体化。以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清除壁垒为重点,统一市场准入和监管标准,推动各类审批流程标准化和审批信息互联共享。支持户籍便捷迁徙,推动人力资源信息共享,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鼓励金融机构在都市圈协同布局,加快实现金融服务同城化。
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以都市圈公共服务均衡普惠、整体提升为导向,开展教育、医疗、文化、养老、体育等服务联建共建,促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建设涵盖各类社会保障信息的统一平台,加快社会保障接轨。完善突发公共事件联防联控、灾害事件预防处理和紧急救援等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反恐维稳、社会治安、行政执法、安全隐患排查等协作机制,提升都市圈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推进生态环保一体化。以推动都市圈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资源利用为重点,严守“三条红线”,严禁“三高”项目,联合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协同共治、源头防治,统筹推进大气污染、水污染联防联治。探索建立常态化生态补偿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资源高效节约集约利用,共建美丽都市圈。
第二节 辐射带动周边城市联动发展
以乌鲁木齐都市圈为引领,建立协作协同发展机制,推进“乌昌石”经济一体化发展,辐射带动昌吉州其他县市、石河子、克拉玛依、吐鲁番、哈密等城市联动发展。增强城市集聚和辐射能力,提升服务和开放功能,引导人口向新城区、开发区合理布局。推动产业协调发展,立足各城市比较优势,充分发挥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集群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区域产业政策对接,实现产业链分工协调协作,形成产业链良性互动,引领带动周边地区要素流动和产业发展,实现经济相互协作。推动周边城市共建重大基础设施,构筑城市间综合交通网络,实现交通更加紧密。推动生态文明共建,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构建区域生态屏障,实现区域环境同治。推动开放合作共赢,共享共建对外开放通道,促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培育对外贸易新模式,推动“通道经济”向“口岸经济”转型。推动公共服务共享,加强科教、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交流合作,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对接,逐步实现周边城市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均衡发展,形成错位发展、合作共赢的良好发展局面。
第三节 推进兵地融合发展
完善兵地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围绕兵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规划建设、改革举措、向南发展等,推动兵地深入嵌入融合,加强反恐维稳协调联动,健全兵地重大问题决策沟通机制,统筹协调政策规划,加快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促进兵地优势互补、设施共建、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在经济、文化、社会、干部人才、民族团结、环境保护等方面融合发展。
第四节 坚持推进新型城镇化
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导向,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效益,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产城融合、城乡统筹、兵地一体、民族团结、和谐稳定的新时代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道路。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居住落户。加快城中村改造,提高城中村居民生活保障水平,区(县)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城镇化。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加大城乡财政、金融、用地等支持力度,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为落户人口就业定居提供更好条件。积极推进城乡就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基本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由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鼓励支持农民工参加城乡社会保险,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和发展能力。在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资源要素向农村倾斜、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以城市功能片区开发建设为载体,提高各功能区开发水平,推动资源集聚,加快形成多点式协同发展格局。分类引导城市产业布局,促进人口与产业协同集聚,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有机融合。加大小城镇培育力度,规范发展特色小镇。
专栏8 新型城镇化发展工程
1.人口集聚工程。科学制定外来人口市民化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放开城镇落户条件,提升人口吸纳规模。
2.城乡交通延伸工程。推进农村公路改造、延伸和互联互通工程建设,改善农村现有道路通行条件,提高农民出行的安全性、便捷性、经济性和舒适性,打通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
第五节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健全乡村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加强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农民生活圈建设,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推进农村公路联网加密和提档升级,提升农村公路对外联通能力。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实现所有乡村光纤全覆盖。强化乡村阵地建设,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建设具有首府特色的新时代美丽乡村。加快建立由乡镇综合性物流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网点组成的农村物流网络,启动“快递进村”工程。加快天然气管网向农牧区延伸,实现有条件的农牧区天然气管网全覆盖。保障农牧区饮用水安全。治理农牧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本完成大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加大“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的激励力度。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国有农牧场企业化、公司化改革。巩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实施新型农民培育工程,为乡村振兴培养产业发展带头人和高素质人才。引导城市人才和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外出人才返乡创业。
提升农业休闲功能,积极发展以赏花、品果、采摘等为重点的休闲观光农业,加快发展以农耕文化传承、农事体验、农业科普教育为重点的休闲体验农业。加快转变农牧区传统生产方式,发展草地生态畜牧业,实现草原绿、旅游兴、产业强、牧民富。精心举办各类涉农节会活动,推动乡村旅游提档升级。
第六节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八个不变”,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持续稳定。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和活力。深化对口协作帮扶,不断完善与对口协作扶贫地区的对接沟通机制,以实施项目、产业、人才帮扶为抓手,以增强帮扶地区“造血”能力为目的,不断深化对口协作帮扶各项工作。明确对和田地区的各项帮扶政策、措施保持5年(2020—2024年)不变,助力和田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帮扶力度不减、步伐不停。
第九章 提升服务功能,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
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加大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工程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推进城市功能向经济、民生、生态等多元功能转型。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守土地、人口、环境、安全底线,注重内涵发展和弹性适应,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夯实城市生态基底,确保生态用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实现生态空间保育、修复和拓展。提升农业空间生产现代化水平,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控制城市开发强度,推进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推进集约节约用地和功能适度混合,提升土地利用绩效。持续优化人口结构和布局,有效调整人口密度和人均建设用地水平。结合城市功能布局调整,为未来重大事项、重大功能项目预留空间,增强弹性适应。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变化,调控土地供需关系与开发时序计划。强化城市防灾、减灾、救灾空间保障和设施建设。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第二节 统筹推进老城区和新区建设
坚持把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城市布局有机衔接,以城市战略引领城市空间布局和经济资源布局,构建与城市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特征相匹配的城镇功能布局,发挥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带动作用,实现人口、城市、产业相互融合。
推进老城区有机更新。加强城市绿地等生态环境建设,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和自建房改造,大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让各族群众安心放心舒心。着力健全服务体系、完善交通体系、筑牢安全体系、打造生态体系。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围绕“五个加强”,持续完善教育、卫生服务、社区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升级改造道路、管线等老旧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稳步实施重点区域改造项目。
开发建设新城区。加快完善河马泉片区配套服务设施,建成宜居宜业宜学宜游宜养、智慧生态、美丽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示范区。完善两河片区产业链,加快形成“先进制造、新兴产业、物流配套”的产城融合新区。打造以文化、旅游、康养、商贸为主导的城北片区,推动水龙湾两岸“舒适宜居、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建设东五环产业新区。新城区重点做好“15分钟公共服务圈”“15分钟公园圈”“15分钟公共交通圈”设施配套,统筹好交通体系和重大公共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积极引导新建或扩建的医院、学校和大型文体等设施向新城区域布局,扩大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绿地等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创造优良人居环境。
探索城市优化发展方式。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关键环节,规划建设一批“小街区规制”示范区,以网络化、小尺度的道路划分城市空间,增加道路资源,构建慢行系统,减少超大封闭街区,缩短居民出行距离,打通城市微循环,形成交通便利、功能完善、尺度宜人、形态优美的城市空间。以小街区为载体,以复合型用地功能为支撑,就近设置幼儿园、小学、社区用房、农贸市场等城市公共配套,打造具有吸引力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促进区域职住平衡。
专栏9 城市功能提升工程
1.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按照拆除改造和提升改造的方式,稳步推进建成区自建房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
2.城市道路畅通工程。合理布局和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完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建设西三环、东进场高架、北站路(八钢公路机场高速)等工程。打通“断头路”,完善交通节点改造,提高城市路网通达性。大力推广新建住宅小区街区制,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不断提高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结合棚改、老旧小区改造,对周边道路系统进行优化,加强街区建设与修复工程,发挥道路微循环系统作用,科学设计各类交通流的通行和停车空间,合理利用道路资源。
3.构建“公交+步行”为主体的城市慢行系统。打造“15分钟健康生活圈”工程。完善公交体系建设,加密公交站点,实现步行15分钟的距离内,都能到达公交或轨道站点。加大公园建设,合理规划城市公园、游园和绿地布局。
第三节 加强交通设施建设
围绕主干路网体系实施路网加密、扩容改造,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构建“两横、两纵、五环十五射”路网骨架,建设改造重要节点联通设施,实现高速路、快速路有效衔接。推进中心城区微循环道路建设,缓解重点区域交通拥堵,有效提高路网连通性。进一步完善新城区路网,形成与中心城区的快速交通圈。建设完善中心城区轨道网络,稳步推进轨道交通2号线建设,加快推动轨道交通3、4号线各项工作。加强城市道路与高铁新客站、公路客运站、机场等交通枢纽衔接,实现交通方式间无缝换乘。提升改造交通主动脉,优化连接城市路网的快速路出口,疏通城市交通堵点。挖掘道路运能潜力,改善交通主动脉路况条件,提升城市主干路利用效率。优化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城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加快城乡客运服务有机融合,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
第四节 加强城市供水保障
坚持外部开源、内部挖潜、厉行节约、循环利用的思路,全面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和安全水平。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做好乌鲁木齐河、头屯河等水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科学调整用水结构,降低农业用水总量,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加快甘泉堡新水源地第二净水厂暨主城区扬水应急保障工程、楼庄子供水工程等供水设施建设。逐步完成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输配水管网改造,城市建成区供水普及率100%。推广雨水、河水、中水、洪水等替代水源利用,全面推行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市政公用行业计量用水。积极推广再生水用于市政设施、工业用水和生态补水,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9%以上。继续做好病险水库加固,全面提高防洪能力。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完善防灾减灾应急响应体系。推进城市供排水、供热、供气管网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
专栏10 供水保障设施建设工程
1.加快推进甘泉堡新水源地第二净水厂暨主城区扬水应急保障工程建设。“十四五”期间,达到40万立方米/天供水能力。
2.加快推进楼庄子供水工程建设,“十四五”期间,达到20万吨/天供水规模。
3.加快提升现有净水厂及调蓄水池消毒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继续实施东部片区供水管线工程、乌鲁木齐地下供水管线系统完善工程。
4.建立河马泉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两河片区、白鸟湖片区等区域排水收纳系统,加快推进七道湾污水处理厂扩建,新建河马泉污水处理厂、两河片区污水处理厂,完善再生水管网系统。
第五节 加强能源设施建设
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围绕国家“三基地一通道”定位,推进煤电、油气、风光储一体化基地示范建设,加快实施能源重大工程。全面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以乌鲁木齐炼化基地为重点,不断扩大“疆油疆炼”规模,强化石油储备设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储气调峰设施,稳步推进储气设施建设,提高储气调峰能力,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水平和供气网络调储能力,构建全域覆盖、稳定安全的天然气网络,在完成我市3天和城燃5%储气能力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储气设施运营机制,有效发挥应急调峰作用。加大煤层气勘探开发力度,稳步发展风电、光电项目。推动传统能源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增加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消费比例。加大城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电能替代,实施分区域降低煤炭消费比例。
第六节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布局,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全力完善和提升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改造现有基础网络,提升应用性基础网络,形成适度超前的宽带网络发展格局。加快发展宽带网络,优化完善光纤网和接入网建设,加大农村宽带网络建设投入力度,统筹推进通信管线配套设施建设,提升通信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加快基站建设和5G商用步伐,推动5G应用示范和产业合作,积极引进和培育区块链创新企业。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天山云计算”基地、网络安全示范区等项目建设,打造基础设施先进、信息网络通畅、科技应用普及、生产生活便捷、城市管理高效、公共服务完备的智慧城市。
第十章 坚持推进文化润疆,筑牢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定不移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更好地宣传教育群众、团结凝聚人心。
第一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民族工作,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化格局的研究,深入挖掘和有效运用新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考古实物、文化遗存,有力宣传阐释新疆广袤土地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新疆悠久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新疆灿烂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坚持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和社会教育,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深入挖掘红色档案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充分发挥档案在理想信念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创新开展青少年民族团结融情实践活动,推进互嵌式示范社区建设,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第二节 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工程
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万家”活动。研究制定文化润疆工程规划(2021—2030年),围绕贯通中华文化血脉、融入现代文明、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谋划文化润疆工程项目。持续推进“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广电精品润疆工程”“网络视听作品创作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头脑。推动中华文化元素和标志性符号进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进基层文化阵地,进A级旅游景区,建设一批具有中华文化特征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的重点工程和项目。加强历史文物遗址保护利用和博物馆建设,实施“国家历史记忆工程”和“国家红色记忆工程”,深入挖掘新疆同内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内涵,让历史发声、让文物说话。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强化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节 促进宗教和睦和谐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更好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爱国宗教界人士关爱培养,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经学思想建设,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保障正常宗教需求和合法宗教活动。全面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和信教群众的教育管理服务,不断改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条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依法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
第四节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研究。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感恩幸福生活、厚植爱国情怀。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大力推进世俗文化、现代文化发展,教育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俗。实施文明创建工程,建立完善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四级联动机制。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实施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和传播计划,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健全协调联动的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弘扬诚信文化,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第五节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实施文艺精品战略,不断健全文艺扶持激励机制,加大对重点文艺项目的扶持,推出一批正确反映新疆历史、具有中华文化底蕴、彰显优秀民族文化特色、符合现代文明理念、反映各族群众现实生活的精品力作,建设一支具有正确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爱党爱国爱疆的文艺人才队伍。推进新疆优秀地域文化和内地各民族优秀文化交流互鉴,精心组织新疆特色文化节目走出去。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提高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健全市、区(县)、管委会(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文化服务网络,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全面推进广播电视节目地面无线数字化覆盖和广播电视“村村通”、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升级。加强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利用,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积极协助组织好全运会、冬运会、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国内重大体育赛事参赛工作,组织好自治区运动会和自治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赛工作。
专栏11 文化润疆重点工程
1.中华文化润疆工程。着力打造国家级中华文化公园,展示各民族的多元特色与中华民族一体形象,建成展现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文化地标。
2.文艺精品工程。打造一批以“昆仑之约”为代表的文艺精品,支持市属艺术表演院团创作一批体现首府风格、反映时代精神、深受群众喜爱、具有较高水准的文化艺术精品,组织实施好市属艺术表演团体“一团一品”精品工程。
3.文物保护工程。重点推进巩宁城抢救性维修、潘家地烽燧保护利用、文庙修缮、古墓葬和遗址专项调查、水西沟娘娘庙三防等工程项目建设。
第六节 发展现代文化产业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推动“文化+”融合发展,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规范发展文化产业园区,培育和扶持一批特色文化骨干企业、小微企业、创客空间。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依托世界文化遗产、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重点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底蕴深厚的文旅景区,扶持和建立重点文化旅游基地,加强丝路文化旅游线路建设,创作推出一批文化旅游演艺精品节目。提高国际传播能力,加强对外文化交流。
第十一章 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建设美丽首府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首府。
第一节 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严格执行《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落实环境准入要求,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加强能耗“双控”管理,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增量和能耗强度。严格能源消费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加大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力度,降低碳排放强度。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城市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65%强制性节能标准,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强制性节能标准,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完善城市废旧物品回收分拣体系。
大力发展绿色经济。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产业。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产业。推动城市公交和物流配送车辆电动化。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完善节能家电、高效照明、节水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推广机制。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加快绿色金融、绿色贸易、绿色流通等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绿色发展政策法规体系。
第二节 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严格落实环境准入要求,严禁“三高”项目进首府,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适时开展排污权、用水权、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制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离任审计与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节 持续推进污染防治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蓝天、碧水、净土、洁城四项行动,健全环境基础设施,实施水、土、气综合治理,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联防联控,积极推动都市圈协同防治。
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工业污染源整治,实行采暖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推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强化老旧汽柴油车等移动污染源治理,严格城市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污染源控制监管,从源头上降低污染排放。实施清洁能源行动计划,加快城乡结合部、农村民用和农业生产散烧煤的清洁能源替代。加强空气质量监测,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加强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治理,健全黑臭水体预防、监管长效机制,完善污泥全过程监管体系。严格入河(湖)排污管理。加大城市生活污水处置力度,加快实施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推进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和水源污染防治,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加强土壤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和农用地安全利用。强化涉重金属行业监管,推动重金属污染减排和治理。深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环境整治。加强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强化白色污染治理,推进农作物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加大生活垃圾处理及转运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处理水平。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全覆盖。促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垃圾生物堆肥,统筹规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设施,严格规范垃圾填埋处理方式。
加强医疗废弃物综合治理。提升现有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能力,建立和完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的区域协作和利益补偿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和回收利用,提升医疗废弃物规范化处理处置水平。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监测网络,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质量。加强常态化生态环境风险管理,加强环境风险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提升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化水平。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风险防控,降低化学品环境风险。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和宏观管理,建设安静舒适的城市环境。
第四节 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加强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保护和建设森林生态系统,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和退地还水,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制度建设。完善公益林生态补偿机制。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行林长制,实施雅玛里克山、南山等植被修复提升工程,形成重点区域植物层次多样、景观类型丰富的森林生态格局。保护湿地和生物多样性,加强湿地生态恢复,保持湿地面积不减少。加强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
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保护。全面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得到全面控制。加快再生水厂提升改造和配套管网等设施建设,形成高水平的污水处理网络体系。坚持水源地保护标准,探索建立水源地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强化水源应急监测及应急供水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水生态环境治理,实施重点水源涵养工程。严禁地下水超采,柴窝堡湖得到有效治理。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统筹实施荒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及河(湖)生态修复。因地制宜建设海绵城市,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加大河湖整治力度,改善河湖水环境。
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加大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力度,构建形成以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为主的公园体系,增加公园绿地总量,完善提升城市道路绿化,加强立体空间绿化建设。
专栏12 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
1.生态环境整治工程。持续推进乌拉泊、盐湖、柴窝堡片区生态环境整治。
2.水环境治理工程。推进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镇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等水环境治理工程。
3.垃圾回收再利用工程。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依托现有资源回收利用机制,实现干湿垃圾的分类转运,做到可回收物再利用。加快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固废处置检测智慧化管理平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垃圾分类再生利用等项目建设。
4.大气环境治理工程。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大清洁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实现原煤消费负增长。持续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推进钢铁、电解铝等行业实现超低排放,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加快淘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燃煤设施。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摸底调查和污染治理,推广使用环境标志产品,基本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体系。
5.林业草原生态修复工程。在现有造林基础上,进一步巩固造林成果,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完善乌鲁木齐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机制,减少火灾隐患。开展草原围栏、人工种草、退化草原补播改良、鼠虫害防治等草原保护项目建设。加大湿地保护管理力度,完善湿地保护体系。
第十二章 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各族群众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本级财政支出的70%以上用于保障改善民生,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办好利民惠民实事,增进各族群众福祉。
第一节 推动实现高质量稳定就业
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持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覆盖全体、贯穿终身的职业培训体系,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发展新就业形态,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加快构建促进创业、扩大就业、共享和谐的发展格局。健全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和失业预警监测体系,形成就业与失业调控、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的长效机制,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努力让有劳动能力的人实现稳定就业。
健全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公平竞争和平等享有公共就业服务的体制机制,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加强职业培训,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完善面向所有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以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和重点产业、新兴产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为重点,不断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结构,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强化就业援助,深入实施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扶持制度,统筹推进残疾人、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强就业援助网络建设,继续落实公益性岗位空岗申报和收集制度,推动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大力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建设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吸引更多退役军人留在我市、建设我市。
专栏13 优化就业环境重点工程
1.就业技能提升工程。持续推进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高校毕业生等城乡各类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实训场所项目建设。
2.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完善市、区(县)、管委会(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建立市、区(县)两级就业创业鼓励基金,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就业服务,为各类就业者提供专业化服务。合理引导用人单位招聘用工和劳动者求职择业。
3.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以科技创新带动高校学生就业,搭建广泛的渠道资源和平台,探索和开展创新创业项目,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技能。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力争实现有就业意愿的我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4.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工程。强化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就业援助机制,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实施分级帮扶和实名制援助,通过政策扶持、技能培训、优先推荐就业等方式促进就业。做好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
第二节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教育强市,坚持立德树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推进优质教育均等化。全面完成公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大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学位供给力度。优化教育资源空间布局,重点配合新城区发展,兼顾老城区改造工程,推进优质中小学校建设。扩大特殊教育资源供给,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完善来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加强教育区域合作,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推进城乡学校间优质师资均衡配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大力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育统筹发展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缩小教育财政投入差距。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健全远程教育体系,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实现教育现代化。探索构建学校教育资源与社会文化、科技、体育场馆双向开放体系,完善高校与中小学校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体系育人功能。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人才质量评价模式,大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逐步建立覆盖义务教育阶段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体系,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深化职普融通、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大力培育技术技能人才。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加大教育法规、政府规章和教育标准体系建设力度。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继续实施高校科研计划,加强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设,鼓励高校积极参与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协同攻关,加强高校人文社科基地和高端智库建设,提升高校科研创新服务能力。
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职业教育机构、课程体系、职业资格认证和其他国际优质课程资源,深化国际友城教育合作机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教育合作关系。
专栏14 教育事业发展重点工程
1.学前教育提升工程。完善学前教育扶持政策,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园,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完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制度,满足城镇学前适龄儿童普惠性幼儿园入园要求。
2.教育设施改造工程。优化城乡中小学校布局规划,新建内初班校区。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
3.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工程。鼓励职业院校围绕产业需求调整相关专业,促进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和产教融合。大力促进中高职有机衔接,推进高职院校与属地内应用型本科院校紧密合作,将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建设成为应用型本科大学。
第三节 全面推进健康首府建设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市、区(县)、社区(村)医院和中医类医院为重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建设,提升院前急救保障能力和水平。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医学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和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合理布局献血点,保障用血安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坚持中西医并重,重视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维医药事业。
增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族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持续推进疾控系统体系建设,全力做好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精神疾病监测、报告和防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市、区(县)级疾控中心建设,改善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条件,依托现有综合性医院、中医类医院、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统筹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完善医疗救治、物资储备、产能动员“三位一体”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广泛宣传健康教育知识、疾病防控知识,提升群众科学防病能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深入推进全民健康工程,提升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残疾康复服务质量,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持续推动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提高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建成统一高效、系统整合、互联互通的健康卫生信息共享系统。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加强孕妇健康服务和婴儿健康服务,降低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使全市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合理水平。搭建青年成长成才和建功立业的平台,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活力,促进青年全面发展。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专栏15 健康首府建设工程
1.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公立医院新建及改扩建工程,推进乌鲁木齐市第八人民医院、友谊医院门诊住院楼、口腔医院新院、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第一人民医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人民医院、水磨沟区人民医院等项目建设。完善院前急救体系,推动乌鲁木齐市急救中心项目建设。着力构建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统筹推进疾控中心项目建设。
2.医疗卫生资源共建共享工程。加快智慧健康信息化项目建设,推进区域心电、影像诊断中心项目建设,深化医疗卫生合作,提升群众健康水平。
3.基层医疗保障工程。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网络,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点)300个以上。
第四节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稳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等补充养老保险。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制度。
提升社会福利水平。支持社会养老事业,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培育医养结合、学习养老、旅居养老等新业态,多渠道增加优质养老供给,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按比例安置等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布局,推进“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区域性养育机构建设,完善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增长机制,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提高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水平。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健全双拥优抚体系,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提高群众收入水平。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完善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健全农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增长不低于经济增长。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建立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完善城乡低保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向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延伸,研究建立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加大困难家庭学生帮扶力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上得起学、上得好学、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加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救助,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第五节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完善保障性住房供给制度,合理确定住房保障的范围、标准和渠道。逐步改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无房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优化公共租赁保障体系,提升房屋租赁市场制度化水平,促进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化发展。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步实施老城区(棚户区)、建成区自建房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积极推进城市更新。
第六节 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公共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城市安全运行风险常态化排查机制,提高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米袋子”“菜篮子”安全保障能力,确保粮食安全。维护水利、电力、供水、油气、交通、通信、网络、金融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保障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提高食品、药品、网络等安全监管。抓好流通销售质量,实施餐饮质量提升工程。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震、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防御工程标准。提升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完善应急预案体制机制,加强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健全涵盖重点医疗资源、应急物资的管理调度平台。完善防灾减灾应急响应、管理和指挥体系,补齐城乡消防站、市政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短板,提升智慧消防水平。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完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救援救助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第十三章 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首府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和防范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第一节 加强法治首府建设
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首府工作各个领域,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保障民生等领域立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加强以宪法为核心、民法典为重点的法律体系宣传教育,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第二节 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
坚持党政军警兵民协调联动,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进反恐维稳工作向规范精细常态转变。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三股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确保首府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优化完善便民警务站工作,加强网格化管理。坚持网上网下联动,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维护网络安全。
第三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强和创新首府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沉,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并完善向社区(村)选派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制度,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引导和帮助基层组织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信访制度,健全信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依法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法律工作者、退役军人等优势,做好组织引导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利益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经济、金融、粮食、能源、生态、重要基础设施领域安全工作,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体系。
第十四章 加强党的领导,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广大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凝聚起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强大合力。
第一节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能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着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有效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政治标准,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对干部的关心关爱,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用人机制和精准考核、奖惩分明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干部人才大胆工作、担当作为。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培育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坚持不懈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推行“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认真践行胡杨精神和兵团精神,激励广大干部人才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在新时代扎根边疆、奉献边疆。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建立健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长效机制,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坚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完善监督体系、强化政治监督,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节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保障各族群众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
第三节 提高规划执行力和落实力
各区(县)、市属各部门按照本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理顺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的相互关系,建立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市、区(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乌鲁木齐市规划体系。加强乌鲁木齐市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纲要的衔接,按年度分解和落实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
第四节 做好监督评估
落实规划目标分工责任制,加强规划实施监督评估,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在本规划纲要实施的中期阶段,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请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将调整方案提请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