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家政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子纤 阅读:49 2024-12-23 16:36:45 评论:61
京商生一字〔2024〕17号 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了《北京市促进家政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      北京市促进家政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促进家政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是提高“七有”“五性”保障水平的重要内容,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部署要求,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推进,坚持探索创新、分类施策,以扩大优质服务供给为主线,以促进平台企业积极开展家政服务业务和传统家政企业转型升级为抓手,着力破解供需两端信息不对称等行业堵点痛点,健全工作体系,强化统筹协同,提升家政服务消费品质,满足市民个性化和多层次家政服务消费需求,更好发挥家政服务业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作用,制定如下措施。   一、扩大家政服务人员规模,实现供需精准对接   (一)持续开展家政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扩大省际和市(区)级家政劳务协作范围。落实京冀省级家政劳务协作协议,推动10家以上家政企业作为“河北福嫂”来京就业输入基地。组织信誉良好、运作规范的家政企业,赴家政劳务协作地区举办供需精准对接活动。到2025年,选树30家左右本市家政劳务品牌,会同河北、山西等家政劳务输出大省定期开展品牌宣传对接。鼓励北京市生活服务平台、家政企业在京外建立培训基地,加强与职业院校合作,通过委托培养、定向输入方式,保障家政服务人员供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教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多渠道开展家政服务就业创业活动。开展“家政服务招聘季”活动,利用短视频平台、招聘平台创新供需对接方式,组织家政企业带岗直播,提升对接效率。支持家政企业参与春风行动、工会帮就业等活动,发布岗位供求信息,开展线上线下招聘。开展家政服务“春节保供”行动,引导家政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调节用工,缓解季节性供需矛盾。发挥本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作用,加强家政岗位信息互联共享和精准推送。(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增加高品质家政服务供给   (三)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落实商务部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行动,推动家政从业人员登录“家政信用查”APP参加免费线上培训。发挥家政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体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家政企业完善实训设施,鼓励小微家政企业与家政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在岗技能提升培训,提升培训质量。举办京津冀和本市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代训提升技能。(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专业化培养。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加强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建设,到2025年,本市开设家政专业或设置家政相关课程的院校数量达到6家以上。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鼓励家政企业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开发学历与岗位技能双提升项目。到2025年,累计培育4家以上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打造4个以上校企合作示范项目。支持家政服务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到家政企业学习实践,鼓励家政企业、家政培训机构参与校园招聘。(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强培训能力建设。积极支持家政服务企业设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结合企业用人需求,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岗前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鼓励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针对养老陪护、婴幼儿照护、收纳整理、宠物照护等家政服务紧缺和新兴工种,开发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教程,培养一批专业化的上门服务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进服务标准化,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   (六)加快建设家政服务标准体系。针对家政服务业发展趋势和标准化需求,健全适应新业态、新技术和新模式,覆盖基础、机构、要素、服务、权益保障等领域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优化丰富标准供给模式,完善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多元共治格局。修订《家政服务通用要求》等实施时间较长、难以满足当前消费需求的地方标准,在家政电商、收纳整理等新业态服务领域完善标准规范。鼓励家政相关社会团体和服务机构聚焦行业发展新模式、新需求,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完善家政服务机构评价体系和标准,建立家政企业、从业人员评价制度,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强家政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推广使用“家政信用查”APP,引导更多家政服务员在“家政信用查”进行实名认证,推进家政服务员信用评级赋码。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家政服务诚信建设,引导家政企业诚信经营。(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修订并推广使用《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家政企业应与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协议,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清单和服务要求。推行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家政服务员主动出示,便于消费者查询、评价,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发挥家政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作用,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支持引导,推进家政企业做优做强   (九)推动家政进社区。支持家政企业布局社区网点,新建小区按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规划建设包括家政在内的各类社区服务设施,分期分批布局嵌入式社区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鼓励家政企业参与社区类促消费活动,送服务进社区,拓展家政消费场景。(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完善社会保障支持。对家政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条件的,予以社保补贴等支持。做好面向家政企业的税费政策宣讲,落实好已出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优化完善保险制度。鼓励家政企业参保雇主责任保险,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面向家政服务业的特色保险产品,满足家政企业、服务人员、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市商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银行机构优化信用评价和授信管理,加强企业相关信用信息的挖掘运用,结合家政企业特点和需求加大金融产品研发,提升对家政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引导金融机构丰富进城家政服务员等新市民群体的专属金融产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对相关人员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给予金融支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市金融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培育家政服务优质品牌。落实北京市企业“服务包”制度,加强对家政企业的走访调研,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鼓励家政企业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向员工制转型发展。持续打造“北京市巾帼家政服务企业”品牌,到2025年,累计培育10家左右巾帼家政服务企业。继续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培育家政服务“领跑者”企业。支持家政企业通过跨界合作、连锁经营等方式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具有引领和示范效应的家政服务业知名品牌。(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鼓励探索创新,构建家政服务消费新场景   (十四)促进家政服务融合发展。鼓励家政企业参与养老托育服务,推动家政服务与社区老年助餐、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生活服务等相融合,促进多元化发展。探索发展“养老+家政”服务模式,建立养老专业服务商招募推介管理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融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实施北京市适老化改造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支持家政企业拓展适老化改造业务,对企业购买智能化、先进适老产品和设备的贷款项目给予贴息支持;对利用现有服务空间或其他有条件场所建设高标准适老化改造公共示范项目给予投资补助。(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推动家政服务数字化。顺应“平台+门店”经营趋势,大力发展“互联网+家政”“直播+家政”等新业态。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积极开展家政服务业务,加大系统研发、软硬件升级力度,应用数字化手段,提升优质服务资源供给。引导中小家政企业与生活服务平台合作,提高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鼓励大型家政企业自建数字化平台,加快转型发展。(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创新家政服务发展模式。鼓励家政企业积极构建依托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家政服务消费新场景。引导家政企业开发收纳整理、家电清洗、鲜花养护等新兴工种,探索打造“全屋服务”与“全生命周期服务”等特色经营方式,满足个性化和多层次服务需求。逐步突破住家保姆24小时在岗模式,创新提供点单式、分时段服务。鼓励机器人运营相关企业与家政企业合作,推动家政服务数智化转型。(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改善家政服务人员从业环境   (十七)维护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家政企业员工加入工会组织,探索适合家政从业人员特点的入会形式、建会方式和工作平台。鼓励各类调解组织、工会组织和法律援助机构做好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服务。鼓励家政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国家和本市各级各类评选表彰,在五一劳动奖章等工会评选项目中注重推荐家政从业人员。对在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家政从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加强符合家政行业特点的员工住房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家政企业为员工建设“家政驿站”。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促进进城家政服务员融入本地生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九)规范家政服务人员体检。执行国家制定的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制度,严格落实一般家政、居家家政、养老照护、母婴照护等家政服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公示全市健康体检机构名单,引导家政服务人员到正规家政体检机构体检。加强体检机构监管,明示收费标准,规范体检操作,细化工作流程,提高体检质量。(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畅通家政从业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遴选优质社会组织、院校机构、用人单位等作为家政服务员评价机构,提供优质便利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助力家政服务员职业发展。鼓励家政从业人员通过专业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多种渠道提升技能水平。引导家政企业将员工学历、技能水平、经验、能力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岗位晋升等挂钩,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化发展积极性。(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凝聚各方合力,协同促进落实到位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由市商务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双牵头的北京市促进家政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按年度制发工作要点,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更新迭代配套政策措施,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落实各项任务。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跟踪监测政策落实情况,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探索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强化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市促进家政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二)加强宣传引导。围绕家政进社区、家政兴农、员工制转型、产教融合等,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深入挖掘典型企业和从业人员事迹,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渠道宣传报道,树立行业典型,提高家政职业美誉度和从业人员荣誉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市促进家政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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